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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pbxjw/2025-00000
  • 发布机构
    中国共产党屏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3-11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22200000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的屏边县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屏边县纪律检查机关;屏边苗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由屏边县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屏边县监察机关。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屏边苗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州委、州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我县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州纪委州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下设检举举报平台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第九纪检监察室、第十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室牌子)、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7个派驻机构,分别是: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1个派出机构,县委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

所属单位4个(非独立核算单位),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属非独核算事业单位1个:屏边苗族自治县巡察信息服务中心);

2.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第一巡察组;

3.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第二巡察组;

4.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第三巡察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州纪委九届五次全会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不断推动清廉云南建设屏边实践走深走实,为新征程屏边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2人,其中:行政编制8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9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425315.5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425315.55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366657.73元,增长9.08%主要原因是编制预算时在职在编人员数比上年增加10人,工资支出及人员经费支出随之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425315.55元,其中:本年收入16425315.55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425315.5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366657.73元,增长9.08%主要原因是编制预算时在职在编人员数比上年增加10人,工资支出及人员经费支出随之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425315.5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6425315.55元,其中:基本支出16235315.5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66657.7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支出及人员经费随之增加项目支出19000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15029.97元, 主要用于保障全委工资和正常运转工作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邮电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6784.27元,主要用于全委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退休、遗属人员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784721.13元,主要用于全委在职、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088780.18元,主要用于全委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部门2025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44308.00元,较上年增加329998.00元,增长288.6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5829.00元,较上年减少1元,下降0.00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10次,共计接待555人次。

减少的原因:一是进一步建章立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14年,我县出台了《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同时县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对我县三公经费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了控制三公经费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98479.00元,较上年增加32999.00元,增长481.8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70000.00元,较上年增加270000.00元,增长27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8479.00元,较上年增加59999.00元,增长87.6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的原因:一是2025年县纪委将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随之增加;二是近年来监督执纪问题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量持续上升,以及为推进巡察工作全覆盖,外出办案及驻点巡察工作量大,致使公务用车使用频繁,故编制2025年预算时调增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中共屏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屏边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屏纪办〔202018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项目支出190000元,其中县委巡察工作经费90000元、县委常委专项经费80000元、纠风工作经费20000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部门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3.“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5.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67925.2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3628.80增加9.6%,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在职人数比上年增加10人,机关运行经费随之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0866499.09元,其中,流动资产9012814.55元,固定资产1826021.3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7663.23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61285.9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73820.2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122025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22200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预算公开表2025022709042666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