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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6304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森林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4-27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七、政府采购计划情况

  八、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森林公安局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按照县财政局预算的总体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保障县森林公安局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遵循真实性原则。收支预测要充分考虑财政政策和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合法性原则。收入要合法合规。支出符合相关规章制度。稳妥性原则、重点性原则、完整性原则。预算编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于行政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8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退休8人。

  四、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森林公安局预算总收入2612553.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12553.00元。预算总收入比上年增加了3.96%,原因是2018年基本工资及各种津贴的上调变动所导致的。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12553.00元,其中:基本支出2612553.00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相比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了3.96%,原因是2018年基本工资及各种津贴的上调变动所导致的。无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2130201款)在职民警经费支出2015751.00元。

  (2080501款)退休民警经费支出59758.80元。

  (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201391.20元。

  (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5652.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森林公安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基本工资支出546372.00元,津贴补贴支出1131888.00元,奖金支出45531.00元,在职人员公用经费122400.00元,在职人员公务接待费9000.00元,培训费(职教费)720.00元,工会经费6300.00元,在职(福利费)540.00元;退休费54718.80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4800.00元,退休费(福利费)240.00元;住房公积金201391.2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县森林公安局项目预算经费0元。

  五、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森林公安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森林公安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99750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250元,下降5%,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和协作部门联系工作费用产生的费用,比上年预算减少只要是因为经费紧张,接待次数减少,缩减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森林公安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050.00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950元,下降5%,主要用于保障全县范围内森林法律、法规宣传、涉林案件查处等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比上年预算减少只要是因为车辆编制的减少。

  六、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18年森林公安局预计非税收入征收200000.00元。

  七、政府采购计划情况

  2018年县森林公安局拟计划政府采购金额0元,我单位无此项预算。

  八、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297000元,主要构成是:在职人员的公用经费122400元、公务交通补贴153000元、在职人员公务接待费9000元、培训费720元、工会经费6300元、福利费540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4800元、退休福利费240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资产总额1088074.43元,其中,流动资产117169.43元,固定资产970905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

  十、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我单位无此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附件【屏预公办发〔2018〕1号附件2—9:森林公安局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