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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6292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卫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4-27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卫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屏边县卫计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屏边县卫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政府采购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屏边县卫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屏边县卫计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4.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9.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11.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3.组织拟订全县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4.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省、州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6.承担县干部保健委员会和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县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17.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是把医改作为全系统的中心任务,继续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2.是以需求为导向,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3.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使计划生育工作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4.是全面开展健康扶贫工程,推进健康屏边建设,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合理使用财政拨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基本原则

  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坚持厉行节约,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保障正常运转需求,严格控制项目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编制方法

  合理预测2018年收入支出规模,对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按照财政部门的具体要求与发展需要,规范编制卫计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主要采用定员定额方法编制,人员支出预算按照核定人数和人员标准编制,公用支出预算依据财政部门核定的在职人数、资产和公用支出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按照县委,县政府及财政的要求编制。

  (四)总体思路

  依据财政局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做好卫计局部门预算。按照机构编制内实有人数据实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支出预算,并结合我单位工作特点,编制相关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分别是卫计局机关、综合监督执法局、屏边县人民医院、屏边县疾控中心、屏边县妇计中心,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3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0人;离退休人员12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27人。

  第二部分 屏边县卫计局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一、附表1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附表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附表3 部门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四、附表4 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附表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附表6 部门收支总表

  七、附表7 部门收入总表

  八、附表8 部门支出总表

  九、附表9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附表10 政府采购表

  十一、附表11 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附表12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附表13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附表14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屏边县卫计局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8年卫计局部门预算总收入2,192.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92.4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92.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4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88.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6.27万元。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9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2.4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屏边县卫计局2018年财政拨款总支出2,192.47万元。政府预算支出2,192.47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911.31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00.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0.29万元。部门预算支出2,192.47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911.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0.29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屏边县卫计局基本支出2,192.47万元,财政拨款2,192.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92.4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911.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1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00.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0.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2%。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屏边县卫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无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屏边县卫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2,192.4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92.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92.4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4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88.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6.27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屏边县卫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2,192.4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48万元,包括(2080501款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2.13万元,(2080502款项)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97.16万元,(2080505款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7.11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8.18万元,(2080801款项)死亡抚恤支出2.04万元,(2082502款项)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0.86万元,(2100101款项)行政运行支出288.12万元,(2100201款项)综合医院支出605.23万元,(2100399款项)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64.20万元,(2100401款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251.62万元,(2100402款项)卫生监督机构支出53.50万元,(2100403款项)妇幼保健机构支出285.68万元,(2100408款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3.37万元,(2100409款项)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5.00万元,(2101101款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00万元,(2210201款项)住房公积金支出166.27万元。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2,19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2.4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2018年屏边卫计局基本支出2,192.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包括(2080501款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2.13万元,主要是行政退休人员工资支出,(2080502款项)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97.16万元,主要是事业退休人员支出,(2080505款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7.11万元,主要是单位由财政负担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8.18万元,主要是财政负担的职业年金支出,(2080801款项)死亡抚恤支出2.04万元,主要是死亡人员的遗嘱补助支出,(2082502款项)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0.86万元,主要是其他的救助支出,(2100101款项)行政运行支出288.12万元,主要是保障卫计局行政运行的支出(2100201款项)综合医院支出605.23万元,主要是保障县医院正常运转的支出(2100399款项)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64.20万元,主要是乡村医生的工资支出,(2100401款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251.62万元,主要是保障县疾控中心正常运转的支出,(2100402款项),卫生监督机构支出53.50万元,主要是保障县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正常运转的支出,(2100403款项)妇幼保健机构支出285.68万元,主要是保障县妇幼保分健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2100408款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3.37万元,主要是县级配套的基本公共卫生支出,(2100409款项)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5.00万元,,主要是县级配套的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2101101款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00万元,主要是职业病伤残军人等医药费支出,(2210201款项)住房公积金支出166.27万元主要是卫计局及下属单位财政负担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屏边县卫计局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屏边县卫计局部门预算根据屏边县卫计局安排,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卫计局部门(单位)预算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7.7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各相关部门实施监督、检查、考核、验收、交流产生的用餐费;对基层卫生机构人员开展培训及开相关中心工作所产生的用餐费等。如公共卫生项目检查督导,产生的费用。与2017年相比减少了1.90万元,减少幅度是5%。主要是卫计局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的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屏边县卫计局部门预算没有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相比减少了8.3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公务用车改革的要求,单位不在保留公务用车。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屏边县卫计局部门预算没有安排政府采购资金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2018年屏边县卫计局部门预算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资金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屏边县卫计局国有资产总额28,519.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758.79万元,固定资产8,076.40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341.86万元,无形资产342.63万元。

  十三、其他重事项情况说明

  1、2018年屏边县卫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是100.87万元,其中:办公费预算是27.62万元,培训费0.4万元,公务接待费是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是67.85万无。

  2、屏边县卫计局2018年预算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无重点绩效评价相关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部门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屏边县卫计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2019021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