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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6288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4-27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屏边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屏边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政府采购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屏边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屏边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落实上级关于文化工作的部署,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工作发展的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全县文化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专业规划;指导全县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的发展。

  3.负责我县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管理和检查,组织、协调、举办全县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

  4.综合管理全县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协调全县群众性文化事业及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

  5.管理全县文学、艺术事业,指导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指导、管理全县文化队伍,培养、发现艺术人才,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推进人才兴文战略。

  6.管理全县文化市场。制订我县文化市场发展规划,负责文化娱乐、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音像制品、电影、美术品及其他营业性文化活动的审批管理监督与指导。

  7.主管全县文物事业。指导、协调全县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及宣传等工作,协助上级文物管理部门管理辖区内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负责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审核上报全县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根据上级审批意见,制订工程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

  8.综合管理全县图书馆事业,调查研究全县图书文献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全县图书馆事业标准化、网络化、现代化建设,促进各类图书馆的相互合作,协调发展。负责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建设。

  9.发展先进文化,发掘、培育地方特色文化,丰富全县城乡文化内涵。

  10.管理全县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利用广播电视媒体宣传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党和政府的声音传到千家万户,并负责本县的对外对内的宣传报道。

  13.负责制定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巩固提高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组织实施全县无线、有线广播电视建设、维护、管理工作。在全县范围内转播中央台、省州台、本县自办节目(新闻、专题、综合节目)等广播电视节目

  14.依据国务院、云南省人在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有关条例,对全县范围内的广播电视工作进行依法行政管理,对违反《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的行为依法行政,作出处罚决定。

  15.进一步加强管理宣传力度。宣传方面,紧紧围绕贯彻党的十八大、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精神、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这个主线,加强宣传报道。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力完成各项宣传任务;

  16.继续实施精品战略,增强忧患意识,加大广播电视节目栏目创优力度,走“本土化”和“民族化”战略,以名记者、名编辑、名播音员打造频道形象和知名度,加强栏目节目的选题策划和内容包装,加大精品稿件上传力度;

  17.继续抓紧好地面数字电视无线覆盖工程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推动地面数字电视无线覆盖基站建设,让更多农村群众收听收看本地节目。同时全面实施中央广播电视节目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工程建设,让群众多渠道看到听到党中央的声音;

  18.继续实施人才强台战略目标。科学制定人才培养计划,优化人才环境,多渠道引进和培养人才,着力打造一批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广播电视专业人才;

  19.继续抓好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下派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统筹兼顾、优化支出结构、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确保收支平衡。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强化项目论证和可行性研究,细化预算内容。部门预算编制与 “十二五”规划相适应,与职能相协调,与县级财力状况相匹配。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一般性消耗性支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集中财力保障我局重点工作需要。坚持科学管理,推进综合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管理绩效。加强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管理制度的有效衔接,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我县文化体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2018年预算编制遵循的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

  1. 真实性原则。收支预测要充分考虑财政政策和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对各项收支数据不夸大、不隐瞒,确保真实准确。

  2. 合法性原则。预算编制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法律、法规,要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收入要合法合规,支出要符合财政宏观调控目标及相关规章制度。

  3. 稳妥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编赤字预算,优先保证基本支出。项目预算编制,以收定支,量力而行。

  4. 重点性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在兼顾一般的同时,优先保证重点支出。先重点、急需项目,后一般项目。

  5. 完整性原则。体现综合预算的思想,将部门依法取得的包括所有财政性资金在内的各项收入以及相应的支出编入预算,统一管理,不在部门预算之外保留其它收支项目。按照量力而行、量入为出、勤俭节约、收支平衡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综合平衡,优先保障基本支出,重点投入与优化支出相结合。人员支出:依据2017年编制内实有人数,按照财政统发工资及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费等标准,综合考虑2018年度正常晋职晋级等因素编制2018年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预算、教育类支出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类支出预算。要遵循“保运转、惠民生、促发展”基本原则。着力整合财政资源,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在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正常运转经费的基础上,支持民生政策落实,支持财源建设,保证县委、县政府重点支出需要。预算要从严编制、突出重点、科学合理,一是要体现中央厉行节约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二是要体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指标,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支出绩效。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分别是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局机关、电影院)、图书馆、文化馆、民族文化工作队、广播电视台,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88人,财政全供养88人,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其他实有人数4人。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屏边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一、附表1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附表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附表3 部门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四、附表4 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附表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附表6 部门收支总表

  七、附表7 部门收入总表

  八、附表8 部门支出总表

  九、附表9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附表10 政府采购表

  十一、附表11 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附表12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附表13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附表14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屏边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8年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部门预算总收入997.5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997.5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9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7.5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屏边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377.73万元)

  1. 2070101款:文化体育与传媒经费(14人)124.94万元;

  2. 2070401款:新闻出版广播影视(11人)104.36万元;

  3. 2070406款:电影(5人)39.38万元;

  4. 2210201款: 工资福利支出(30人)29.01万元;

  5. 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费(3人)2.3万元;

  6. 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费(14人)24.57万元;

  7. 2080801款:死亡抚恤金(遗属补助2人)1.00万元;

  8. 2080802款:伤残抚恤金(1人)2.49万元;

  9. 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人)40.48万元;

  10. 2089901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人)9.2万元。

  屏边县图书馆(85.42万元)

  1. 2070104款:文化体育与传媒经费(7人)64.56万元;

  2. 2210201款:工资福利支出(公积金)6.66万元;

  3. 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费(4人)3.10万元;

  4. 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10万元。

  屏边县文化馆(154.74万元)

  1. 2070109款:文化体育与传媒经费(13人)117.74万元;

  2. 2210201款:工资福利支出13.17万元;

  3. 2080801款:死亡抚恤金(遗属补助1人)0.30万元;

  4. 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费(2人)1.58万元;

  5. 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95万元。

  屏边县民族文化工作队(248.61万元)

  1.2070107款:文化体育与传媒经费(25人)191.42万元;

  2. 2210201款:工资福利支出21.17万元;

  3. 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费(1人)0.73万元;

  4. 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29万元。

  屏边县广播电视台(131.09万元)

  1.2070405款:文化体育与传媒经费(13人)103.30万元;

  2. 2210201款:工资福利支出10.42万元;

  3. 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37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屏边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377.73万元)

  1. 2070101款:文化体育与传媒经费(14人)124.94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112.88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12.06万元; 包括在职人员公用经费14人,人均0.2万元,计2.8万元、在职人员公务接待费0.7万元、培训费0.05万元、工会费0.49万元、福利费0.04万元、公务交通费7.98万元。

  2. 2070401款:新闻出版广播影视(11人)104.36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96.65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7.71万元;包括在职人员公用经费11人,人均0.2万元,计2.2万元,在职人员公务接待费0.55万元,培训费0.04万元、工会费0.39万元、福利费0.03万元、公务交通费4.5万元。

  3. 2070406款:电影(5人)39.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38万元。

  4. 2210201款: 工资福利支出(30人)29.01万元,其中:住房保障支出(公积金)29.01万元。

  5. 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费(3人)2.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1万元。

  6. 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费(14人)24.5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38万元。

  7. 2080801款:死亡抚恤金(遗属补助2人)1.00万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万元。

  8. 2080802款:伤残抚恤金(1人)2.49万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9万元。

  9. 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人)40.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48万元。

  10. 2089901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人)9.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2万元。

  屏边县图书馆(85.42万元)

  1. 2070104款:文化体育与传媒经费(7人)64.56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57.51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7.05万元,包括在职人员公用经费7人,人均0.2万元,共计1.4万元、在职人员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培训费0.03万元、工会费0.25万元、福利费0.02万元、图书馆业务费、专款和配套资金5万元。

  2. 2210201款:工资福利支出(公积金)6.66万元。其中:住房保障支出(公积金)6.66万元。

  3. 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费(4人)3.1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 0.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5万元。

  4. 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1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10万元。

  屏边县文化馆(154.74万元)

  1. 2070109款:文化体育与传媒经费(13人)117.74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113.95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3.79万元;包括在职人员公用经费13人,人均0.2万元,计2.60万元、在职人员公务接待费0.65万元、培训费0.05万元、工会费0.45万元、福利费0.04万元。

  2. 2210201款:工资福利支出13.17万元,其中:住房保障支出(公积金)13.17万元。

  3. 2080801款:死亡抚恤金(遗属补助1人)0.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0万元。

  4. 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费(2人)1.5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5万元。

  5. 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95万元。

  屏边县民族文化工作队(248.61万元)

  1.2070107款:文化体育与传媒经费(25人)191.42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182.12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9.30万元,包括在职人员公用经费25人,人均0.2万元,计5万元,在职人员公务接待费1.25万元、培训费0.1万元、工会经费0.87万元、福利费0.08万元、民族文化工作队业务费、专款和配套资金2万元。

  2. 2210201款:工资福利支出21.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公积金)21.17万元。

  3. 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费(1人)0.7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67万元。

  4. 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29万元。

  屏边县广播电视台(131.09万元)

  1.2070405款:文化体育与传媒经费(13人)103.3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89.50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13.80万元,包括在职人员公用经费13人,人均0.2万元,计2.6万元、在职人员公务接待费0.65万元、培训费0.05万元、工会经费0.46万元、福利费0.04万元、广播电视台业务费、专款和配套资金10万元。

  2. 2210201款:工资福利支出10.42万元,其中住房保障支出(公积金)10.42万元。

  3. 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37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用于保障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7.5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30%,与上年对比增加。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屏边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997.59万元;总支出997.59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45.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44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屏边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377.73万元)

  1. 2070101款:文化体育与传媒经费(14人)124.94万元;

  2. 2070401款:新闻出版广播影视(11人)104.36万元;

  3. 2070406款:电影(5人)39.38万元;

  4. 2210201款: 工资福利支出(30人)29.01万元;

  5. 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费(3人)2.3万元;

  6. 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费(14人)24.57万元;

  7. 2080801款:死亡抚恤金(遗属补助2人)1.00万元;

  8. 2080802款:伤残抚恤金(1人)2.49万元;

  9. 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人)40.48万元;

  10. 2089901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人)9.2万元。

  屏边县图书馆(85.42万元)

  1. 2070104款:文化体育与传媒经费(7人)64.56万元;

  2. 2210201款:工资福利支出(公积金)6.66万元;

  3. 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费(4人)3.10万元;

  4. 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10万元。

  屏边县文化馆(154.74万元)

  1. 2070109款:文化体育与传媒经费(13人)117.74万元;

  2. 2210201款:工资福利支出13.17万元;

  3. 2080801款:死亡抚恤金(遗属补助1人)0.30万元;

  4. 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费(2人)1.58万元;

  5. 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95万元。

  屏边县民族文化工作队(248.61万元)

  1.2070107款:文化体育与传媒经费(25人)191.42万元;

  2. 2210201款:工资福利支出21.17万元;

  3. 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费(1人)0.73万元;

  4. 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29万元。

  屏边县广播电视台(131.09万元)

  1.2070405款:文化体育与传媒经费(13人)103.30万元;

  2. 2210201款:工资福利支出10.42万元;

  3. 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37万元;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屏边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377.73万元)

  1. 2070101款:文化体育与传媒经费(14人)124.94万元;

  2. 2070401款:新闻出版广播影视(11人)104.36万元;

  3. 2070406款:电影(5人)39.38万元;

  4. 2210201款: 工资福利支出(30人)29.01万元;

  5. 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费(3人)2.3万元;

  6. 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费(14人)24.57万元;

  7. 2080801款:死亡抚恤金(遗属补助2人)1.00万元;

  8. 2080802款:伤残抚恤金(1人)2.49万元;

  9. 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人)40.48万元;

  10. 2089901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人)9.2万元。

  屏边县图书馆(85.42万元)

  1. 2070104款:文化体育与传媒经费(7人)64.56万元;

  2. 2210201款:工资福利支出(公积金)6.66万元;

  3. 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费(4人)3.10万元;

  4. 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10万元。

  屏边县文化馆(154.74万元)

  1. 2070109款:文化体育与传媒经费(13人)117.74万元;

  2. 2210201款:工资福利支出13.17万元;

  3. 2080801款:死亡抚恤金(遗属补助1人)0.30万元;

  4. 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费(2人)1.58万元;

  5. 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95万元。

  屏边县民族文化工作队(248.61万元)

  1.2070107款:文化体育与传媒经费(25人)191.42万元;

  2. 2210201款:工资福利支出21.17万元;

  3. 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费(1人)0.73万元;

  4. 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29万元。

  屏边县广播电视台(131.09万元)

  1.2070405款:文化体育与传媒经费(13人)103.30万元;

  2. 2210201款:工资福利支出10.42万元;

  3. 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37万元;

  九、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屏边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屏边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部门,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屏边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部门,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9.66万元(其中: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14.19万元;图书馆0.4万元;文化馆2.72万元;民族文化工作队1.35万元;广播电视台1.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工作、文艺下乡﹑全民健身活动经费等产生的费用,与上年相比减少,减少原因是全民健身活动经费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屏边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部门,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屏边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部门,拟计划政府采购金额0万元,其中:服务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货物类0万元。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因年初县级财力有限,年初未编制部门政府采购情况。因此,屏边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无此情况。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屏边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国有资产总额3,460.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39.06万元,固定资产1,221.77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屏边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18年无此情况。

  (二)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屏边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18年无此情况。

  (三)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53万元(其中: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20.15万元;图书馆7.30万元;文化馆3.92万元;民族文化工作队9.36万元;广播电视台13.8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部门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于提高政府预算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透明度,更好地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