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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6283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政府办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4-27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政府办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屏边县政府办公室是屏边县人民政府的常设综合办事机构,主要职责具体如下:(一)协助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二)承办州人民政府文件、指示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屏边县人民政府向州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州委、州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屏边县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三)负责屏边县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四)协助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屏边县人民政府、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五)研究屏边县人民政府和县属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屏边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六)根据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批示,对屏边县人民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七)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起草或参与起草中共屏边县委、屏边县人民政府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文稿;负责起草或参与起草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和其它文稿。(八)围绕中共屏边县委、屏边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对重大决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研;负责屏边县人民政府现场办公会等重大会议的前期调研、准备工作。(九)组织协调屏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课题的咨询研究,对具有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和长期性的问题开展超前研究,为决策提供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十)督促检查屏边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屏边县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有关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十一)协助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屏边县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十二)根据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批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十三)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屏边县人民政府和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十四)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中共屏边县委、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协调指导全县信访工作。(十五)负责上级领导及其他县市领导和重要外宾的接待,处理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辖范围内的房屋、水、电等后勤事务,负责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及公务用车配置工作。(十六)负责收集、整理、编发政府信息,为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资料。(十七)负责屏边县人民政府应急值班工作,及时向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批示。(十八)负责屏边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机关大院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向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屏边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情况。(十九)负责办理屏边县人民政府和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县财政局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依法理财原则。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体现国家和我县有关方针政策;真实可靠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科学预测的原则,力求做到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统一原则。要涵盖主管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的所有预算内外收支,统一管理,不在部门预算之外保留其它收支项目;收支平衡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三)总体思路:严格执行增收节支、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坚持量力而行、统筹兼顾,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分别是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屏边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屏边县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屏边县县志办、屏边县驻昆办、屏边县法制办、屏边县610办、屏边县外事办、屏边县信访局、屏边县网管中心、屏边县地震局,其中行政单位7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7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5人。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退休9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一、附表1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附表2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附表3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附表4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附表5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附表6部门收支总表

  七、附表7部门收入总表

  八、附表8部门支出总表

  九、附表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附表10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附表11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附表12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附表1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附表4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包含的11个单位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屏边县政府办(各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62.64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1062.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62.6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预算对比减少126.2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数里不含屏边县级机关公务用车运行经费。

  支出为1062.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6.93万元,占总支出的77.8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8.17万元,占总支出的12.0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6.16万元,占总支出的3.4%;住房保障支出71.38元,占总支出的6.72%;与上年对比减少126.2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数里不含屏边县级机关公务用车运行经费。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屏边县政府办(各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2.6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26.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2.64万元,项目支出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1(类)-03(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2018年预算数为826.9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88.82万元,主要屏边县级机关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未纳入预算。

  2.“208(类)-05(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018年预算数为125.7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56.68万元,主要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08(类)-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2018年预算数为2.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29万元,主要是遗属补助费比上年增加。

  4.“221(类)-02(款)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2018年预算数为71.3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3.7万元,主要是工资基数增加,所以住房公积金扣缴数增加。

  5.“220(类)-04(款)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地震事务”2018年预算数为36.1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89万元,主要是工资调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屏边县政府办(各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62.64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1062.64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04.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5.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1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屏边县政府办(各部门)2018年基本支出1062.64万元,财政拨款1062.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62.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其他收入0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804.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7.26万元,津贴补贴333.46万元,奖金19.77万元,绩效工资24.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8.97万元,住房公积金71.3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45.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9.1万元,印刷费10万元,培训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3.75万元,工会经费2.63万元,福利费0.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9.6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1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6.23万元,生活补助5.78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屏边县政府办(各部门)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屏边县政府办(各部门)2018年收支总预算1062.64万元。预算收入共1062.6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2.64万元;预算支出共1062.6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6.93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8.17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6.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38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屏边县政府办(各部门)2018年收入预算1062.64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收入826.93万元,占77.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收入 125.77万元,占11.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收入2.4万元,占0.2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收入71.38万元,占3.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地震事务”收入36.16万元,占6.72%。减少126.2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数里不含屏边县级机关公务用车运行经费而2017年预算数包含屏边县级机关公务用车运行经费。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62.6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06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2.64万元,项目支出0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支出826.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支出125.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支出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71.38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地震事务”支出36.16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预算数基本支出中含业务费、专款和配套资金,上年此项费用是包含在项目中。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屏边县政府办(各部门)无项目支出预算情况。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屏边县政府办(各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48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1.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3.5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5.3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禁公车私用,合理统筹派车用车,做好车辆保养,减少费用支出;二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陪同人人数,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增收节流。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屏边县政府办根据年初预算安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11.4万元,主要用于赴法国对推进友好城市建设进行交流、赴挪威对精品旅游小镇建设进行考察、赴越南沙巴县对友好合作项目进行洽谈。比2017年预算减少0.6万元,减少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出国访问人数,节约经费开支。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屏边县政府办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5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县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及下级部门来访就餐、住宿所发生的费用。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预算减少8.25万元,下降5.0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压缩陪同人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屏边县政府办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3.5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313.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屏边县各部门执行公务活动和及各种专项检查、因公出差、开展基层工作调研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7年预算减少16.5万元,减少5%,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减低车辆运行费用。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屏边县政府办(各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情况。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屏边县政府办(各部门)2018年无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屏边县政府办(各部门)国有资产总额494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4.13万元,固定资产4491.57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屏边县政府办(各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5.67万元,比上年上升降549.75%,上升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中包含业务费、专款和配套资金,上年此项费用是包含在项目中。

  (二)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18年屏边县政府办(各部门)预计非税收入145.15万元,其中:屏边县政府办公室预计利息收入0.15万元;屏边县驻昆办预计房屋出租出借收入5万元;屏边县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预计公务用车出租出借收入140万元。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县级)

  屏边县政府办(各部门)2018年无此情况。

  (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屏边县政府办(各部门)2018年无此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部门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附件【屏边县政府办(各部门)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