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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6282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4-27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旅游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改革的方针、政策,推进旅游行业体制改革;拟订本县旅游业的发展政策、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编制旅游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和相关保护工作,参与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环境改善等方面的规划立项和报批工作;指导全县旅游景区景点、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建设;指导监督旅游业统计工作。

  (三)组织旅游形象和品牌的对外宣传、重大旅游宣传促销和旅游节庆活动;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产品、旅游线路的开发、组合和推广;组织协调假日旅游、乡村旅游工作。

  (四)负责对本县旅游经营单位实施行业指导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与服务,受理旅游质量投诉;推进旅游标准化。

  (五)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县级旅游服务公共平台,建立和完善旅游咨询中心、旅游集散中心、游客投诉中心、屏边旅游网站等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旅游公共服务功能。负责省、州下达我县旅游事业发展资金的投资立项审批,建设旅游项目库,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六)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培训规划,抓好旅游人才引进和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评定制度。

  (七)承办屏边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工作:

  (一)旅游规划产业发展科

  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负责对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与评价,指导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乡村旅游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协调旅游企业、旅行社和景区景点的业务工作和事业建设;负责旅游景区、旅游重点项目的规划、建设和宏观调控及管理;负责旅游产业综合发展与改革的实施工作,参与旅游产业综合改革有关政策的落实;协调旅游业对内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旅游招商引资,引导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承担工农业旅游、烈士陵园教育基地旅游有关工作。

  (二)旅游行业管理科

  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方面的设施标准和服务规范标准,对旅游住宿(星级)、旅行社等依法行政管理;指导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负责受理辖区内星级饭店、特色乡村酒店、A级景区的评定申请及国内旅行社的设立申请;负责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指导旅游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旅游娱乐工作;拟定全县旅游人才培训规划,承担全县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组织、协调旅游行业信息化的宣传和普及,建立健全旅游公共服务平台;指导旅游安全生产及旅游应急救援综合协调工作,并参与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协调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指导全县旅游行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负责受理旅行社申报的备案审核和旅行社统计调查工作;负责对人大、政协有关县旅游工作建议、提案的回复;监督管理旅游专项资金的使用;承担旅游系统的统计工作。

  (三)旅游市场开发科

  拟订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制定旅游市场促销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域旅游形象、旅游产品的宣传促销和重大旅游活动的组织协调;组织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统筹开发和宣传推广;参与旅游新业态的开发培育;组织及参与国内外旅游市场重大促销活动;按照有关规划,组织并接待海内外媒体、重要旅行商的考察、采访和报道;负责区域旅游合作的有关工作;组织旅游节庆品牌的打造和培育。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三县并举”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两区”建设,全力打造“田园松阳”,牢固树立“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管”的理财观,按照“实、稳、优”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专项资金和历年结余整合清理,集中力量办大事;深化公共财政管理改革,完善预算编制体系,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稳妥推进预算公开,更好地推动我县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建设。

  基本原则:

  (一)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县级预算编制要保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一致,根据财力可能和轻重缓急的原则统筹安排各项支出,确保法定支出要求,保障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经费需求。部门单位的预算编制要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要保持与部门履行行政职能和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政府财力相适应。

  (二)优化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保障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任务)的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新增财力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厉行节约,注重绩效。除法定支出和政策性支出按有关比例和政策标准审核安排外,从严进行审核安排,大力压缩日常工作经费,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压缩“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规模。明确项目支出预期绩效目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科学精细,硬化约束。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各项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科学有效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硬化预算约束。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年中原则上不再追加。

  编制方法:

  基本支出的编制按单位实有人数的人员情况及部门(单位)公务费定额标准、车辆经费标准等分别编制人员工资和经常性经费。

  专项经费分常规性项目和阶段性、一次性项目分别编报。常规性项目的编制采用下达预算控制数的方式编制,单位在下达的控制数内,根据本部门单位的行政职能和事业发展计划,重点安排本部门(单位)的常规性专项经费。一次性和阶段性项目作为新增项目不列入控制数,另行编报。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暨:屏边县旅游局,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人;在编实有车辆0辆。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四、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屏边县旅游局预算总收入861393.04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中:公共财政预算861393.04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61393.04元,其中:基本支出861393.04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2160501款861393.04元,其中775033.04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86360.00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旅游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1393.04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75033.0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360.00元等占基本支出的1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我局今年没有项目支出。

  五、屏边县旅游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屏边县旅游局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屏边县旅游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4.4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78万元,下降5.13%,主要用于完成州旅发委、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县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各县市旅发委人员到我县学习交流工作经验等所发生的费用。下降原因: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屏边县旅游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原因:公车改革。

  六、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屏边县旅游局非税收入仅有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预计300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屏边县旅游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计支出27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0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一般性行政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电话费、水费、电费等。

  八、政府采购计划情况

  因年初县级财力有限,年初未编制部门政府采购情况。因此,屏边县旅游局无此情况。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因年初县级财力有限,年初未编制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因此,屏边县旅游局无此情况。

  十、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屏边县旅游局国有资产总额103.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8.27万元,固定资产45.4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

  十一、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屏边县旅游局不涉及此项。

  十二、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部门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于提高政府预算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透明度,更好地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附件【屏预公办发〔2018〕1号附件2—9: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