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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6278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4-27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二)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六、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七、政府采购计划情况

  八、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屏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屏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是屏边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是负责全县公安交通安全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对机动车辆号牌申领、安全检验和驾驶证申领工作,参与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各种大型活动的交通保卫工作;指挥和参与处理特大交通事故、突发事件和侦破交通事故逃逸疑难案件,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2018年屏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主要工作:一是继续紧紧围绕“压事故、保畅通”的工作目标,积极认真开展各项事故预防和秩序整治工作;二是切实加强源头监管,筑牢道路交通事故防线。强化营运客车、危化品运输车安全管理,采取多种方式集中开展上门排查;三是加强路面管控,严查违法行为。集中开展整治酒驾醉驾统一行动、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统一行动,围绕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强化交通违法现场查处教育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教育,提高现场查处率、教育率和管事率。四是继续深化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积极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努力营造辖区安全、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按照县财政局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本着“依法理财、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思路,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

  1、量入为出、勤俭节约原则。预算安排的各项支出都从严控制,防止扩大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等现象,确保收支平衡。

  2、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原则。根据本单位履行职责、年度计划和现有资源的配置情况,在财力可能的情况下,按照确保重点,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勤俭办事,集中财力保证年度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3、实事求是、讲求绩效原则。对本单位项目预算经费执行过程和完成结果实行追踪问效,作为以后年度安排预算经费的参考依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1人;在编实有车辆6辆。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四、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585,735.32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85,735.32元,其中:基本支出3,585,735.32元,占总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204-02 ” 公共安全公安支出,主要反映公安日常费用的支出、“208-0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支出、“221-02” 住房保障支出,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85,735.32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0.9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6.27%。与上年对比人均增加了14.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本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减少原因是预算调整至基本支出。

  五、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屏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屏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未安排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部门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9.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47万元,下降5.00%,主要用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产生公务接待所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和用餐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增减变化的原因是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缩减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部门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5.00%,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运行维护费19.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5.00%,主要用于保障执法执勤车辆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增减变化的原因是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缩减经费。

  六、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18年屏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预计划非税收入征收1,600,000.00元,其中:机动车号牌工本费160,000.00元、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190,000.00元、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170,000.00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130,000.00元、驾驶证工本费150,000.00元、驾驶许可考试费200,000.00元、公安罚没收入600,000.00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7,000.00元。

  七、政府采购计划情况

  2018年屏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拟计划政府采购金额260000.00元,其中:服务类0元,工程类0元,货物类260000.00元。

  八、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屏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资产总额5,013,505.30元,其中,流动资产519,627.37元,固定资产4,493,877.93元。

  十、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经费预算,主要保证工资、鉴定费、装备购置、燃料费、日常办公费,保障道路交通畅通有序,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供参考依据。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主要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分析评价等内容。

  十一、名词解释

  



附件【屏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