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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6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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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中共屏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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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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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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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共屏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
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加强党内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工作。中共屏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屏边县监察委员会机关设13个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下设检举举报平台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室牌子)。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纪委严格按县财政的要求进行2018年的预算编制。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行政单位共1个。部门在职在编财政全供养实有人数46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退休人员5人。
四、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中共屏边县纪委财政预算总收入626.47万元,其中:2011101(行政运行)款496.77万元,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款3.86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78.12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款0.85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款46.87万元。
2018年中共屏边县纪委总支出626.47万,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528.33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93.75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9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为2011101(行政运行)款496.77万元,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款3.86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78.12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款0.85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款46.87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纪检监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6.4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528.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3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93.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96%;退休人员工资、死亡抚恤(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71%。2017年总支出比2016年增加了177.17万元,增加了39.43%,其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增加工资和相应公务费等。
五、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中共屏边县纪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中共屏边县纪委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元,2017年也没发生此项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中共屏边县纪委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9000元,比2017年减少了4189元,下降了5.04%,主要用于接待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中共屏边县纪委拟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900元,比2017年减少了2790元,下降了5.01%,主要用于保障纪检监察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18年银行存款账户利息收入预计有200元。
七、政府采购计划情况
2018年中共屏边县纪委拟计划政府采购货物类100000元。
八、名词解释
无
附件【屏预公办发〔2018〕1号附件2—9: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