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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6270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4-03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是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的下属单位,是代表政府对全县道路运输行业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其具体业务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授权实施道路运输经营行政许可,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为保障和促进全县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提供管理和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屏边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稽查队、综合股(包含车辆技术、客运、货运、驾培行政许可业务归口)。

  (三)重点工作概述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狠抓改革攻坚,把握发展新机遇,加强法治建设,提高依法治运能力;加大市场整治,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强化安全监管,提升运输整体保障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升行业文明创建水平,全力推进道路运输事业持续科学发展。

  (一)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新一届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认真执行上级下发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规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优化行政审批事项和程序,完善客运班线经营期限,探索道路客运线路许可“审核制”,打造开放诚信的道路运输市场,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二)严格落实诚信考核制度。对稽查中发现的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除进行相应处罚外,还要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诚信考核扣分。对多次、严重违法违规以及发生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实行“黑名单”列管,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向社会披露,加大对道路运输企业及人员失信经营的惩戒力度,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降低或撤销资质、吊销证照等惩戒方式,限制其市场准入,并对其经营行为实行跟踪监督。

  (三)继续扎实开展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全县运输安全工作进行整体分析,督促、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及各类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督促辖区内各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强化行业监管,严厉查处影响行业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快农村客运发展力度。认真落实国家农村客运成品油消耗价格补助,提升农村客运发展的内生动力,确保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统筹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使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落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实施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根据农村公路通达情况及时拓展农村客运车辆运行范围,力争提高农村客运车辆的通达率。

  (五)严格按照“廉洁自律、干净干事”的要求抓好队伍建设,积极构建反腐倡廉建设体系,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牢固树立不敢腐、不能腐的思想意识。扎实开展以“人便于行、货畅其流、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宗旨,以“勇于创新、敢于担当、默默奉献”为职业标准的道路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努力形成相对统一的行业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并使之转化为广大干部职工的价值取向和自觉行动,实现素质和服务能力双提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2人;工勤人员1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均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退休人员 12人,另有遗属1人。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18.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8.7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8.7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8.7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8.71万元(本级财力218.71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8.7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8.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71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运输管理218.71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基本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5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99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6.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3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69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采购预算资金4.32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年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218.71万元,比2017年的164.51万元,增加54.2万元、增长32.9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受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性补贴和奖励绩效增资政策的影响,导致工资性支出增加。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不含上年结转)为0万元,比2017年的1.5万元减少1.5万元、下降100%;项目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省级财政2018年未安排项目资金。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安排的专项支出。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屏边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在职人员10人。2018年年初预算共安排机关运行经费26.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2.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2.41万元,比2017年的2.34万元增加0.07万元、增长3%。其中:公务接待费0.11万元,与2017年的0.11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2.3万元,比2017年的2.23万元增加0.07万元、增长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旧,运行成本增加。

  “三公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旧引起运行成本增加导致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