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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136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1-31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书面)

  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材料(十四)

屏边苗族自治县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书面)

(2018年1月9日在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屏边苗族自治县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提请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县各级财政部门以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县委“一个精品、二个示范、三个特色”、“一个园区、三大工程”的战略部署,以“保工资、重民生、促发展”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科学组织资金,较好地发挥了财政职能,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26556万元,同比增长6.3%,增收1575万元。在总收入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711万元,同比增长7.1%,增收1036万元,为年初预算14969万元的105%,超预算数742万元,为州级下达计划15702万元的100.1%,超计划数9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684万元,同比增长8.8%,增收705万元;非税收入完成7027万元,同比增长4.9%,增收331万元。上划中央收入完成8065万元,同比增长8.5%,增收630万元。上划省级收入完成2258万元,同比下降4%,减收94万元。上划州级收入完成522万元,同比增长0.6%,增收3万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章六十六条“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定,我县2017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742万元,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17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46594万元,同比增长3.5%,增支4897万元。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项目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13721万元,同比增长21.1%;国防支出完成53万元,同比下降48.5%;公共安全支出完成4459万元,同比下降11.1%;教育支出完成28160万元,同比增长25.2%;科学技术支出完成104万元,同比下降37.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2262万元,同比增长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22916万元,同比下降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15594万元,同比增长16.3%;节能环保支出完成4148万元,同比下降28.2%;城乡社区支出完成11949万元,同比增长3.4%;农林水支出完成29735万元,同比下降4%;交通运输支出完成3136万元,同比增长99.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完成805万元,同比增长26.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完成282万元,同比下降81.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完成5172万元,同比增长1.7倍;住房保障支出完成3282万元,同比下降6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完成143万元,同比下降21%;债务付息支出完成664万元;同比增长4.4倍;债务发行费用支出9万元,同比下降40%。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分县乡完成情况: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723万元,占全县的81%;乡镇级收入完成2988万元,占全县的19%。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3945万元,占全县支出数的84.5%;乡镇级支出完成22649万元,占全县支出数的15.5%。

  动用预备费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云南省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我县2017年不可预见的增资缺口较大,按程序报批后,2017年预备费630万元,2016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算后)206万元,共计836万元全部用于平衡预算。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全县全年收入总计155963元。其中: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711万元,返还性收入139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526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1154万元,调入资金262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0880万元(含新增债券45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01万元;全年支出总计155952万元。其中: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6594万元,上解支出204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380万元(用于置换政府存量债务),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38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1万元,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定,年终滚存结余11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从2017年的预算执行情况看,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稳步增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小幅增长,各项人员刚性增支全力保障。

  收入增减主要原因:一是加大非税收入的清收力度,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拉动非税收入增长;因部分专项收入科目转列其他科目,法检两院上划罚没收入随之入库省级,交通罚没收入减少导致非税收入减收;二是强化税源管控和征管措施,加强社会协作综合治税,加大欠税清缴力度,实现增值税同比增长40.1%,增收1345万元;受税收政策调整影响,取消营业税导致同比下降101%,减收1112万元。

  支出增减主要原因:一是落实各项增资政策形成同比增长;二是部分专项转移支付同比增加。三是受上级减少部分转移支付、支持方向的调整和全县部分单位对财政支出重视度不够等因素影响,导致争取上级补助资金量不足,部分科目支出下降。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493万元,同比下降2.5%,减收65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526万元,同比下降33.7%,减支1793万元,主要是同比上级预算安排的部分专项补助减少。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全县全年收入总计4105万元。其中: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9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87万元,上年滚存结余325万元;全县全年支出总计3723万元。其中: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526万元,调出资金197万元。收支相抵结余382万元。年终结余资金均为指定用途的结转支出。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 42375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 39321万元,当年收支结余 305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 17277 万元。

  (四)财政授权支付额度结转情况

  2017年末,全县各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年末结转共计18783万元,该资金将根据相关规定于2018年下达执行。具体收回明细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结转163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结转566万元;教育支出结转211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结转1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结转2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结转130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结转63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结转20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结转3530万元;农林水支出结转370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结转5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结转5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结转94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结转19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结转5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结转2万元;其他支出结转761万元。

  以上均为快报数,最终决算数据待州级审核批复后,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经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查决定:按照州级核定数批准屏边县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为59500万元,其中,县本级57677.57万元,乡镇1822.43万元。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项目4500万元。

  据快报数显示,截至2017年末,我县政府债务余额为52428.08万元,其中:县本级50605.65万元,乡镇1822.43万元,均未超过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债务限额。

  三、2017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强征管稳增收,圆满完成收入目标。努力克服经济下行、收入目标持续增加、财政支出高位运行的巨大压力,充分发挥财政协调作用,分析收入形势,强化征管措施,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收入预期目标。一是强化对重点行业、企业、工程(项目)的管理和服务,全面强化税源管控。二是强化日常征管,摸清底数,加强部门间协作,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加大欠税清缴。三是科学调度,及时解决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强化税收协控联管责任,提高税收征管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税收收入稳步增长。四是加大非税收入征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应收尽收。

  (二)调结构惠民生,社会事业得到全面发展。以保障民生需要为重点,持续增加民生保障支出。一是积极筹措资金保障脱贫攻坚。整合涉农资金25659.75万元,融资资金累计135631.82万元,加快推进精准脱贫步伐。二是加大特色小镇建设投入。筹集资金16564万元,推进特色小镇配套项目建设。三是切实落实强农惠农补贴。直接发放财政涉农补贴资金4663.39万元,进一步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四是大力推进“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投入资金1855万元大力实施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四位一体等公益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农村公共服务配套。五是教育投入稳步增长。加大对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投入,下达资金3282.63万元,全县教育投入达32426.6万元,超过法定增长要求。六是文化科技创新投入不断加强。安排技术创新和各种科研项目专项资金75.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专项资金1323.24万元。七是社会势群体扶持力度持续加大。投入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保障7274.57万元,城乡医疗救助442.95万元,救灾救济31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及重大公共卫生875.3万元,城乡居民养老1707万元,优抚及孤儿生活保障56.87万元,就业补助261.69万元,城乡居民医疗6223万元,健康扶贫兜底保障830.15万元。八是投入政法经费4397.03万元,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推改革建机制,财政服务能力有效提升。一是扎实做好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工作。健全所有部门预算审查批准机制,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提高了部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增强预算约束力,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二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重点支出需要。加大“三公”经费管理力度,严格界定行政事业单位经费供给范围,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同比下降5%。三是全面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通过县乡政府网、各部门网站公开了全县财政总预决算、县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汇总数和除涉密部门外的县级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各乡镇的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四是加强专户管理,开展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整顿,销户6个,目前有存量专户7个。五是加强行政企事业及国有资产管理。完成地方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清查和政府经管资产统计工作,严格审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确保出租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六是加强金融信贷管理。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加强小贷公司监管,积极运作好信贷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七是抓好财会人员培养和业务培训工作。招生会计函授学员90名,组织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软件管理培训,完成全县120个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会计基础评价工作。八是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实行“验旧领新”,规范票据使用行为。争取省、州彩票公益金项目20个、资金450万元,充分发挥彩票公益金的社会效应。

  (四)严监督重管理,资金使用效益得到提高。一是开展“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将检查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单位报县纪委。二是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下发《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对3个行政事业及重点企业单位开展检查。三是完成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专项检查。对6个2017年预算公开及15个2016年决算公开不规范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督促各单位完成了整改。四是配合省财政厅完成我县2017年扶贫资金专项检查。五是加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严格采管分离,扩大采购范围及规模。实现采购规模12654.04万元,节约资金708.93万元,节约率为5.31%,有效预防了腐败滋生。六是配合做好常规审计工作,保障财政专项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各位代表,2017年,我县努力克服政策性减收和增支因素多、收支平衡压力巨大等困难,全力以赴抓收入,积极主动促发展,千方百计惠民生,创新机制强监管,财政工作平稳发展,但同时也还存在隐忧和压力。主要是:收入持续增长后劲不足,收入质量有待提高;工资津贴性支出和偿债支出增长较快,收支矛盾更为突出;财政调控能力不强,财经法规约束仍然偏软,部分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等。这些都需要我们积极创新生财、聚财、用财思路,努力化解。

  四、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8年我县财政收支平衡进一步面临严峻考验。受宏观经济持续下行、结构性减税政策持续实施等因素的影响,我县财政收入减速换档成为常态。各项调资、社保、教育配套等增支及民生保障政策密集出台,支出需求增长远快于可支配财力的增长。同时进入地方政府偿债高峰期。

  为妥善应对财政收支新常态,2018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下的新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原则,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重点保障工资发放、机构运转和基本民生支出,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切实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促进全县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在充分听取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进行了部分修改完善,根据县人民代表大会对预算报告审查的内容,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草案

  建议2018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期目标为: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811万元,比上年增长7%,增收1100万元;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992万元,比上年增长3%,增支4398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811万元,返还性收入139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8463万元,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949万元,收入总计67616万元;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576万元,上解支出2040万元,支出总计67616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因上级指定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不包含上述转移支付补助。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收支草案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是在上年度基金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基础上,综合考虑收入基础、物价变动、政策调整等因素编制。支出预算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专款专用原则编制。

  建议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期目标为: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85万元,比上年下降8.3%,减收208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957万元,比上年增长12.2%,增支431万元。收支增减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二是支出。安排上年结转支出。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8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9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382万元,收入总计39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957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草案

  2018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1046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7388万元,当年收支结余365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1114万元。

  以上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收支草案的具体情况见附件。

  五、2018年工作重点

  2018年,财政工作将牢牢把握当前新常态经济形势,立足职能,开辟财源,增收节支,深化改革,确保完成全年财政各项收支任务。

  (一)突出抓好增收节支,努力增强财政实力。一是加强财政收入管理。收入预算从约束性逐步转向预期性,不断提升财政收入滚动预测、分析研判和征收管理水平,继续细化收入预期目标。在耕地占用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税种和非税上挖掘潜力。加大清缴各项税费力度。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通过推进预算公开,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的透明度。强化预算执行,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三是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配套,强化产业培育,推进劳动技能和实用技术提高。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用于全县亟需领域。清理往来款,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二)突出抓好民生改善,统筹办好民生实事。一是大力支持脱贫攻坚工程。结合扶贫发展规划和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统筹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努力争取和整合各类扶贫资金,确保年度确定的贫困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二是着力保障基本民生。落实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改革政策,提高“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能力。完善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教育公平。加大落实健康扶贫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支持力度。积极筹措资金和落实有关政策,支持党建、宣传、作风建设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环保、文化、广播、计生、体育等各项事业发展。加大财政支农投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三)突出抓好创新驱动,助推经济提质增效。一是积极发挥财政撬动引领作用。加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公司建设,积极推动公司实体化发展。探索投资融资、股权运作、资本整合的市场化运作机制与方式,通过设立的产业发展基金、风险补偿基金,放大财政资金引导撬动效应。深入推进投融资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建设,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二是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采购长效机制。按要求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不断简化政府采购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切实加快推进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全力做好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努力增加信贷投放,全面推进金融产品创新,积极服务于实体经济。四是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充分发挥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融资的作用,围绕特色小镇、农业产业化、全域旅游、园区建设、快速通道等重点内容,加大融资力度和PPP项目的申报和推介工作。

  (四)突出抓好财政改革,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一是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持续推进项目绩效评价,对重点项目进行跟踪监测,对部分民生、重大项目进行预算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二是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持续加强公务卡运用拓展,提高公务卡使用效率。做好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三是继续推进预决算公开。细化财政预决算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除涉密信息外,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和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加大涉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涉农资金阳光运行。四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建立多层次合作监督模式,切实维护财经秩序。扎实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管理工作,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效能和效果。五是努力化解地方债务。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积极向上争取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加大对公益性项目建设支持力度。争取置换债券资金,妥善处理存量债务。严格限定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推动政府性债务分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六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强财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强化财经纪律,确保财政干部、财政资金“双安全”。

  各位代表,2018年财政改革与发展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应对新挑战,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真抓实干,确保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建设“美丽苗乡·森林屏边”提供更加坚实的财力支撑!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表.pdf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收支草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