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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9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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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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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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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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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白云乡(全乡)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结合白云乡发展实际,既总结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找出影响本期预算的各种因素,又客观分析本年度国家有关政策对预算的影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千方百计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在编制部门预算工作中:一是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基础工作,以“强化预算编制前期工作、狠抓预算编制基础工作”为重点,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二是不断增强预算的计划性、前瞻性和完整性,使部门预算能够保证厅机关的正常运转,年度预算与年度任务相结合,切实减少和避免年度执行中追加预算,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力。三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部门预算编制,逐步建立一套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预算管理体制,从源头上为预算执行的有效性提供保证。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5个,分别是乡政府、人大、党委、计生、学区、中学、文化站、城建、卫生院、农技站、林业站、水利站、兽医站、财政所、民政所,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9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55人;在编实有车辆3辆。离退休人员5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9人。乡政府本级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3人,退休人员9人;人大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人;党委在职在编实有人数7人;计生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人;学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78人,退休35人;中学在职在编实有人数48人,退休4人,文化站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人;城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人;卫生院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5人,退休6人;农技站在职在编实有人数7人,林业站在职在编实有人数6人,退休1人;水利站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人;兽医站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人,退休人员4人;财政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人;民政在职在编实有人数6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白云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58.74万元,其中:政府本级收入304.15万元,人大11.52万元, 白云乡计生办10.10万元,白云乡党委73.31万元,白云乡学区1023.45万元,白云乡中学513.04万元,白云乡文化站18.16万元,白云乡卫生院174.69万元,白云乡农技站66.13万元,白云乡林业站64.77万元,白云乡水利站32.48万元,白云乡兽医站56.73万元,白云乡财政所28.29万元,白云乡民政所55.13万元,白云乡城建26.79万元。
白云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5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7.74万元,占预算支出的99.15%;项目支出21万元,占预算支出的0.85%。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3.90万元;教育支出1077.0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5.8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48.9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87万元;农林水支出172.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8.04万元。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白云乡政府用于保障乡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工资福利支出1614.44万元,主要包含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5.66%,其中:乡政府本级支出101.00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6.25%;人大9.46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0.59%;党委60.23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3.73%;计生办7.34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0.45%;白云学区656.81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40.68%;白云中学406.29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25.17%;文化站14.94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0.93%;白云乡卫生院114.71万元,占工资福利本支出的7.11%;白云乡农技站54.08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3.35%;白云乡林业站47.96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2.97%;白云乡水利站26.69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1.65%;白云乡兽医站24.32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1.51%;白云乡财政所23.26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1.44%;白云乡民政所45.36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2.81%;白云乡城建办21.99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1.36%。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85.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1.93%;其中:离退休费324.92万元,占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的41.39%;离退休津贴70.8万元,占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的9.02%;住房公积金168.05万元,占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的21.41%;生活补贴(遗书补助、村级、村干部支出)96.11万元,占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的12.24%;医疗费124.86万元,占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的15.91%;助学金0.27万元,占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的0.03%。
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38.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56%。其中:乡政府本级5.68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14.83%;人大0.29万,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0.76%;党委2.07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5.40%;计生0.29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0.76%;白云学区12.21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31.89%;白云中学7.03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18.36%;白云财政所0.87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2.27%;林业站1.80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4.7%;白云民政1.75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4.57%;白云农技站2.04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5.33%;兽医站1.04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2.72%;卫生院0.88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2.3%;文化站0.58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1.51%;白云水利站0.88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2.3%。白云城建办0.88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2.3%。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全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万元。
五、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屏边县白云乡政府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白云乡政府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白云乡政府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1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所发生的住宿费、用餐费等费用产生的费用,其中:乡政府本级3万元,人大0.28万元,党委0.48万元,计生0.19万元,学区1.28万元,中学0.98万元,文化站0.1万元,城建办0.1万元,卫生院0.14万元,农技站0.28万元,林业站0.38万元,水利站0.19万元,兽医站0.19万元,财政所0.29万元,民政办0.28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白云乡政府本级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38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5.3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附件【屏边县白云乡(全乡)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