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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pbxzfbgs/2024-0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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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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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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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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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卫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4.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9.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11.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3.组织拟订全县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4.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省、州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6.承担县干部保健委员会和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县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17.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屏边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县卫计局的主要重点工作就是抓好基层服务能力的提升,通过筑牢基础,惠及基层群众,实现服务群众“零公里”,为十六届政府任期期间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实现跨越发展奠定良好的开局。
1.继续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以全州卫生工作会议的召开和州委、州政府出台的“1+10”医改文件为契机,把医改作为全系统的中心任务,在巩固完善保基本、强基层成果的基础上,更加突出建机制,迎难而上,敢啃硬骨头,打好深化医改攻坚战。加快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逐步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强化行业监管,完善支付方式改革,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贴标准,新增部分继续向基层卫生服务和村医倾斜。实施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有序推进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层用药管理;深入推进乡镇卫生院综合改革,扎实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健全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2.进一步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以需求为导向,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实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重点抓好县人民医院对口支援和平乡中心卫生院、新现乡卫生院;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坚持“两手抓”,全面建设“三调解一保险”长效机制,继续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高尚职业情操,促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为广大医务工作者创造安心、放心、舒心的良好工作环境;全面完成县中医医院、和平镇中心卫生院建设;持续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和适宜技术推广,实现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全覆盖,加强重大疑难疾病、慢性病等中医药防治,促进中西医结合;进一步放宽中医药服务准入,积极推进基层中医一技之长人员的认定工作。
3.以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为重点,统筹抓好其他各项卫计工作
一是认真分析研究国家投资导向,做好卫生项目储备工作,充实“十三五”项目库,争取更多项目落户屏边。二是全力抓好县中医医院、和平乡中心卫生院项目建设,确保按目标任务完成。三是多方筹措资金,加强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建设,争取为配齐乡镇卫生院三大件(全自动生化分析仪、DR、彩超),规范村卫生室标识、制度,配齐村卫生室基本医疗设备,提高诊疗技术水平。四是加强卫生应急、疾病防控、食品安全等工作,不断提高全县疾病预防控制水平,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五是研究制定新一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切实加强艾滋病的综合防治工作,努力实现儿童零艾滋的目标。六是整合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职责,组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综合监督执法局要严格按照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卫生计生机构改革后新职责的要求,依法行政,严肃查处卫生计生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七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医疗服务和卫计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重大典型案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4.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使计划生育工作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一是全面实施两孩政策,抓好违法生育专项治理,狠抓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强化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努力控制违法生育,确保人口控制目标圆满完成。二是抓好基层台账和统计工作,提高统计质量。加强统计工作的指导,核实统计信息,加强流动人口和新生儿入户管理,堵塞漏统漏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三是认真抓好政务、村务公开,定期公开计生政策落实情况,违法生育处理情况,育龄妇女孕育信息动态,确保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四是认真做好奖励扶助、特别扶助资格确认、资金发放工作,做到“不重、不漏”;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检查好“一次性奖励金”、“奖励扶助金”、“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五是继续开展好为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降低人口出生缺陷的发生。六是全力抓好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一盘棋”工作、优质服务、信息化建设、村(居)民自治和诚信计生工作,努力完成责任目标要求的各项任务。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合理使用财政拨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基本原则
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坚持厉行节约,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保障正常运转需求,严格控制项目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编制方法
合理预测2017年收入支出规模,对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按照财政部门的具体要求与发展需要,规范编制卫计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主要采用定员定额方法编制,人员支出预算按照核定人数和人员标准编制,公用支出预算依据财政部门核定的在职人数、资产和公用支出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按照县委,县政府及财政的要求编制。
(四)总体思路
依据财政局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做好卫计局部门预算。按照机构编制内实有人数据实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支出预算,并结合我单位工作特点,编制相关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分别是卫计局机关、综合监督执法局、屏边县人民医院、屏边县疾控中心、屏边县妇计中心,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4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8人;在编实有车辆3辆。离退休人员12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21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屏边县卫计局部门(单位)预算总收入2641.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41.1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4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0.14万元,占总支出的98.83%,项目支出31.02万元,占总支出的1.17%。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卫计局机关支出分别列“208(类)-05(款)”支出140.61万元,主要反映卫生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210(类)-01(款)”支出315.77万元,主要反映卫生局机关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等支出;210(类)-03(款)支出64.20万元,主要反映屏边县各卫生室卫生人员的工资补助支出;210(类)-04(款)支出20.02万元,主要反映基本公共卫生县级配套的资金支出;210(类)-11(款)支出15.70万元,主要反映的是职业病、伤残军人医疗费的支出;221(类)-02(款)支出33.06万元,主要反映卫生局机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妇计中心支出分别列入208(类)-05(款)支出143.25万元,主要反映妇计中心的退休人员支出;208(类)-08(款)主要反映死亡抚恤(职工死亡遗嘱补助)支出,210(类)-03(款)支出278.80万元,主要反映妇计中心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等支出;221(类)-02(款)支出30.06万元,主要反映妇计中心的住房公积金支出。疾控中心支出分别列“208(类)-05(款)”支出83.99万元,主要反映疾控中心的退休人员支出;208(类)-25(款)支出0.86万元,主要反映麻疯病人生活补助,210(类)—04款主要反映疾控中心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等支出221(类)-02(款)支出28.13万元,主要反映疾控中心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县医院支出分别列208(类)-05(款)支出471.43万元,主要反映县医院的离退休人员支出;,208(类)-01(款)支出1.04万元。主要反映死亡抚恤(职工死亡遗嘱补助)支出,210(类)-02(款)支出612.03万元,主要反映县医院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等支出,221(类)-02(款)支出69.25万元,主要反映县医院的住房公积金支出。综合监督执法局支出分别列208(类)-05(款)支出14.30万元,主要综合监督执法局的离退休人员支出,210(类)-04(款)支出47.74万元,主要反映综合监督执法局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等支出,221(类)-02(款)支出5.13万元,主要反映综合监督执法局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卫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10.1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472.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4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36.85万,占基本支出的1.4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00.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2.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卫计局机关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02万元,如正科级干部体检,基本公共卫生县级配套费等开支。与2016年相比增加了4.41万元,增长了16.57%。主要是公共卫生人均项目经费提高,县级配套经费相应增加; 正科级干部体检项目的增加,相应经费增加。
五、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屏边卫计局部门(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卫计局部门(单位)没有安排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卫计局部门(单位)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9.63万元;其中:卫计局机关预算31.16万元、屏边县妇计中心预算1.70万元,屏边县疾控中心预算5.14万元、综合监督执法局预算1.63万元,县医院无财政预算。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各相关部门实施监督、检查、考核、验收、交流产生的用餐费;对基层卫生机构人员开展培训及开相关中心工作所产生的用餐费等。如公共卫生项目检查督导,产生的费用。与2016年相比减少了2.15万元,减少幅度是5.15%。主要是卫计局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的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卫计局部门(单位)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32万元,2017年没有安排购置经费,安排运行维护费8.32万元,其中:卫计局机关预算1万元(虽然进行了公车改革,但 2017年1月卫计局机关已发生了保险费用);屏边县疾控中心预算5.75万元、综合监督执法局预算1.57万元、县医院和屏边县妇计中心无财政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2016年相比减少了14.11万元,减少幅度62.91%,主要是卫计局机关实行了公务用车改革,卫计局机关预算只预算了1万元(主要是到2016年12月31日,原卫计局车辆产权没有办理转移,2017年1月已发生了车辆保险费等相关支出),减少了13.61万元;妇计中心减少了0.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2017年卫计局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预算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卫计局部门运行经费是11.66万元,比2016年增加了2.2万元。主要是人均公用经费的提高。
(六)政府采购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卫计局部门没有政府采购的相关预算资金使用安排。
六、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17年屏边县卫计局下属事业单位非税收入预计69.62万元。
七、名词解释
无。
附件【U02017081057220525524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