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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9656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4-28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工商信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商务、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商务、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2.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商务、信息化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3.监测分析工业、商务、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商务、信息化应急协调、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煤炭和电力调度,负责电力行政管理和电力需求的管理工作。

  4.负责提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县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

  5.负责工业、商务和信息化行业管理;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参与协调交通综合运输,负责协调铁路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指导和推进工业物流企业发展;组织制定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和实施管理;开展工业、商务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6.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拟订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选提升传统产业,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

  7.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

  8.负责组织指导煤炭生产、技术改造、承担煤炭资源整合、煤炭矿井整顿关闭、煤矿瓦斯治理和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负责工业、商务和信息化节能工作并组织协调有关工作;研究制定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发展规划,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监督检查民爆产品产销交易活动,实施行政许可初审。

  9.指导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10.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有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协调电子政务发展,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11.承担有关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协调有关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12.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边境地区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建议,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14.研究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15.执行对外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

  16.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涉及屏边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17.指导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外商投资情况;参与拟订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核准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核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

  18.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

  19.承办屏边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工作要点

  1.加强对工业经济、非公经济、节能降耗、清洁生产、非电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目标责任的监测和分析,着力解决企业在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2.全力抓好重点工业、商务项目建设进度的推进,确保全县工业商务领域投资持续增长。

  3.以资源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大力推进新现大理石资源开发和新现建材产业区建设。

  4.协调各方,加强项目资金申报力度,努力争取中央、省、州更多项目资金扶持。

  5.继续抓好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做好煤矿、民爆企业、加油站、超市等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完成工业园区管委会的组建工作,加快推进新现建材产业区路网建设。

  7.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强化协调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屏边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编制方案是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4人;编外实有车辆1辆(事业单位节能执法车辆)。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21人(其中1人属提前退休)。抚恤对象11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屏边县工商信局预算总收入419.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19.1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元。相比2016年预算总收入349.86万元,增加69.3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较2016年增加69.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均工资较2016年上涨,导致2017年预算总收入增加。

  2017年屏边县工商信局预算总支出41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9.1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201类04款01项—行政运行预算支出209.87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202.8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69.07万元,津贴补贴122.19万元,奖金5.76万元,自治州津贴28.80万元,代扣养老保险-15.3万元,代扣职业年金-7.56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7.008万元,包括:一般公用经费4.8万元,在职公务接待费1.2万元,培训费0.096万元,工会经费0.84万元,在职福利费0.072万元。

  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支出175.14万元,其中:(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4.03万元,包括:离休费16.8万元,退休费129.63万元,自治州津贴离退休费27.6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1.109万元,包括:一般公用经费0.94万元,离退休福利费0.069万元,离休人员特需费0.1万元。

  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预算支出10.07万元,其中:遗属补助生活费10.07万元,主要反映遗属的生活补助费。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24.08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24.08万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工商信局机关正常运行经费的日常支出419.1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0.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9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7.26%。2017年预算总支出交2016年增加69.3万元,分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比重较2016年增加,因2017年在职及离退休的人均工资上涨,较2016年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无,2016年也无项目支出。

  五、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屏边县工商信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工商信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5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等,无增减,主要用于接待会议培训等产生的费用,因2017年物价上涨等原因,在节俭三公经费的情况下,与上年预算数不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工商信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主要用于保障与上级部门对接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无。

  七、政府采购计划情况

  无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因我局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表。

  九、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县级财政拨付的资金和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五)“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屏边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17年3月6日      

  



附件【U02017081057216242601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