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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pbxwhhlyj/2024-00002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4-28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屏边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四、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第四部分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落实上级关于文化工作的部署,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工作发展的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全县文化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专业规划;指导全县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的发展。

  3、负责我县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管理和检查,组织、协调、举办全县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

  4、综合管理全县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协调全县群众性文化事业及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

  5、管理全县文学、艺术事业,指导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指导、管理全县文化队伍,培养、发现艺术人才,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推进人才兴文战略。

  6、管理全县文化市场。制订我县文化市场发展规划,负责文化娱乐、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音像制品、电影、美术品及其他营业性文化活动的审批管理监督与指导。

  7、主管全县文物事业。指导、协调全县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及宣传等工作,协助上级文物管理部门管理辖区内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负责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审核上报全县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根据上级审批意见,制订工程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

  8、综合管理全县图书馆事业,调查研究全县图书文献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全县图书馆事业标准化、网络化、现代化建设,促进各类图书馆的相互合作,协调发展。负责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建设。

  9、发展先进文化,发掘、培育地方特色文化,丰富全县城乡文化内涵。

  10、管理全县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利用广播电视媒体宣传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党和政府的声音传到千家万户,并负责本县的对外对内的宣传报道。

  13、负责制定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巩固提高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组织实施全县无线、有线广播电视建设、维护、管理工作。在全县范围内转播中央台、省州台、本县自办节目(新闻、专题、综合节目)等广播电视节目

  14、依据国务院、云南省人在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有关条例,对全县范围内的广播电视工作进行依法行政管理,对违反《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的行为依法行政,作出处罚决定。

   二、重点工作任务

  1、进一步加强管理宣传力度。宣传方面,紧紧围绕贯彻党的十八大、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精神、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这个主线,加强宣传报道。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力完成各项宣传任务;

  2、继续实施精品战略,增强忧患意识,加大广播电视节目栏目创优力度,走“本土化”和“民族化”战略,以名记者、名编辑、名播音员打造频道形象和知名度,加强栏目节目的选题策划和内容包装,加大精品稿件上传力度;

  3、继续抓紧好地面数字电视无线覆盖工程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推动地面数字电视无线覆盖基站建设,让更多农村群众收听收看本地节目。同时全面实施中央广播电视节目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工程建设,让群众多渠道看到听到党中央的声音;

  4、继续实施人才强台战略目标。科学制定人才培养计划,优化人才环境,多渠道引进和培养人才,着力打造一批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广播电视专业人才;

  5、继续抓好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下派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统筹兼顾、优化支出结构、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确保收支平衡。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强化项目论证和可行性研究,细化预算内容。部门预算编制与 “十二五”规划相适应,与职能相协调,与县级财力状况相匹配。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一般性消耗性支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集中财力保障我局重点工作需要。坚持科学管理,推进综合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管理绩效。加强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管理制度的有效衔接,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我县文化体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2017年预算编制遵循的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 :

  1、真实性原则。收支预测要充分考虑财政政策和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对各项收支数据不夸大、不隐瞒,确保真实准确。

  2、合法性原则。预算编制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法律、法规,要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收入要合法合规,支出要符合财政宏观调控目标及相关规章制度。

  3、稳妥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编赤字预算,优先保证基本支出。项目预算编制,以收定支,量力而行。

  4、重点性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在兼顾一般的同时,优先保证重点支出。先重点、急需项目,后一般项目。

  5、完整性原则。体现综合预算的思想,将部门依法取得的包括所有财政性资金在内的各项收入以及相应的支出编入预算,统一管理,不在部门预算之外保留其它收支项目。按照量力而行、量入为出、勤俭节约、收支平衡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综合平衡,优先保障基本支出,重点投入与优化支出相结合。人员支出:依据2016年编制内实有人数,按照财政统发工资及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费等标准,综合考虑2017年度正常晋职晋级等因素编制2017年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预算、教育类支出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类支出预算。要遵循“保运转、惠民生、促发展”基本原则。着力整合财政资源,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在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正常运转经费的基础上,支持民生政策落实,支持财源建设,保证县委、县政府重点支出需要。预算要从严编制、突出重点、科学合理,一是要体现中央厉行节约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二是要体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指标,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支出绩效。

   四、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分别是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局机关、电影院)、图书馆、文化馆、民族文化工作队,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96人,财政全供养96人,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其他实有人数3人。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预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部门预算总收入997.5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997.5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97.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0.52万元,占总支出的0.98%,项目支出17.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一)屏边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局机关-412.69万元)

  1、2070101款:文化体育与传媒经费(13人)85.79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81.99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3.80万元; 包括在职人员公用经费13人,人均0.20万元,计2.60万元、小车经费0元、在职人员公务接待费0.65万元、培训费0.05万元、工会费0.46万元、福利费0.04万元。

  2、2070401款:新闻出版广播影视(27人)246.48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228.60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7.88万元;包括在职人员公用经费27人,人均0.20万元,计5.4万元,在职人员公务接待费1.35万元,培训费0.11万元、工会费0.94万元、福利费0.08万元;(3)广电新闻宣传业务费5.00万元; (4)广电新闻稿费5.00万元。

  3、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费(3人)38.9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68万元。

  4、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费(3人)3.60万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0万元。

  5、2080801款:死亡抚恤金(2人)1.04万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4万元。

  6、2080802款:伤残抚恤金(2人)2.26万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6万元。

  7、2210201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积金)34.58万元。

  (二)屏边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电影院-85.10万元)

  1、2070406款:电影(6人)55.80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55.80万元。

  2、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费(13人)14.36万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36万元。

  3、2089901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人)9.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29万元。

  4、2210201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积金)5.65万元。

  (三)屏边县图书馆(110.29万元)

   1、2070104款:文化体育与传媒经费(9人)82.48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74.85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2.63万元,包括在职人员公用经费9人,人均0.20万元,计1.80万元、在职人员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培训费0.04元、工会费0.32元、福利费0.02万元。(3) 图书馆工作经费支出5.00万元。

  2、2210201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积金)8.43万元。

  3、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费(3人)19.3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 0.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25万元。

  (四)屏边县文化馆(136.66万元)

  1、2070109款:文化体育与传媒经费(13人)115.9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112.10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3.80万元;包括在职人员公用经费13人,人均,0.20万元,计2.60万元、在职人员公务接待费0.65万元、培训费0.05万元、工会费0.46万元、福利费0.04万元。

  2、2210201款: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积金)12.69万元。

  3、2080801款:死亡抚恤金(遗属补助)1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5万元。

  4、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费(1人)7.7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68万元。

  (五)屏边县民族文化工作队(252.78万元)

  1、2070107款:文化体育与传媒经费(29人)221.12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210.65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8.47万元,包括在职人员公用经费29人,人均0.2万元,计5.80万元、在职人员公务接待费1.45万元、培训费0.12万元、工会经费1.02万元、福利费0.08万元。(3) 民族文化工作队工作经费支出2.00万元。

  2﹑2210201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积金)23.28万元

  3、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费(1人)8.3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 0.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34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0.5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7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00万元。如:广播新闻宣传业务费、新闻稿费10.00万元、图书馆工作经费支出5.00万元(购书款)、民族文化工作队工作经费支出2.0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广电广播新闻宣传业务费、新闻稿费10.00万元,减少老年体协活动经费5.00万元(2017年广电、文体合并)。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屏边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17年机关运行财政拨款预算27.05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屏边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17年非税收入8.38万元,其中:文化市场罚没收入3.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00万元;其他收入0.38万元。

  第四部分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屏边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屏边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部门,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元 。

  (二)公务接待费

  屏边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部门,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76万元(其中: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机关15.99万元;图书馆0.45万元;文化馆2.87万元;民族文化工作队1.45万元),与上年同等(2017年广电、文体合并),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工作、文艺下乡﹑全民健身活动经费等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屏边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部门,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无



附件【U02017081057213166107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