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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pbxzfbgs/2024-0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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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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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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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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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政府办(各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二、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非税收入增收计划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屏边县政府办公室是屏边县人民政府的常设综合办事机构,主要职责具体如下:(一)协助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二)承办州人民政府文件、指示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屏边县人民政府向州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州委、州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屏边县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三)负责屏边县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四)协助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屏边县人民政府、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五)研究屏边县人民政府和县属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屏边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六)根据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批示,对屏边县人民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七)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起草或参与起草中共屏边县委、屏边县人民政府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文稿;负责起草或参与起草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和其它文稿。(八)围绕中共屏边县委、屏边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对重大决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研;负责屏边县人民政府现场办公会等重大会议的前期调研、准备工作。(九)组织协调屏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课题的咨询研究,对具有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和长期性的问题开展超前研究,为决策提供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十)督促检查屏边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屏边县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有关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十一)协助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屏边县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十二)根据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批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十三)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屏边县人民政府和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十四)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中共屏边县委、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协调指导全县信访工作。(十五)负责上级领导及其他县市领导和重要外宾的接待,处理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辖范围内的房屋、水、电等后勤事务,负责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及公务用车配置工作。(十六)负责收集、整理、编发政府信息,为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资料。(十七)负责屏边县人民政府应急值班工作,及时向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批示。(十八)负责屏边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机关大院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向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屏边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情况。(十九)负责办理屏边县人民政府和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县财政局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依法理财原则。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体现国家和我县有关方针政策;真实可靠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科学预测的原则,力求做到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统一原则。要涵盖主管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的所有预算内外收支,统一管理,不在部门预算之外保留其它收支项目;收支平衡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三)总体思路:严格执行增收节支、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坚持量力而行、统筹兼顾,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分别是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屏边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屏边县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屏边县县志办、屏边县驻昆办、屏边县法制办、屏边县610办、屏边县外事办、屏边县信访局、屏边县网管中心、屏边县地震局,其中行政单位7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7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5人。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9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包含的11个单位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18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88.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8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0.7万元,占总支出的65.67%,项目支出408.2万元,占总支出的34.33%。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主要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及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5.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反映离退休经费和遗属的定期抚恤支出71.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 主要反映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67.68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地震事务”主要反映地震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27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总支出比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总支出增加375.3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中央、省、州的有关规定调增工资福利、离退休费及公积金;二是2016年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全县公务用车费用由我办预算,故预算收支费用增大。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屏边县政府机关及所含下属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0.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602.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1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7.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0.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02%。日常经费比2016年预算增加48.43万元,增长6.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州的有关规定调增工资福利、离退休费及公积金,故预算增大。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屏边县政府机关及所含下属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8.2万元,如应急办工作经费、政府办信息工作经费、政府督查工作经费、政府办工作经费、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车辆运行专项经费、县志办工作经费、《经济年鉴》出版费、驻昆办工作经费、法律顾问专项经费、法制办工作经费、反邪教教育转化经费、反邪教宣传揭批经费、反邪教防范控制经费、反邪教深挖打击经费、610办工作及业务经费、外事办工作经费、信访工作经费、网管中心工作经费、地震局工作经费等开支。项目经费比2016年增加326.96万元,增长40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全县公务用车费用由我办预算,故预算收支费用增大。
二、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屏边县政府办(各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屏边县政府办根据年初预算安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12万元,主要用于赴越南南沙巴县开展旅游推介合作交流活动和体育文化交流活动。比2016年预算增加9.04万元,增长30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出国访问人数及次数增加。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屏边县政府办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64.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县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及下级部门来访就餐、住宿所发生的费用。公务接待费比2016年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1.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压缩陪同人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屏边县政府办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33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屏边县各部门执行公务活动和及各种专项检查、因公出差、开展基层工作调研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6年预算增加252.08万元,增长324%,增长的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全县车辆集中到屏边县政府办所辖部门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管理,故经费大大增加。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17年屏边县政府办预计利息收入0.3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屏边县政府办(各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7.81万元,比上年下降1.7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往年在屏边县政府办(各部门)中做预算的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单位财务独立,已经一级预算单位,从2017年开始,其单位预算不再并入屏边县政府办(各部门)中,故机关运行经费下降。
(二)政府采购情况。屏边县政府办(各部门)2017年未预算政府采购项目。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屏边县政府办(各部门)2017年未预算政府性基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向上级部门争取的工作经费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附件【屏边县政府办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