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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9649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4-27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二)2017年主要工作计划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四、“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二、2017年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三、2017年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四、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于2012年9月成立,是挂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主要负责政府自身建设工作及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投资项目审批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设有办公室、政务服务科、政府自身建设科、网络信息科等科室,下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县投资项目审批中心两个事业单位。

  (二)2017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是积极引导,提高网上审批办件。继续完善网上办事大厅,补充完善各单位已录入审批(服务)事项的信息内容,优化办事流程,积极引导前来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的企业和群众,改变传统做法,逐步从网上申请办理事项,切实提高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

  二是强化沟通,促进投资审批“中介超市”正常运行。进一步加强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优化我县投资环境,加强中介机构管理,规范中介服务行为,为采购单位、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更好、更快的服务,构建公平开放、竞争有序、诚实守信、执业规范的中介服务市场。

  三是协调配合,做好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按照《云南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要求,整合、完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所建设,抓紧修改完善具体实施方案,积极争取资金,尽快完善网络建设及硬件设施设备,加强同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实现与省、州电子交易公共服务体系互联互通,共同推进交易平台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透明化、全程电子化建设,用科技的手段强化管理监督,实现公共资源“一门式、一网式”办理。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门的相关政策,按照县财政局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科学合理严格编制预算,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格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在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下,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切实做好支出的细化,为部门预算执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单位为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一局三中心”,分别是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屏边县投资项目审批中心和屏边县政务服务中心。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在职在岗实有人数1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5人,在职人员分别为行政人员4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0人;无在编实有车辆,无离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 2017年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总收入130.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0.09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二、2017年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09万元,占总支出的96%,项目支出5万元,占总支出的4%。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为“201(类)-03(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主要反映一般公共服务行政运行的日常支出、“221(类)-02(款)”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主要反映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一局三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0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一局三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万元,如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开支。与上年对比预算拨款政务局工作经费减少3万元。

  三、2017年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需要,未预算此项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6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由于政务局2016年未单立账户,所有财务开支均由县政府办财务室统一预算,无法单立2016年数据),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调研、指导工作以及下级部门来访就餐、住宿等产生的费用。主要原因: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压缩陪同人员,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主要原因是:由于公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局未预算此项经费。

  四、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17年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征收计划的利息收入为0.1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38万元,与上年对比预算执行数增加0.08万元,主要原因:调入人员比上年增加,定额经费相对增加,经费安排也相应增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商品服务支出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未安排预算政府采购经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无。



附件【U02017081057207930043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