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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9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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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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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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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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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共屏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
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加强党内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工作。县纪委监察局(含县预防腐败局、县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下设办公室、信访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纪检监察三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宣传部、组织部及5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中共屏边县纪委严格按县财政的要求进行2017年的预算编制。
三、部门基本情况
2017年中共屏边县纪委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在职人员3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人员37人,退休6人,实有车辆2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中共屏边县纪委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449.3万元,其中:2011101(行政运行)款366.05万元;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款46.04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款0.74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款36.47万元。
2017年中共屏边县纪委总支出44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3万元,占总支出的 96.44%(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320.47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29.83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3万元);项目支出16万元,占总支出的3.56%。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为2011101(行政运行)款366.05万元;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款46.04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款0.74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款36.47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纪检监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3.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320.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9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9.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8%;退休人员工资、死亡抚恤、住房公积金等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16%。2017年基本支出比2016年增加了77.59万元,增加了21.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纪检监察为完成党风廉政建设、执法办案、纠风、效能监察、巡察等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为16万元(其中:1、效能监察工作经费4万元,2、巡察工作经费5万元,3、纠风工作经费2万元,4、县委常委工作经费5万元)。比2016年减少了97.28万元,减少了85.88%,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奖100万元被取消。
五、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中共屏边县纪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中共屏边县纪委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元,2016年也没发生此项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中共屏边县纪委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3189元,比2016年减少了42811元,下降了33.98%,主要用于接待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中共屏边县纪委拟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690元,比2016年减少了64310元,下降了53.59%,主要用于保障纪检监察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中共屏边县纪委2017年将会本着遵守厉行节约、按
时按质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原则开展好纪检监察一系列工作,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中共屏边县纪委2017年将会根据工作需要购买办公桌椅、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规定做好相关办公设备的采购。
八、名词解释
无
附件【U02017081057209114481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