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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9641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4-27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屏边县统计局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是:

  2017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发展思路和目标,加强对全县各项经济指标的研究和分析,强化措施,协调配合,努力完成全年任务。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抓好我县的统计工作:

  (一)切实抓好常规统计和专项调查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完成各项专业统计报表任务。要按照国家和省州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国民经济核算下管一级工作,建立健全以GDP核算为龙头,各专业、各部门为支撑体系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数据的匹配性、协调性,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按照省统计局县域经济监测处的要求做好我县县域经济主要经济数据的月度、季度、年度监测报表和数据发布,发挥监测评价的导向作用。全面启动小康社会的统计监测工作,准确反映我县小康建设的进程。加强统计分析研判,科学、准确地监测经济发展态势,服务好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切实抓好统计改革

  按照上级统计部门的要求,继续深化国民经济核算、投资、能源、就业、服务业、固定资产等改革,在名录库真实及时、直报系统安全顺畅等方面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千方百计确保企业数据的真实准确。力争各行业中符合纳规条件的企业尽快纳入,做到应统尽统。加强与省州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的沟通,理顺和规范工作协调关系,保证我县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的协调运转,确保数据准确反映我县城乡居民收入的实际状况。

  (三)切实加快建设服务型统计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要求,建设面向统计用户、面向统计基层、面向调查对象的现代化服务型统计。不断创新统计服务理念,不断拓展统计范围,顺应统计生产方式的变革,努力推进统计现代化,使统计产品更好地服务全社会。

  (四)切实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切实加强乡镇统计站的规范化建设,努力加强和改进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确保统计源头数据质量。要强化政府行为,加强部门统计,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沟通协商机制,严格部门调查项目审批管理。下半年,将继续完善对乡镇统计站的考核办法,努力做到考评的客观公正和科学准确,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统计支持。

  (五)认真筹备,打牢基础,扎实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州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做好机构组建、经费预算、人员和物资准备,做好试点和培训等各项工作,确保我县农业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六)强化机关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履职能力

  加大对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不断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深化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为统计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七)进一步抓好统计法制建设

  加大统计法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发送普法材料、开展普法考试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统计干部队伍的普法宣传和培训,切实提高统计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统计的意识和能力,依法行政。同时围绕我局统计中心工作,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把不按时报送统计报表、统计报表质量不高的单位作为重点督导对象,按月开展统计巡查指导。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屏边县统计局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是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进行预算编制的。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屏边县统计局,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1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屏边县统计局预算总收入257.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7.6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61万元,占总支出的93.4%,项目支出17万元,占总支出的6.6%。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15万元,其中——统计信息事务20105款支出201.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33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支出36.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13万元,其中——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支出20.13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屏边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0.6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3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64%。与上年对比情况,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长15.55%;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29.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屏边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万元,分别是统计工作经费支出2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城乡住户一休华调查经费支出15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

  五、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屏边县统计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屏边县统计局根据工作安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屏边县统计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省州统计局和省州地方调查队来对我县的统计工作进行调研督查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车改革后,我局拥有事业单位用车一辆,2017年屏边县统计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2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4.8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2017年屏边县统计局正常的行政运行、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工作和各种调查等工作的开展,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本单位没有非税收入,所以没有此项计划。

  七、名词解释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屏边县统计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预算6.34万元,较2016年预算执行减少9.4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综合定额标准结构调整;二是厉行节约,减少一般行政性支出 。

  (二)政府采购情况

  屏边县统计局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附件【U02017081057199504970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