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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9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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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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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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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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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第三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四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单行条例草案及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实施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及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和监督实施,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推动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的落实。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拟订农民工工作政策及实施意见,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拟订引进外国智力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拟订上报,审核上报出国(境)培训项目并组织实施。对在屏边县境内工作的外国专家实行属地化管理;
(十三)承办屏边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创新体制,努力做好人力资源工作。一是进一步做好大中专毕业生的引进、登记、推荐等服务工作,切实做好2017年度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二是加强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及继续教育,认真开展职称评聘和岗位设置。三是坚决执行上级关于调配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人才流动,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四是依法依规继续做好转正定级、考核、登记、收入分配等工作,继续做好军转干部服务管理。
(二)多措并举,深入推进社会保障工作。一是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就业创业。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的意见》等促进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扎实抓好小额担保贷款、“贷免扶补”贷款的发放工作,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申报、审批和发放工作。二是加大职业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技能和整体素质。三是努力开发就业岗位,扶持就业。积极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和开展就业援助行动,积极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四加强宣传和日常管理,促进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扩面。以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农民工为参保扩面重点,多形式加大社会保险宣传力度,切实加强参保人的管理服务,加大稽核工作力度,促进参保单位如实申报、缴费。五是加强监察、仲裁力度,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继续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依法裁决人事劳动争议申诉,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三)强化建设,提升人社队伍战斗力。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加强班子建设,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积极开展以强化业务水平为基础,以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以提高服务艺术为目标的学习教育活动,在交流中认识自我,在学习中完善自我,在实践中发展自我,使队伍整体素质有质的飞跃。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好、深得群众信赖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干部队伍,营造“干事、创业、为民”的浓厚氛围。三是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拓展监督渠道,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认真贯彻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强化党纪政纪和廉政勤政教育,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监督网络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的廉政意识和部门自身反腐倡廉的能力水平。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的编制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情况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深化财税改革精神,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提升预算管理能力为核心,围绕实施综合预算、做实绩效目标管理、强化预算执行、探索建立中期财政规划、确保政府施政目标顺利实施的思路,坚持依法理财、量入为出、统筹兼顾、厉行节约的原则,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二、基本原则
综合预算原则。严格执行中央、省、州和县的相关规定,全县各部门组织的收入以及安排的支出将全面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实现全口径预算管理。
量入为出原则。立足当前我县财政收入实际,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财政经济形势,科学测算收入情况。坚持统筹兼顾,有保有压,集中有限的资金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点领域,确保收支平衡。
绩效引导原则。围绕部门职能范围内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预期绩效目标,客观公正的评价预算执行情况,合理运用绩效评价和绩效监控结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与配置效能。
民生优先原则。预算安排与政府职能转变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相一致,优先解决市场主体缺失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共同需要的公共性问题,优先保障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重点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底线公平。
优化配置原则。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压缩结余结转资金,盘活财政存量,集中有限财力用于保障关系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实际效果。
三、编制方法
2017年部门预算按照“人员支出按实际数、公用支出按定额数、项目支出按控制数”的方法编制。部门支出预算根据重要程度和轻重缓急的顺序安排:
1.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支出;
3.中央、省、州、县配套的项目支出;
4.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5.其他一般性项目支出。
四、总体思路
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不断完善制度,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和装修,严禁超标准配置办公家具和电器,切实压缩一般性支出。
预算编制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科学合理的预算编制是有效执行的前提,有效的执行反过来又能促进预算编制水平的提升,二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要进一步强化预算刚性约束,避免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盲目性和随意性,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把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绩效评价及预算绩效目标监控结果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第三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编办),内设办公室、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军官转业安置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劳动关系和信访调解仲裁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屏边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工资福利科、就业促进科、执法监察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与稽核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农民工工作科、培训教育科13个内设机构,下属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局、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事务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8个事业单位。含编办共有编制119名,其中行政编制42名,事业编制73名,工勤编制4名。现有工作人员71人(财政全供养人员66人),其中劳动保障协管员5人。退休人员8人(财政全供养人员),遗属人员2人。实有公务用车1辆(医保中心事业编制车辆)。办公房屋面积2637平方米。
第四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总收入755.0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无政府性基金及其他收入。
2017年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总支出755.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8.06万元,占总支出的85.83%,项目支出106.97万元,占总支出的14.17%。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主要支出分别是: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4.79万元(即201类—10款人力资源事务支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自治州津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491.39万元,在职人员办公经费、公务接待费、职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商品服务支出18.39万元,屏边县2016年度优秀公务员奖25万元;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35万元,其中208类—05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82.5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退休生活补贴、自治州津贴补贴等支出82.29万元 (含对屏边县企业离休干部津贴补助支出15.64万元,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经费补助20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福利费商品服务支出0.30万元。208类—08款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支出0.76万元;三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1.97万元(即210类—12款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支出);四是住房保障支出54.92万元(即221类—02款住房改革支出,为在职人员应缴纳的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各项支出占总支出占比图如下: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8.0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629.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11%,较上年增加147.50万元,增长30.61%;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8.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89%,较上年增加5.73万元,增长44.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为保障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及事业发展目标,全年预算了106.97万元项目支出,其中用于屏边县2016年度优秀公务员奖的经费支出25万元,占项目总支出23.37%;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81.97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76.63%。本年度项目预算总支出较上年38万元增加68.97万元,增长181.50%。增长主要原因是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与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合并,新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政补助预算。
三、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7年预算总支出11.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与上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9.74万元,结合几年来实际情况,不作增减调整,故与上年预算持平。该项预算经费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即为医保中心、社保中心、就业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劳动监察等所属科室开展业务培训工作中产生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6万元,下降3.53%,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无增减变动;运行维护费1.6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6万元,下降3.53%,该项预算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所属各中心、科室全年业务工作过程中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相关支出。较上年预算减少原因是:今年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权属还未过户,拟会产生少部分相关费用,加之今年年初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与县医保中心合并,并入编制车辆1辆,固本年度保留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开支并酌情下调0.06万元预算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7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水费、电费、执法检查费等方面支出。较2016年预算数增加5.73万元, 增44.18%,主要原因:物价上涨、业务量增大,所需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安排说明
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说明
本部门不涉及政府性基金收支相关业务,所以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公开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不相应填写。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会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面发生的各项开支。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等支出。
附件【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