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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9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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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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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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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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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县林业局是人民政府主管全县林业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发展和森林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林业建设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计划方案报请批示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国土绿化、义务植树和各类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等林业基地及营林工程项目的建设,对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实行宏观管理,承办县绿化委员会有关日常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及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木材凭证采伐、运输等业务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法规,负责林地、林权管理,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主管森林资源、资产和开发利用工作。
(四)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制定全县森林防火规划并组织实施;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发布森林火灾信息。
(五)主管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科学开发利用;负责林业种质资源、古树名木和珍贵树木的保护管理;承办县政府野生动植物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组织、指导、监督林业行政执法,查处非法占用林地、盗伐乱伐林木和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它涉林案件;办理、查验木材运输证、森林植物检疫证、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衍生物的凭证运输;指导全县森林公安、林政管理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及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划定疫区和保护区。
(七)对木材经营、木竹加工业、木本药材、林木花卉等林产业实行宏观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指导林场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管理木材运输及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林产品市场建设。
(八)指导、监督林业系统财务、资产工作,负责组织征收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管理使用;负责全县林业基本建设和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管国有林业资产。
(九)制定全县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技成果推广和林业科技开发;负责林业科研项目的组织、指导和申报工作;制定全县林业人才教育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宣传和林业精神文明建设,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林业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017年的主要工作:
(一)全面推进营林生产建设。2017年计划实施营造林项目9个,项目面积14.525万亩。森林抚育8万亩、国家造林补贴2万亩,澳洲坚果0.2万亩、低效林改造0.4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0.1万亩、封山育林1.5万亩,木材战略储备改培0.2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1万亩。县城面山及绿色通道建设1.125万亩,其中通道绿化0.915万亩,面山绿化0.21万亩,预计总投资1132.65万元。“十百千”工程枇杷种植2万亩,预计投资1200万元,培育苗木100万株,嫁接苗70万株(含补植补造),预计完成种植2万亩。
(二)全面推进林政管理建设。2017年继续加强资源林政管理。一是增强源头管理,明确职责,继续抓好采伐监督管理和乡镇林业站伐区管理指导工作。二是强化执法大队及木材检查站的管理、指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创新管理模式,改善执法环境和条件,充分发挥执法大队及木材检查站对木材运输检查监督力度。三是加大执法培训,加强执法监管,针对执法制定更强有力执行措施。四是做好工程建设项目的林地征占用、临时占用手续办理服务工作,促进屏边县经济建设发展。五是加强对全县生态公益林管理,严格兑付公益林生态补偿金的同时全面推进生态公益林“能人承包”管护模式,加强全县生态公益林管理。六是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同时加强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三)全面推进农村新能源。2017年计划农村太阳能热水器建设3000户;节柴改灶3000户,其中:成品灶推广2000户,节柴灶1000户;农村能源建后管理培训4期;服务网点4个;病旧沼气池改造200户;太阳能路灯500盏;农村能源生态村1个。
(四)全面抓实全县森林防火。2017年我局将继续坚持 “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基本原则,落实责任主体,健全责任制度,加强防火宣传,强化防火意识,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服务水平,加强火源管控,全面做好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一是集中培训,加强对专业扑火队员技能培训,全面提升专业队火灾应急及处置能力,计划分期培训三期,培训时间共21天;二是集中体检,加强聘用专业扑火队员身体素质要求,降低队员火灾现场应急及处置风险,计划年体检一次,队员体检合格后继续录用。三是设备更新,加强全县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森林防火应急及扑救能力,预计投资32万元,全面更新退化、老化防火设备,补充防火物资。四是加强护林员管理,对全县300余名护林员进行数据化的定位系统建设。五是加强防火通道建设,计划在拟扩建白云乡防火通道3条,项目投资:66.8万元,新现修建嘎不底村民小组森林防火通道,投资2万元,和平乡修建底咪底至三尊坟森林防火通道,全长3.5公里,概算24.5万元。
(五)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拟建屏边县新现镇照壁山林场管护房建设,项目占地0.35亩,建筑面积150㎡。项目投资35万元。拟建屏边县和平镇百福公益林管护站工程建设,项目占地0.45亩,建筑面积425.8㎡。投资564.5万元。
(六)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县林业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县党委、政府精准扶贫政策,根据《屏边县脱贫攻坚计划(2016-2020)》,以生态管护区未脱贫建档立卡户为重点,以提高未脱贫人口收入为目标,大力实施生态补偿扶贫,助力脱贫攻坚。2017年将聘请生态护林员325人,8000元/年,发放补偿资金260万元。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健全预算约束和激励机制,优化预算支出结构,提高预算支出绩效,促进预算公开透明。
基本原则:(一)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做到量入为出,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二)厉行节约、讲究绩效的原则。
(三)规范编制、科学合理的原则。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屏边县林业局机关、屏边县农村能源工作站,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0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8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离退休人员42人,其中:退休42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屏边县林业局部门预算包括2080501款、2080502款、2080801款、2130201款、2130204款、2130299款,2210201款,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3176813.52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3176813.52元,具体编制说明如下:
人员及收入情况
(一)屏边县林业局机关
1.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费)
2017年,屏边县林业局机关2080501款实有退休人员15人,预算收入2486671.04元。2080502款实有退休人员26人,预算收入312000.00元。
2.2080801款(死亡抚恤)
2017年,屏边县林业局机关2080801款实有人员4人,预算收入13790.40元。
3.2130201款(林业行政运行)
2017年,屏边县林业局机关2130201款实有在职人员18人,预算收入1687308.2元。
4.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
2017年,屏边县林业局机关2130204款实有在职人员79人,预算收入6646068.12元。
5.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
2017年,屏边县林业局机关2210201款实有人员97人,预算收入901900.08元。
(二)屏边县能源站
1.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费)
2017年,屏边县能源站2080502款实有退休人员1人,预算收入70178.08元。
2.2130299(其他林业支出)
2017年,屏边县能源站2130299款实有在职人员11人,预算收入954848.96元。
3.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
2017年,屏边县能源站2210201款实有人员11人,预算收入104048.64元。
支出情况
1.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费)
2017年,屏边县林业局机关2080501款实有退休人员15人,预算收入2486671.04元。2080502款实有退休人员26人,预算支出312000.00元。
2.2080801款(死亡抚恤)
2017年,屏边县林业局机关2080801款实有人员4人,预算支出13790.40元。
3.2130201款(林业行政运行)
2017年,屏边县林业局机关2130201款实有在职人员18人,预算支出1687308.2元。
4.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
2017年,屏边县林业局机关2130204款实有在职人员79人,预算支出6646068.12元。
5.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
2017年,屏边县林业局机关2210201款实有人员97人,预算支出901900.08元。
车辆情况
2017年,林业局车辆实有10辆,车牌号:云G51258、云G53270、云G63513、云G77992、云G.PL119、云GV3447、云GV4101、云G3A149、云IQ715、云GIP471预算经费10000.00元。
五、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屏边县林业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
屏边县林业局2017年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43550.00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0.00元,主要用于接待省林业厅、州林业局、乡镇林业站、各村委会干部、各乡镇护林员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屏边县林业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6100.00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67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林业局的营林生产、森林资源管护、林业科研等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及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屏边县林业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34.34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屏边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450万元,其中货物类140万元,服务类77万元,工程类233万元。
(三)空表说明
公开预算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表。
七、非税支出征收计划
2017年屏边县林业局预计征收非税收入58万元,其中:一般性罚没收入25万元,房租3万元,利息收入30万元。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U02017081057187755821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