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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9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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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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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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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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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1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2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3
六、“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部门收支总表
九、部门收入总表
十、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屏边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国土资源做好耕地保护;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及时准确提供土地利用各类数据测绘行政管理及基础测绘规划和实施;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管理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地质环境保护;同时注重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依法征收资源收益。2017年,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将继续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国土资源局的业务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更加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树立新型资源观和资源管理观,深化落实资源节约优先战略,走集约发展创新之路,持续推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保护耕地红线的双保双服务工程,逐步解决耕地保护、用地供需矛盾、地质灾害隐患、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促使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一)大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二)稳妥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三)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四)有力推动国土资源基础建设。(五)切实提高执法监察效能。(六)坚决压缩腐败滋生空间。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深化预算改革,激活存量财政资金,集中财力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预算编制坚持与县级财力状况相适应,与单位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相协调;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促进预算公开透明;坚持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做到收入预算真实完整,基本支出准确规范,不断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和水平。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屏边县国土资源局,属行政单位。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61人,其中:61人均为财政全供养人员;在编实有车辆1辆。退休人员7人。
第二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屏边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预算总收入595.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95.4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95.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95.4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5.47万元(本级财力595.4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95.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5.4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0501”支出50.25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列“208-0801”支出1.7万元,主要反映死亡抚恤的支出;列“220-0101”支出490.07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在职人员的支出;列“221-0201”支出53.45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公积金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国土资源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为595.47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6.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与上年对比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10.3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增加;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8.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与上年对比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75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无。
二、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屏边县国土资源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屏边县国土资源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2万元,减少0.36%,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县人民政府出台的各项厉行节约文件精神,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州级、乡镇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屏边县国土资源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2万元,减少2.34%,减少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实有车辆数减少,故公车运行及维护费预算减少。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障国土巡查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用于保障红河州国土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5.4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576.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61万元,主要用于差旅费、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四)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17年国土资源局非税收入将应收尽收,依法足额缴入对应级国库。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U02017081057184021201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