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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pbxczj/2024-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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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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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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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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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书面)
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材料(十六)
屏边苗族自治县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书面)
(2017年1月10日在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屏边苗族自治县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提请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全县各级财政部门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一个精品、二个示范、三个特色”战略目标,以“保工资、重民生、促发展”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科学组织资金,较好地发挥了财政职能,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24975万元,同比增长14.8%,增收3211万元。在总收入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675万元,同比增长10.1%,增收1351万元,为年初预算13590万元的107.9%,超预算数1085万元;为州级下达计划14656万元的100.1%,超计划数19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979万元,同比增长6%,增收450万元;非税收入完成6696万元,同比增长15.5%,增收901万元。上划中央收入完成7430万元,同比增长25.2%,增收1496万元。上划省级收入完成2352万元,同比增长14.7%,增收302万元。上划州级收入完成518万元,同比增长13.6%,增收62万元。
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章六十六条“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定,我县2016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1085万元,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16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41697万元,同比增长0.1%,增支199万元。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项目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11331万元,同比增长10.9%;国防支出完成103万元, 同比增长9.6%;公共安全支出完成5018万元,同比增长11%;教育支出完成22491万元,同比增长1.2%;科学技术支出完成166万元,同比下降28.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2223万元,同比增长6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23254万元,同比增长1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13049万元,同比增长8.5%;节能环保支出完成5780万元,同比增长32.6%;城乡社区支出完成11560万元,同比下降7.5%;农林水支出完成30976万元,同比增长13.4%(其中:扶贫支出14246万元,同比增长86%);交通运输支出完成1570万元,同比下降86.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完成637万元,同比下降33.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完成1543万元,同比增长309.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完成1933万元,同比增长15.1%;住房保障支出完成9385万元,同比下降10.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完成181万元,同比增长103.4%;债务付息支出完成122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5万元,同比增长4倍。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分县乡完成情况: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967万元,占全县的81.5%;乡镇级收入完成2708万元,占全县的18.5%。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0389万元,占全县支出数的85%;乡镇级支出完成21308万元,占全县支出数的15%。
动用预备费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云南省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我县2016年不可预见的增资缺口较大,按程序报批后,2016年预备费1605万元,2015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7万元,共计1912万元全部用于平衡预算。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全县全年收入总计151861万元。其中: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75万元,返还性收入147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759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0229万元,调入资金185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7400万元(含新增债券9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7万元;全县全年支出总计151851万元。其中: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697万元,上解支出66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400万元(用于置换政府存量债务),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85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0万元,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定,年终滚存结余10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从2016年的预算执行情况看,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稳步增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小幅增长,各项人员刚性增支保障到位。
收入增减主要原因:一是税源掌握充分,协税和征催力度加大,做到应缴尽缴,促进税收增收。二是交通、水利、市政及建筑工程等基建项目建设,拉动税收收入的增长。三是电矿行业运行正常促进税收稳中有增。四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力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清缴应缴未缴的非税收入,一定程度发挥了非税收入对财政收入的支撑作用。五是“营改增”及清费减负等形成的政策性减收。
支出增减主要原因:一是全县人员正常晋升、调整基本工资、增发临时性补贴、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提高改革性补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人民警察警衔津贴、乡村教师差异化生活补助、公车改革等政策性人员刚性增支。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农林水支出等支出的增加。三是受中央压缩专项转移支付、全县部分单位对财政支出重视度不够等因素影响,导致争取上级补助资金量不足,大项目资金较少,全县财政支出增速整体放缓。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558万元,同比增长80.4%,增收1140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增收。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669万元,同比下降0.8%,减支51万元,主要是2014年结转至2015年的资金规模较大,导致支出基数大,出现不可比减支。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全县全年收入总计7007万元。其中: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5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002万元,上年滚存结余447万元;全县全年支出总计6682万元。其中: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669万元,调出资金13万元。收支相抵结余325万元。年终结余资金均为指定用途的结转支出。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7747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5333万元,当年收支结余241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3764万元。
以上均为快报数,最终决算数据待州级审核批复后,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2016年关于各项增资说明
2016年11月24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屏边苗族自治县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受当时我县财力因素和部分增资政策尚未明确、无法测算具体金额等原因,尚未在预算调整中报告的增资事项作如下说明:
根据上级政策要求,我县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财力性补助、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预备费等方式将上级要求的各类刚性增资保障落实到位,增支合计:2417万元,其中: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及增加离休人员离休费增资798万元,乡村教师差异化生活补助增资373万元,补发人民警察警衔津贴增资232元,补发机关事业单位个人缴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清算工资增资501万元,机关单位车改补贴增资204万元,年终一次性奖增资131万元,补发2014年10月后退休人员退休费增资100万元,补发特岗教师临时性和改革性补贴增资62万元,检察官、法官调整工资及津贴增资16万元。
三、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经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审查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6年全县和县本级政府债务限额及2016年新增政府债券项目的议案》,决定按照州级核定数批准屏边县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为55000万元,其中,县本级52821.32万元,乡镇2178.68万元。2016年新增政府债券项目9000万元。
据快报数显示,截至2016年末,我县政府债务余额为47994.75万元,其中:县本级46112.32万元,乡镇1882.43万元,均未超过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债务限额。
四、2016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着力做大财政蛋糕、增加可用财力。努力克服经济下行、收入目标持续增加、财政支出高位运行的巨大压力,充分发挥财政协调作用,分析收入形势,强化征管措施,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收入预期目标。一是强化对重点行业、企业、工程(项目)的管理和服务,全面强化税源管控。二是强化日常征管,摸清底数,加强部门间协作,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加大欠税清缴。三是科学调度,及时解决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强化税收协控联管责任,提高税收征管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税收收入稳步增长。四是加大非税收入征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应收尽收。
(二)着力提高保障能力、构建和谐社会。坚持以保障民生为重点,民生保障支出持续增加。一是积极筹措资金,整合财政及融资扶贫资金117091.82万元,加快推进精准脱贫步伐。二是加大城镇化建设投入,拨付资金3530.42万元,有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三是切实落实强农惠农补贴,直接发放财政涉农补贴资金总额4020.39万元,进一步解决了群众的实际困难。四是大力推进“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17个,投入资金1038.51万元。实施新华乡西沙村委会一事一议“四位一体”项目,投入资金500万元。五是教育投入稳步增长。投入学前教育建设资金173.6万元,中小学校舍建设工程资金4113万元,高中教育建设资金345万元。全县教育支出达22491万元,占全县财政支出比重达15.9% ,达到法定增长要求。六是文化科技创新投入不断加强。安排技术创新和各种科研项目专项资金147.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专项资金1281.59万元。八是社会七势群体扶持力度持续加大。投入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保障资金7283.9万元,城市农村医疗救助资金209.32万元,救灾救济资金392.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31万元,城乡养老保险1723.79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5335万元,城镇居民医疗资金438万元。八是投入政法经费5831.9 万元,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着力推进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一是扎实做好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工作。健全所有部门预算审查批准机制,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提高了部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增强预算约束力,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二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重点支出需要。加大“三公”经费管理力度,严格界定行政事业单位经费供给范围,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三是全面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通过县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网等形式公开了全县财政总预决算、县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汇总数和除涉密部门外的县级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各乡镇的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四是加强专户管理,开展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整顿,销户5个,目前存量专户13个。五是加强行政企事业及国有资产管理。完成2015年资产数据上报,组织开展2016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严格审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确保出租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六是加强金融信贷管理。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加强小贷公司监管,积极运作好信贷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七是抓好财会人员培养和业务培训工作。2016年通过会计函授站招生100名学员,组织县、乡财会人员共计120人开展支农政策培训。八是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实行“验旧领新”,规范票据使用行为。争取省、州彩票公益金项目19个、资金973万元,充分发挥彩票公益金的社会效应。九是全面做好“营改增”和“资源税”从价计征税费改革工作。财税部门密切配合统筹推进,确保了两项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四)着力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运行质量。一是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完成自查和州级重点检查,确保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均达到省州要求。二是开展财政监督检查。明确工作任务,履行财政监督职责,确保了财政监督全覆盖。三是开展会计监督检查。按照州级部署对4个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检查工作并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完成整改。四是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及政府非税收入检查。成立8个工作组对各乡镇和县级预算单位进行检查,实现单位自查和专项检查全覆盖。五是开展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专项检查。监督16个预决算公开不及时的部门完成了整改。六是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专项检查,自查面达100%,成立7个工作组重点检查12个行政事业单位和2个县属国有企业。七是加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严格采管分离,扩大采购范围及规模。实现采购规模8882.82万元,节约资金786.76万元,节约率为 8.85%,有效预防了腐败滋生。同时配合做好常规审计工作,保障财政专项资金安全,确保资金规范运行。
各位代表,2016年,我县努力克服政策性减收和增支因素多、收支平衡压力巨大等困难,全力以赴抓收入,积极主动促发展,千方百计惠民生,创新机制强监管,财政工作平稳发展,但同时也还存在隐忧和压力。主要是:收入持续增长后劲不足,收入质量有待提高;工资性支出和偿债支出增长较快,收支矛盾更为突出;财政调控能力不强,财经法规约束仍然偏软,部分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等。这些都需要我们积极创新生财、聚财、用财思路,努力化解。
五、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我县财政收支平衡进一步面临严峻考验。受宏观经济持续下行、结构性减税政策持续实施等因素的影响,我县财政收入减速换档成为常态。各项调资、社保配套等增支及民生保障政策密集出台,支出需求增长远快于可支配财力的增长。地方政府偿债进高峰期。
为妥善应对财政收支新常态,2017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下的新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要求,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重点保障工资发放、机构运转和基本民生支出,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切实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促进全县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编制了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根据县人民代表大会对预算报告审查的内容,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草案
建议2017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期目标为: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969万元,比上年增长2%,增收294万元;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199万元,比上年增长6%,增支8502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969万元,返还性收入1473,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6366万元,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95万元,收入总计63903万元;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150万元,上解支出753万元,支出总计63903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因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不包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收支草案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是在上年度基金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基础上,综合考虑收入基础、物价变动、政策调整等因素编制。支出预算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专款专用原则编制。
建议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期目标为: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30万元,比上年下降55.8%,减收1428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455万元,比上年下降18.2%,减支1214万元。收支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3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00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325万元,收入总计54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455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草案
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2096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8898万元,当年收支结余319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7018万元。
以上2017年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见附件。
六、2017年工作重点
2017年是深化各项改革和脱贫攻坚的关键一年,我们将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理念,开辟财源,增收节支,深化改革,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目标任务。
(一)加强收支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一是加强财政收入管理。收入预算从约束性逐步转向预期性,不断提升财政收入滚动预测、分析研判和征收管理水平,继续细化收入预期目标。在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消费税等税种和非税上挖掘潜力。加大清缴各项税费力度。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通过推进预算公开,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的透明度。强化预算执行,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三是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主导产业培育,推进劳动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用于全县亟需领域。清理往来款,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二)夯实基础机制,服务保障民生。一是大力支持脱贫攻坚工程。结合扶贫发展规划和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统筹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努力争取整合各类扶贫资金14亿元,重点投入 9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年内0.76万人稳定脱贫。二是着力保障基本民生。落实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改革政策,提高“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能力。完善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教育公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的力度。积极筹措资金和落实有关政策,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环保、文化、广播、计生、体育等各项事业发展。加大财政支农投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三)创新投入方式,鼓励社会参与。一是积极发挥财政撬动引领作用。加强屏边县新农村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屏边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屏边县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三个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公司建设,积极推动组建文投、公投和城投公司。探索投资融资、股权运作、资本整合的市场化运作机制与方式,通过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发展基金、担保基金,放大财政资金引导撬动效应。深入推进投融资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建设,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二是建立政府购买服务长效机制。将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按照已下发的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和指导性目录,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三是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切实加快推进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全力做好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努力增加信贷投放,全面推进金融产品创新,积极服务于实体经济。四是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充分发挥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融资的作用,围绕城市建设、农业产业化、五网建设等重点内容,开展好PPP项目的申报和推介工作,全面推进PPP项目实施。
(四)深化财税改革,增强服务功能。一是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50万元以上的项目全部进行绩效目标的编制与审核,对重点项目进行中期监测,选取部分民生、重大项目进行后期绩效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二是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持续加强公务卡制度改革,提高公务卡使用效率。做好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三是继续推进预决算公开。细化财政预决算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除涉密信息外,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和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加大涉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涉农资金阳光运行。四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建立多层次合作监督模式,切实维护财经秩序。扎实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管理工作,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效能和效果。五是规范地方债务管理体系。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争取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加大对公益性项目建设支持力度。争取置换债券资金,妥善处理存量债务。严格限定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推动政府性债务分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六是加强财会队伍建设。加强财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强化财经纪律,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各位代表,2017年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关键一年。全县财政工作将紧紧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坚决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改革创新,真抓实干,确保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建设“ 美丽苗乡·森林屏边 ”提供更加坚实的财力支撑!
附:名词释义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4.“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营改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作出的重要决策,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赋税,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6.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指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收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价格和质量,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7.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8.地方政府债券:省政府在财政部的指导下,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由地方政府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一般用于交通、水利、农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建设。按要求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应实行预算管理,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9.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表.pdf】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收支草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