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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16-08024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6-12-01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供销合作社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

 

 

屏边县供销合作社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

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屏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县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区域内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的规划、组织、指导和建设;负责发展和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抓好“乡村流通工程、现代网络体系、专业合作社、人才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农产品经纪人的培训、管理和服务工作,执行政府授权的管理职能,指导和布局农村经济发展,沟通城乡物资交流,提高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意见和要求,参与组织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社,构建面向专业合作社组织的服务平台。指导社有企业和基层供销社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农副产品购销、日用消费品经营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现代服务网络建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为农村和农民的生产服务建立和逐步完善综合服务体系,为发展农村经济,农民收入作出贡献。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屏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按照州供销社及县委、县政府、财政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做到财务工作长计划,短安排,使财务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的良好环境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三、部门基本情况

屏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部门编制人数13人,2016年12月实有在职人数1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2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屏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预算总收入1,455,247.92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55,247.92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元。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55,247.92元,其中:基本支出1,455,247.92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计支出496,960.72元,其中2080501款归口单位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计支出459,083.92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的工资的支出;2080801款死亡抚恤预计支出2,952.00元,主要是遇属补助的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款预计支出34,924.80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2160201款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预计支出867,462.08元,主要为在职人员工资的支出;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款预计支出90,825.12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

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45,5247.9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74,346.8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34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8,561.04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屏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55,247.92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874,346.88元,占基本支出6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32,340.00元,占基本支出的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548,561.04元,占基本支出的37.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屏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未预算项目支出经费。

五、2016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屏边县供销社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三公经费预算数24,35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50.00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19,4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屏边县供销社没有安排出国出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屏边县供销社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9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5%,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和各市县、各专业合作理事长所产生的费用,与上年预算数基本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屏边县供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4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05万元,下降1%,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运行维护费0.4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1%,主要用于保障到各乡镇基层供销社检查指导日常工作和加油站的安全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基本持平。

六、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16年屏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无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七、名词解释

无其他名词解释。

屏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一六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U02017081057158105524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