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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pbxypzrmzf/2024-0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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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玉屏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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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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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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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玉屏镇2015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玉屏镇2015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2016年1月12日在玉屏镇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2015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提请镇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
一、2015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在“新常态”下,全镇经济处于增速换挡、结构调整、风险释放的新阶段,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全镇财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生态美镇、旅游强镇、文明建镇”战略思路,以“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为重点,积极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科学组织资金,较好地发挥了财政职能,有效促进了玉屏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一)全镇财政预算收入情况
2015年,玉屏镇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完成1787万元,比2014年增收716万元,增长66.8%。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317万元,比2014年增收571万元,增长76.5%,为年初预算和县级年初下达目标任务850万元的154.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27万元,比2014年增收161万元,增长24.1%;非税收入完成489万元,比2014年增收409万元,增长511.2%。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5万元,比2014年增收1万元,增长7.1%。上划省州收入完成455万元,比2014年增收140万元,增长46.3%。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
1、增值税完成5.1万元,完成年预算数的102%,同比增长13.3%,增收0.6万元;
2、营业税完成534.5万元,完成年预算数的121.4%,同比增长27.5%,增收115.6万元;
3、企业所得税完成31.6万元,完成年预算数的197.5%,同比增长113.5%,增收16.8万元;
4、个人所得税完成7.9万元,完成年预算数的60.7%,同比下降41.8%,减收5.1万元;
5、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54.9万元,完成年预算数的133.9%,同比增长40.7%,增收15.9万元;
6、房产税完成14.1万元,完成年预算数的66.6%,同比下降28.7%,减收5.7万元;
7、印花税完成15.9万元,完成年预算数的198.7%,同比增长117.8%,增收8.6万元;
8、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26.1万元,完成年预算数的130.5%,同比增长34.5%,增收6.7万元;
9、土地增值税完成60.3万元,完成年预算数的105.7%,同比增长10.2%,增收5.6万元。
10、契税完成76.4万元,完成年预算数的104.6%,同比增长9.2%,增收6.5万元;
11、专项收入完成34.8万元,同比增长14.8%,增收4.5万元;
1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97.8万元,同比增长95.6%,增收47.8万元;
13、其他收入完成356.8万元。
(二)全镇财政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全镇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318万元,同比下降4.2%,减支148万元,为县级年初下达目标任务4020万元的82.5%。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分项目完成情况
1、人大事务完成7.7万元,同比下降6.1%,减支0.5万元;
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完成367.7万元,同比下降6.7%,减支26.6万元;
3、财政事务完成17.7万元,同比下降49.4%,减支17.3万元;
4、纪检监察事务完成3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
5、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62.9万元,同比增长12.5%,增支7万元;
6、教育支出完成1123.7万元,同比增长33%,增支278.7万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完成20.3万元,同比增长29.9%,增支4.7万元;
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完成17.2万元,同比增长32.3%,增支4.2万元;
9、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完成17.8万元,同比下降24.7%,减支5.9万元;
10、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完成100.9万元;
11、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完成11万元,同比增长9%,增支0.9万元;
1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完成515.7万元,同比增长60.3%,增支194万元;
13、抚恤完成25.6万元,同比下降16%,减支4.9万元;
1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4.6万元;
15、公共卫生完成35.8万元,同比增长8.8%,增支2.9万元;
16、医疗保障完成110.1万元,同比下降4.8%,减支5.6万元;
17、计划生育事务完成24.8万元,同比增长20.9%,增支4.3万元;
18、城乡社区支出完成416.8万元,同比增长3869.5%,增支406.3万元;
19、农业事业运行完成112.8万元,同比增长24.3%,增支22.1万元;
20、农村公益事业完成17.9万元;
21、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完成16.6万元,同比下降3.5%,减支0.6万元;
22、林业事业机构完成64.3万元,同比增长24.3%,增支12.6万元;
23、水土保持完成29.5万元,同比增长29.9%,增支6.8万元;
24、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92.3万元。
(三)全镇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全镇全年收入总计 1787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1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01万元。全镇全年支出总计3318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从2015年的预算执行情况看,财政收入实现较快增长,财政支出小幅下降。
主要增收原因:一是房地产开发、不动产登记、旧城改造工程、滴水苗城等一大批重点项目的实施,促进了税收收入的大幅增长;二是非税收入拉动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长。
主要支出下降原因:县财政局今年拨款口径不同,312.5万元的专项资金、340万元的基金支出等不计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四)主要工作举措
1、抓好财政收入征收管理,严格控制财政支出
玉屏镇财政工作紧紧围绕镇党委的统一部署,严格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和“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和谐”的原则,认真编制和执行镇人代会批准的地方公共财政预算,大力组织财政收入,突出抓好增值税、营业税等重点税种征管,认真清查漏征漏管户,强化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等工作,确保了我镇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在财政支出工作中,始终坚持“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重点支出需要”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确保重点支出资金需要,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2、抓好农业资金管理,确保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
一年来,认真抓好财政对农业资金的管理,及时安排好上级投入“三农”资金的拨付工作,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了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一是大力宣传国家惠农政策,举行全镇17个村(居)委会、117个村(居)民小组干部的惠农政策培训。二是兑付各种补贴资金402.14万元。其中: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资金200.4万元,退耕还林补贴资金87.89万元,草原生态补贴25.95万元,公益林生态效益林资金87.9万元。三是认真抓好“整村推进”、一事一议、美丽家园等资金的报账工作,及时拨付报账资金5760.7万元。四是及时足额兑付各种民生资金2336.3万元。其中:城镇低保1675.6万元,农村低保577万元,医疗救助32.5万元,新农合补助资金31.4万元,高龄老人补贴19.8万元。有效地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广大农民手中。
3、加强财政监督,严格依法理财
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自觉接受镇人大监督,严格依法理财治税;二是依法接受审计监督;三是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
各位代表,2015年我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全镇财政运行正常,财政增收节支工作收到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我镇财政自给率低,税源结构单一,财源建设落后,无支柱产业,增收额小,吃饭与建设的矛盾依然突出,人均可用财力依然较少,财政工作仍然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改进和提高。
二、2016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2016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玉屏镇经济发展战略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增收节支为目标,强化征收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推进和深化各项财政改革,确保基本支出和重点支出的资金需要,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一)全镇地方公共财政收支预算
建议2016年全镇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预期目标为:全镇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43万元,增长2%,增收26万元;全镇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954万元。
全镇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4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11万元,收入总计2954万元;全镇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954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项目安排
(1)增值税5万元;(2)营业税545万元;(3)企业所得税32万元;(4)个人所得税9万元;(5)城市维护建设税56万元;(6)房产税14万元;(7)印花税17万元;(8)土地使用税27万元;(9)土地增值税61万元;(10)契税78万元;(11)专项收入499万元。
(三)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分项目安排
(1)人大事务8万元;(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30万元;(3)财政事务13万元;(4)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73万元;(5)教育支出1259万元;(6)文化体育与传媒22万元;( 7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6万元;(8)民政管理事务 20万元;( 9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520万元;(10)抚恤21万元;(11) 公共卫生34万元;(12)医疗保障138万元;( 13 )计划生育事务29万元;(14)城乡社区事务20万元;( 15 )农业事业运行123万元;(16)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25万元;( 17 )林业事业机构78万元;( 18 )水利水土保持33万元;(19)住房保障支出182万元。
三、加强管理,深化改革,努力完成2016年全镇预算任务
(一)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优化税收和地方财力结构
进一步加强经济税源调查分析,及时了解发现和解决组织收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充分掌握税收政策调整等一些非经济因素对收入的影响程度,做到心中有数,确保2016年地方财政收入实现增长。认真贯彻落实《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工作方针,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继续加强对欠税和漏征漏管户的管理,严格控制新欠。
(二)加大财政支出结构的调整力度,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继续把保工资发放放在财政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首位,加大资金调度力度,确保干部职工工资发放到位。二是合理界定资金供给范围。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正确界定财政支出范围,合理调整资金使用方向,重点满足公共服务的资金需要。三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证国家建设、教育、农业、卫生等领域的支出需要,大力支持社会保障等各项事业发展。
(三)积极深化财政改革,推进机制创新,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继续完善县对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屏边县镇乡财政管理体制方案》,全面推进“镇财镇用县监管”改革工作。二是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严格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国家审批权新增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纳入预算管理,严格实行收缴分离、收支脱钩。三是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四是继续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和规范财经秩序
建立和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涵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认真做好财政监督工作,特别是抓好对财政收入质量与财政支出拨付使用效益的监督。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依法理财治税,依法加强预算管理,自觉接受镇人大的监督。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积极支持、配合审计工作,依法接受审计监督,自觉维护和严守财经纪律。
(五)继续完善农民补贴网建设,巩固农民补贴网建设阶段成果,确保财政对农民直补资金的“一折通”发放
各位代表,在“新常态”下,2016年全镇经济仍处于增速换挡、结构调整、风险释放,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但我们坚信,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们将继续严格预算约束,狠抓“增收节支”措施落实,以更严的纪律、更实的作风和扎实有效的工作,认真执行本次大会作出的决议,努力完成全年的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