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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6-07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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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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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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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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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白河乡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关于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乡人民政府
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等工作。
6、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纵观白河乡近年发展情况,我们认为既要总结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找出影响本期预算的各种因素,又要客观分析本年度国家相关政策对预算的影响,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千方百计提高白河乡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在编制部门预算工作中:一是认真做好白河乡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基础工作,以“强化预算编制前期工作、狠抓预算编制基础工作”为重点,提升白河乡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二是不断增强预算的计划性、前瞻性和完整性,使部门预算能够正常运转,年度预算与年度任务相结合,切实减少和避免年度执行中追加预算,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力。三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部门预算编制,逐步建立一套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预算管理体制,从源头上为预算执行的有效性提供保证。
三、部门基本情况
白河乡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5个,分别是白河乡人大、白河乡政府、白河乡计生办、白河乡党委、白河乡学区、白河乡中学、白河乡文化站、白河乡卫生院、白河乡农技站、白河乡林业站、白河乡水利站、白河乡兽医站、白河乡财政所、白河乡民政所、白河乡城建办,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44人,离退休人员5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6人,财政全供养246人;在编实有车辆3辆。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白河乡预算总收入2592.48 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2592.4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2016年白河乡部门预算总支出2592.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2.4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别是白河乡人大17.39 万元、白河乡政府315.50 万元、白河乡计生办30.88 万元、白河乡党委35.05万元、白河乡学区1286.94 万元、白河乡中学497.63万元、白河乡文化站9.22万元、白河乡卫生院173.65 万元、白河乡农技站49.09 万元、白河乡林业站47.37 万元、白河乡水利站27.13 万元、白河乡兽医站57.58万元、白河乡财政所 15.16万元、白河乡民政所22.59万元、白河乡城建办7.32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86.76万元,主要反映一般的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 1308.84万元,主要反映的教育事业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4.29万元,反映文化体育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49.05万元,反映社会保障等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93.87万元,反应医疗卫生用品和计生服务等支出;“城乡社区支出” 6.32万元;“农林水支出” 154.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79.11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白河乡用于保障全乡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92.48 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支出656.27万元,津贴补贴支出810.71万元,奖金支出54.6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共计1806.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70%。(其中白河乡人大14.51万元,占乡人大基本支出的83.44%;白河乡政府134.72万元,占乡政府基本支出的42.70%;白河乡计生办24.33万元,占乡计生办基本支出的78.79%;白河乡党委29.23万元,占乡党委基本支出的83.40%;白河乡学区895.91万元,占乡学区基本支出的69.62%;白河乡中学393.67万元,占乡中学基本支出的79.11%;白河乡文化站7.39万元,占乡文化站基本支出的80.15%;白河乡卫生院133.07万元,占乡卫生院基本支出的76.63%;白河乡农技站40.52万元,占乡农技站基本支出的82.54%;白河乡林业站39.53万元,占乡林业站基本支出的83.45%;白河乡水利站22.62万元,占乡水利站基本支出的83.38%;白河乡兽医站33.62万元,占乡兽医站基本支出的58.39%;白河乡财政所12.68万元,占乡财政所基本支出的83.64%;白河乡民政所18.91万元,占乡民政所基本支出的83.71%;白河乡城建办6.13万元,占乡城建办基本支出的83.74%)。
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35.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5%(其中白河乡人大0.38万元,占乡人大基本支出的2.19%;白河乡政府5.41万元,占乡政府基本支出的1.71%;白河乡计生办0.77万元,占乡计生办基本支出的2.49%;白河乡党委0.77万元,占乡党委基本支出的2.20%;白河乡学区13.40万元,占乡学区基本支出的1.04%;白河乡中学8.06万元,占乡中学基本支出的1.62%;白河乡文化站0.19万元,占乡文化站基本支出的2.06%;白河乡卫生院0.97万元,占乡卫生院基本支出的0.56%;白河乡农技站1.15万元,占基乡农技站本支出的2.34%;白河乡林业站1.15万元,占乡林业站基本支出的2.43%;白河乡水利站0.58万元,占乡水利站基本支出的2.14%;白河乡兽医站1.09万元,占乡兽医站基本支出的1.89%;白河乡财政所0.38万元,占乡财政所基本支出的2.50%;白河乡民政所0.58万元,占乡民政所基本支出的2.57%;白河乡城建办0.19万元,占乡城建办基本支出的2.6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50.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全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五、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屏边县白河乡政府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白河乡政府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白河乡政府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0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所发生的住宿费、用餐费等费用产生的费用,其中:乡党委0.49万元,乡政府本级6.28万,乡财政所0.12万元,乡纪委0.18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白河乡政府本级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62万,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9.6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附件【U02017081057071413005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