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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16-07960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6-05-04
  • 时效性
    有效

白云乡政府(全乡)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关于白云乡政府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结合白云乡发展实际,既总结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找出影响本期预算的各种因素,又客观分析本年度国家有关政策对预算的影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千方百计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在编制部门预算工作中:一是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基础工作,以“强化预算编制前期工作、狠抓预算编制基础工作”为重点,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二是不断增强预算的计划性、前瞻性和完整性,使部门预算能够保证厅机关的正常运转,年度预算与年度任务相结合,切实减少和避免年度执行中追加预算,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力。三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部门预算编制,逐步建立一套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预算管理体制,从源头上为预算执行的有效性提供保证。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5个,分别是乡政府、人大、党委、计生、学区、中学、文化站、城建、卫生院、农技站、林业站、水利站、兽医站、财政所、民政所,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8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43人;在编实有车辆3辆。离退休人员5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5人。乡政府本级在职在编实有人数42人,退休人员19人;人大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人;党委在职在编实有人数6人;计生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人;学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79人,退休34人;中学在职在编实有人数46人,退休4人,文化站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人;城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人;卫生院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5人,退休4人;农技站在职在编实有人数4人,林业站在职在编实有人数6人,退休1人;水利站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人;兽医站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人,退休人员5人;财政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人;民政在职在编实有人数5人。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白云乡政府预算总收入1953.0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1953.08万元。其中政府本级预算收入254.03万,人大9.26万, 白云乡计生办8.39万,白云乡党委50.21万,白云乡学区854.31万,白云乡中学409.93万,白云乡文化站7.37万,白云乡卫生院128.38万,白云乡农技站39.13万,白云乡林业站52.19万,白云乡水利站26.4万,白云乡兽医站46.62万, 白云乡财政所22.25万,白云乡民政所37.23万,白云乡城建6.31万。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6.02万,主要反映一般的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901.44万,主要反映的教育事业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31万,反映文化体育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69万,反映社会保障等支出;“医疗卫生支出”194.10万;“城乡社区支出6.31万”;“农林水支出”119.83万;“住房保障支出”128.37万。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乡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7.4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6.43%,其中:乡政府本级93.07万,占基本支出的4.76%;人大7.72万,占基本支出的0.40%;党委41.91万,占基本支出的2.15%;计生办6.04万,占基本支出的0.31%;白云学区562.55万,占基本支出的28.80%;白云中学325.42万,占基本支出的16.66%;文化站6.18万,占基本支出的0.32%;白云乡卫生院90.77万,占基本支出的4.65%; 白云乡农技站32.42万,占基本支出的1.66%;白云乡林业站37.47万,占基本支出的2.02%;白云乡水利站22.03万,占基本支出的1.13%;白云乡兽医站13.82万,占基本支出的0.71%;白云乡财政所18.75万,占基本支出的0.96%;白云乡民政所31.17万,占基本支出的1.60%;白云乡城建办6.13万,占基本支出的0.31%;。

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30.71万,占基本支出的1.57%。其中:乡政府本级4.57万,占基本支出的0.23%;人大0.19万,占基本支出的0.01%;党委1.15万,占基本支出的0.06%;计生0.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1%;白云学区12.03万,占基本支出的0.62%;白云中学6.66万,占基本支出的0.34%;白云财政所0.42万,占基本支出的0.02%;林业站1.19万,占基本支出的0.06%;白云民政0.96万,占基本支出的0.05%;白云农技站0.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5%;兽医站0.59万,占基本支出的0.03%;卫生院0.80万,占基本支出的0.04%;文化站0.19万,占基本支出的0.01%;白云水利站0.57万,占基本支出的0.03%。白云城建办0.19万,占基本支出的0.01%。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全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五、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屏边县白云乡政府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白云乡政府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白云乡政府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1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所发生的住宿费、用餐费等费用产生的费用,其中:乡政府本级3万,人大0.28万,党委0.48万,计生0.19万,学区1.28万,中学0.98万,文化站0.1万,城建办0.1万,卫生院0.14万,农技站0.28万,林业站0.38万,水利站0.19万,兽医站0.19万,财政所0.29万,民政办0.28万。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白云乡政府本级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38万,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5.3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附件【U02017081057072860811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