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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16-07950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6-04-13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红十字会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屏边苗族自治县红十字会属于独立核算事业单位1个,与上年同期相同。单位编制人数5人。2015年年末在职人数3人。

  (一)部门职能

  1.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2.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3.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活动;

  4.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5.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援助工作;

  6.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7.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8.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二)2016年工作计划

  1.继续做好宣传工作。以主要搞好“5.8”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12.1”世界艾滋病日等活动为契机,做好人道主义精神宣传和防灾减灾、卫生救护知识等宣传工作,并通过新闻媒体、简报、信息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外宣传树形象、树品牌工作,提高红十字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2.继续做好“救灾、救护、救助”、社会募捐工作。加强单位与单位、个人与个人之间协调沟通联系,多方谋划,积极探索筹资新渠道,增强救助实力,拓宽救助范围,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3.加强自身建设和队伍建设。积极发展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团体会员、成人会员、青少年会员、志愿者和学校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社区红十字服务站,不断壮大红十字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争取创办县红十字福利机构,增强经济实体,提高备灾、救灾能力。

  4.继续抓好救护知识培训工作。根据新形势,研究探索新的路子,大力开展救护技能培训工作,推进卫生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

  5.开展好红十字青少年活动。认真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从小培养“人道、博爱、奉献精神”。

  6.积极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和器官组织宣传工作。

  7.继续抓好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改进工作作风,积极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制度内部制约作用,进一步规范管理,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8.开展好社会和农村服务。积极争取中国红基会的各项救助资金,造福社会弱势群体。

  9.增强救助实力,积极探索救助新路子。争取创办县红十字福利机构,增强经济实体,提高备灾、救灾能力,争取把屏边县第一个博爱捐赠站建成投入使用。

  10.做好落户我县的博爱项目建设。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屏边县红十字会2016年度部门预算编审工作,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县预算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真实、准确、全面、及时”的八字方针,严格审查各项预算收支,严把数字关,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圆满地完成了红十字会部门预算编审工作。2016年度红十字会部门预算编审工作,主要体会有以下几点:(一)领导重视,统一思想,做好部门预算的各项准备工作。全县财政预算会议结束后,我们及时将会议精神和部门预算要求向红十字会领导作了汇报,得到红十字会领导的大力支持,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圆满地完成了部门预算编审工作。

  (二)加强审核工作,提高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部门预算基础资料的完整可靠与真实性直接影响预算的质量。因此,我们按预算要求,同上级财政部门核对各项预算、专项事宜。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县本级红十字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与上年同期相等。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人。与上年同期相等。在编实有车辆1辆。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屏边县红十字会预算总收入25.5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6.28%。其中:公共财政预算25.51万元。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1万元,占总支出的92.16%,项目支出2.00万元,占总支出的7.84%。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16(款)-01(项)”支出23.33万元,主要反映红十字事业-行政运行(在职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的支出,占总支出的91.46%;列“221(类)-02(款)-01(项)”支出2.18万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占总支出的8.54%。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屏边县红十字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5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20.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1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8万元(公积金)占基本支出的9.26%,基本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0.62%。人均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增长40.63%,主要工资标准提高。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万元,如办公等开支,占项目支出的100%。与上年同期相等。

  五、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屏边县红十字会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3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屏边县红十字会未作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屏边县红十字会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8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等。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工作检查、爱心人士调研、兄弟县市红十字会工作交流学习、培训等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屏边县红十字会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等。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上级单位工作检查、爱心人士调研、参加上级会议培训、县红十字会下各乡镇调研、救助贫困等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16年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工作,预计征收10.00万元,取得收入全额上缴国家金库屏边县支库。

  屏边苗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2016年4月12日



附件【U02017081057057067709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