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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6-07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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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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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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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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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森林公安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
屏边县森林公安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森林公安局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于行政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6人;在编实有车辆4辆。退休人员9人。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森林公安局预算总收入1942375.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42375.8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42375.8元,其中:基本支出1942375.8元,占总支出的100%,无项目支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2130201款)在职民警经费支出1192364.76元。
(2080501款)退休民警经费支出626205.60元。
(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123805.44元。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森林公安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基本工资支出372564.00元,津贴补贴支出582888.00元,奖金支出31047.00元,自治州津贴192000.00元,在职人员公用经费108800.00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3600.00元,交通费(车辆经费)5000.00元,在职人员公务接待费8000.00元,培训费(职教费)640.00元,工会经费5600.00元,在职(福利费)480.00元,退休费(福利费)270.00元;退休费622335.60元,住房公积金123805.44元。
五、***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森林公安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森林公安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和协作部门联系工作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森林公安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8%,主要用于保障全县范围内森林法律、法规宣传、涉林案件查处等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16年森林公安局预计非税收入征收200000.00元。
附件【U02017081057060169755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