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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pbxzfbgs/2024-0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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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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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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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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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
关于屏边苗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屏边苗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残联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屏边苗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项职能
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
(二)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推进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两个体系”建设
2016年,县残联重要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坚持做好残疾预防工作。全年预计选送8名聋儿和7名聋儿家长到州特殊教育学校参加聋儿语训和家长培训,预计完成成年人配用助听器15人;二是加大村委会(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力度。全年预计培训村委会(社区)康复员及联络员165人次;三是要有序开展残疾人证换核发工作。四是要进一步完善“屏边县残疾人康复用品用具展示厅”室内用品用具配置。
(三)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创建残疾人就业工作机会
积极争取财政、地税、人社等有关部门配合,加大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力度,主要是:一是大力加强宣传,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残疾人就业工作;二是认真做好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规范全县用人单位的残疾人职工档案;三是积极与县内、外福利企业联系,提高贫困残疾人的就业率。
(四)做好扶贫解困工作,切实改善残疾人热点问题
一是做好全县贫困残疾人住房摸底调查和危房改造工作。预计实施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共170户,预计完成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并补助资金102.00万元;二是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三是加大贫困残疾人的扶贫解困工作力度。发放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和加大残疾人扶贫工作力度;缓解部分残疾人创业资金困难问题。
(五)做好信访、维权工作,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一是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和调查处理工作,维护全县稳定大局作出积极贡献;二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三是努力做好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二、残联预算编制情况
残联编制2016年预算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以及省、市、县委和县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突出民生重点,体现预算公共性、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性,强化部门综合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基本原则: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政府性资金管理,统筹安排各项财力;严格控制行政成本,优化调整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保证政策落实和重点支出的需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三公”经费管理,推进残联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规范项目支出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发挥残联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坚实保障。编制方法:规范编制专项收入及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编准收入预算,编细支出预算,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衔接力度,统筹安排好各项收入、支出。
三、残联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残联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他行政单位1个。残联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3人,退休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4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四、2016年残联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5年残联预算总收入116.70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3.70元,占总收入的97.41%; 项目经费收入3元,占总收入的2.59%。
1.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25,091.56元。其中:
(1) 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收入7.06万元,其中:退休工资收入5.82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收入0.04万元;退休福利费收入0.003万元;自治州津贴1.2万元。
(2)208类11款01项-行政运行预算收入96.52万元,1. 工资性收入93.5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5.28万元;津贴补贴49.15万元;奖金2.94万元;自治州津贴15.60万元;代扣养老保险费-6.30万元;代扣职业年金费-3.15万元。2. 商品和服务收入3.00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公用经费1.3万元;交通费0.50万元;职工人员公务接待费0.65万元;培训费0.05万元;工会经费0.45万元;在职福利费0.04万元。
(3)221类02款01项—住房保障收入(职工住房公积金收入)10.12万元。
2 .项目经费收入30,000.00万元。
(1) 208类11款99项—项目经费收入3.00万元,残疾人事业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
(二) 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屏边县残联预算总支出116.7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13.70万元,占总支出的97.41%; 项目经费支出3万元;占总支出的2.59%, 项目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40%;用于保障屏边县残联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办公费、印刷经费、水电费、燃料费、办公设备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3.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0%,和上年相等;人员经费与上年对比增加51.21%,原因:是职工工资相应提高。
1. 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116.70万元。
(2) 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支出7.06万元,其中:退休工资支出5.82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0.04万元;退休福利费支出0.003万元;自治州津贴1.2万元。
(1) 208类11款01项—行政运行预算支出96.52万元,1. 工资性支出93.5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5.28万元;津贴补贴49.15万元;奖金2.94万元;自治州津贴15.60万元;代扣养老保险费-6.30万元;代扣职业年金费-3.15万元。2. 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支出1.3万元;交通费0.50万元;职工人员公务接待费0.65万元;培训费0.05万元;工会经费0.45万元;在职福利费0.04万元。
(3) 221类02款01项—住房保障支出(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10.12万元。
2.项目支出3.00万元。
(2) 208类11款99项—项目经费支出3.00万元;用于残疾人事业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残疾人医疗救助、培训材料费用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减少40%。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屏边县残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
(二) 公务接待费
2016屏边县残联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8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33%,主要用于接待残疾人就业和技能培训住宿等费用。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屏边县残联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02万元;下降0.08%;其中:购置经费没有发生、运行维护费2.62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工作,教育就业股,康复股到各乡、镇筛选残疾人运动员、白内障筛查、并护送残疾人到省、州参加运动会训练及选拔运动员、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16年屏边县残联非税收入征收计划如下:
(一) 其他专项收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016年屏边县残联其他专项收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划征收50.00万元,地税代收,上缴国库。
(二)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2016年屏边县残联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计划征收4.20万元,按年收取,如实上缴国库。
附件【U02017081057054454031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