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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pbxzfbgs/2024-00048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6-04-13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粮食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

 

 

 

关于屏边县粮食局

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屏边县粮食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方案,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监督检查全县粮食流通和储备粮油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等执行情况。

2、负责对粮食政策性业务补贴、资金和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编制粮食财务、统计报表;指导监督粮食质量标准,组织协调粮食购销工作。

3、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移民、特困缺粮在区、退耕还林(草)等粮食供应工作执行储备粮食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建立各种储备粮食档案,组织实施县级储备粮的收购、轮换、销售,做好中央、省州储备的代管工作;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

4、指导粮食企业的多种经营工作,负责全行业的安全生产;指导粮食行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负责粮食企业人事制度、用工制度、分配制度、人员分流的政策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并进行指导监督;负责收集粮食信息,开展粮改政策的调研工作,并及时提出对策建议。

5、开展粮食重大问题的调研,研究分析全县粮食的形势对本地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影响,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向有关部门提供信息、数据、咨询服务。

(二)主要工作

1、认真谋划开展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工作,确保完成县级各项目标考核任务。

2、加强县级储备粮、救济粮和军粮管理,确保在需要时调得动、用得上、有保障。

3、切实转换机制,盘活存量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加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发挥监督检查职能,维系市场稳定。做好粮食市场监管。要在学习、宣传《条例》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落到对收购资格的审核、对无照经营私商粮贩的查处、对全社会粮食的监管、对粮食的调控和安全上来,真正履行粮食行政管理职能。继续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管,维护好秋粮收购市场秩序。做好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加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调查,并弄清他们企业经营状况,为做好全社会粮食统计工作奠定基础。

5、做好粮食购销工作。抓好粮食的销售,深入了解市场,掌握市场粮价的趋势,及时指导企业,有利就销,多利快销,克服贪大求高、等涨价,失掉销售良机的。认真做好秋粮收购工作,调查了解掌握秋粮生产形势,品种产量以及收购仓容和器材的准备,对秋粮收购的市场调查,分析秋粮市场走势,及时给上级领导提供有价值的数据和信息。

6、加快实施粮食“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程。根据省、州粮食局关于“危仓老库”维修改造有关文件精神,抓紧完善“危仓老库”维修改造的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整合现有资源,按质按量完成“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

7、加大粮食执法监督力度,不断提高粮食行政执法力度,加强粮食流通统计、价格监测预警和信息服务,为上级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下半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粮食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对准入参与粮食收购的主体进行重新审验,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强化粮食市场监管,确保粮食市场正常流通秩序。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屏边县粮食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务项要求,实现跨越式发展,发挥作用,积极贡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使用财政拨款,确保我局全年任务完成。

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按照收支平衡原则,从严控制各项支出,既体现实际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工作目标,安排预算。

依据财政局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做好部门预算改革。按照机构编制内实有人数据实编制人员和公用支出预算,并结合我局工作特点,编制业务经费支出预算,上报审批。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1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屏边县粮食局预算总收入122.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2.3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3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05款01项”支出34.79万元,主要反映实行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开支的支出;“208类08款01项”支出0.23万元,主要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的支出;“221类02款01项”支出8.27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222类01款01项”支出79.08万元,主要反映粮油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屏边县粮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2.3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76.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15%;财政供养人员有17人,其中:在职人员11人,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人,原因为正常退休人员;退休人员6人,比上年同期减少2人,原因为病故。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屏边县粮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

 

五、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屏边县粮食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屏边县粮食局,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无增长增幅。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屏边县粮食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1.12%,主要用于接待州级领导下来指导工作、乡村干部到局机关洽谈事务及召开支部党员会议等产生的费用,减少原因为单位减少了一些不必要的应酬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屏边县粮食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无增长增幅;运行维护费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1.12%,主要用于保障粮食工作正常开展、到州级反映工作及到乡下察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及粮食市场监测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运行维护费减少原因为若为县城内开会的情况就尽量改用步行出行,减少用车次数。

 

六、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16年屏边县粮食局非税收入征收入全部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房屋出租),全年预计征收2.5万元,税后上缴国库2.23万元。

 

七、名词解释

1、预算收入包括:税收收入;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其他收入。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附件【U02017081057053019595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