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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pbxzfbgs/2024-00059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6-04-12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扶贫办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

 

 

 

关于屏边县扶贫办2016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016年县扶贫开发办在中共屏边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州业务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全社会帮扶部门和各界爱心人仕的密切配合和鼎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省委、省人民政府新时期扶贫开发“63686”行动计划,按照州委、州人民政府“两增两减一保护”扶贫开发战略,坚持区域开发与精准扶贫“两轮”驱动,坚定不移地围绕“一个精品、二个示范、三个特色”战略思路和目标,切实把扶贫开发作为全县最大的民生工程,整合各类扶贫资金,巩固和完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的“大扶贫”工作格局,坚定信心和决心,坚决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屏边县扶贫办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我办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狠抓制度建设和作风转变,牢固树立大扶贫理念,不断探索扶贫机制,创新扶贫思路,转变扶贫方式,以“两增”为根本,全面实施“六大脱贫攻坚行动”, 实施区域发展脱贫攻坚行动。一是打好片区脱贫攻坚战。聚焦我县属于全省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之一、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县的实际县情,健全完善“领导小组统筹、县级领导挂乡(镇)包村、广大干部包保到户、行业部门全力参与、乡(镇)村具体落实、贫困农民主动脱贫”的合力攻坚推进机制。围绕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五大工程,重点推进村级道路建设、饮水安全、农村电力保障、危房改造、特色产业增收、乡村旅游扶贫、教育扶贫、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建设、贫困村信息化十项工程建设,打好石漠化片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战。二是打好山区综合扶贫开发攻坚战。认真落实《中共屏边县委屏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加速推进山区综合扶贫开发的决定》(屏发〔2014〕17号),围绕“两增两减一保护”的扶贫开发战略,实施差别化发展,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加快实施民生改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就业促进五大工程。坚持政策向农村倾斜、财力向扶贫倾斜,县财政每年至少安排500万元用于扶贫开发。持续加大“十百千”特色产业培育、加快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继续实施边疆农村惠民实事,到2020年,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000元以上,年平均增长12%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000元以上,年平均增长15%以上,全县各项综合指标明显高于全州平均水平。

实施产业脱贫攻坚行动。加快贫困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重点抓好全县荔枝、枇杷、猕猴桃三个产业为主的“十百千”工程,着力构建生态、特色、安全、高效的现代农业体系。大力培育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扶持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确保每个贫困村有1—2个产业发展项目,有条件的贫困户至少参与1个增收项目。建立健全企业与贫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的参与度和受益度。不断加快农产品市场体系、流通网络和产地市场建设向贫困乡(镇)村覆盖。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通过引进一批企业、发展一批产业、带动一方群众致富。扎实推进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帮助贫困地区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贫困农户增收。

实施民生保障脱贫攻坚行动。全面推进“美丽家园”行动计划,加大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力度,确保到2020年基本消除无房户、危房户。五保户集中安置、集中供养,无建房自筹能力的特困户住房问题分批分类得到解决。对生存条件恶劣和面临地质灾害威胁的贫困村贫困户实施易地搬迁扶贫。有条件的地区,按照“散户并成寨、小村并大村、四山迁朝路、边远靠集镇”的要求,把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搬迁、抗震安居工程与新型城镇化、“美丽家园”建设紧密结合,优化布局和规划,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模式,突出“人口、产业和公共资源”聚集这一核心,加大农村宅基地置换城镇安置房等优惠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和鼓励边远山区群众向乡镇、行政村集聚或在规划区域内集中居住。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养老保险制度,实现贫困群众户户有社保,贫困地区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达到98%以上。全面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五保供养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每个乡(镇)有达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卫生室。不断加大贫困山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力度,确保乡(镇)有文化站、村有文化室、户户通广播电视。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扶贫办,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8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扶贫办预算总收入1609930.4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09930.40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09930.40元,其中:基本支出1609930.40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为:

208(类)-0501(款)支出,主要反映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254325.40元。其中:退休费204605.40元;自治州津贴离退休费48000.00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600.00元;退休人员福利费120.00元。

208(类)-0801(款)支出,主要反映抚恤的支出5928.00元,其中死亡抚恤5928.00元。

221(类)-0201(款)支出,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126059.04元。

213(类) - 0501(款)支出,主要反映扶贫在职人员的支出1223617.96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460332.00元;津贴补贴支出590460.00元;奖金支出38361.00元;自治州津贴支出216000.00元;在职公用经费支出18000.00元;车辆经费支出10000.00元;在职人员公务接待费支出9000.00元;职教费支出720.00元;工会经费支出6300.00元;在职福利费支出540.00元;代扣养老保险-84063.36元;代扣职业年金:-42031.6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扶贫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63650.4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1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扶贫办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

五、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扶贫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屏边县扶贫办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屏边县扶贫办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8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一致,主要用于接待上海、中信、省、州、县产生的费用。相一致的原因:2016年本应该比2015年有所减少,但因在职人员有所增加,外加“挂包帮 转走访”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成立,增加了相应的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屏边县扶贫办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一致;运行维护费2.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主要用于保障扶贫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七、名词解释



附件【U02017081057045973926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