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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pbxjytyj/2024-00003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6-04-12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文化体育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


 

 

 

屏边县文化体育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落实上级关于文化工作的部署,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工作发展的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全县文化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专业规划;指导全县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的发展。

3、负责我县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管理和检查,组织、协调、举办全县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

4、综合管理全县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协调全县群众性文化事业及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

5、管理全县文学、艺术事业,指导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指导、管理全县文化队伍,培养、发现艺术人才,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推进人才兴文战略。

6、管理全县文化市场。制订我县文化市场发展规划,负责文化娱乐、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音像制品、电影、美术品及其他营业性文化活动的审批管理监督与指导。

7、主管全县文物事业。指导、协调全县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及宣传等工作,协助上级文物管理部门管理辖区内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负责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审核上报全县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根据上级审批意见,制订工程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

8、综合管理全县图书馆事业,调查研究全县图书文献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全县图书馆事业标准化、网络化、现代化建设,促进各类图书馆的相互合作,协调发展。负责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建设。

9、发展先进文化,发掘、培育地方特色文化,丰富全县城乡文化内涵。

10、管理全县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文化体育局部门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统筹兼顾、优化支出结构、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确保收支平衡。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强化项目论证和可行性研究,细化预算内容。部门预算编制与 “十二五”规划相适应,与职能相协调,与县级财力状况相匹配。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一般性消耗性支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集中财力保障我局重点工作需要。坚持科学管理,推进综合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管理绩效。加强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管理制度的有效衔接,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我县文化体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2016年预算编制遵循的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 :

1、真实性原则。收支预测要充分考虑财政政策和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对各项收支数据不夸大、不隐瞒,确保真实准确。

2、合法性原则。预算编制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法律、法规,要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收入要合法合规,支出要符合财政宏观调控目标及相关规章制度。

3、稳妥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编赤字预算,优先保证基本支出。项目预算编制,以收定支,量力而行。

4、重点性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在兼顾一般的同时,优先保证重点支出。先重点、急需项目,后一般项目。

5、完整性原则。体现综合预算的思想,将部门依法取得的包括所有财政性资金在内的各项收入以及相应的支出编入预算,统一管理,不在部门预算之外保留其它收支项目。按照量力而行、量入为出、勤俭节约、收支平衡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综合平衡,优先保障基本支出,重点投入与优化支出相结合。人员支出:依据2015年编制内实有人数,按照财政统发工资及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费等标准,综合考虑2016年度正常晋职晋级等因素编制2016年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预算、教育类支出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类支出预算。要遵循“保运转、惠民生、促发展”基本原则。着力整合财政资源,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在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正常运转经费的基础上,支持民生政策落实,支持财源建设,保证县委、县政府重点支出需要。预算要从严编制、突出重点、科学合理,一是要体现中央厉行节约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二是要体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指标,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支出绩效。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分别是文化体育局机关、图书馆、文化馆、民族文化工作队,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68人,财政全供养68人,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其他实有人数1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文化部门预算总收入546.5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546.5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46.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4.59万元,占总支出的0.98%,项目支出12.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一)屏边县文化体育局机关(123.58万元)

1、2070101款:文化体育与传媒经费(15人)101.5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98.12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3.38万元;包括在职人员公用经费15人人均0.1万元,计1.50万元、小车经费0.50万元、在职人员公务接待费0.75万元、培训费0.06万元、工会费0.53万元、福利费0.04万元。

2、2210201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积金)10.49万元。

3、2070199款:其他文化支出(老年人活动经费)5.00万元。

4、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费(1人)6.5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 0.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55万元。

(二)屏边县图书馆(91.57万元)

1、2070104款:文化体育与传媒经费(9人)68.48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61.75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1.73万元,包括在职人员公用经费9人人均0.1万元,计0.90万元、在职人员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培训费0.04万元、工会费0.31万元、福利费0.03万元。(3) 图书馆工作经费支出5.00万元。

2、2210201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积金)6.66万元。

3、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费(3人)16.4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 0.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30万元。

(三)屏边县文化馆(109.86万元)

1、2070109款:文化体育与传媒经费(13人)93.12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90.62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2.50万元;包括在职人员公用经费13人人均0.1万元,计1.30万元、在职人员公务接待费0.65万元、培训费0.05万元、工会费0.46万元、福利费0.04万元。

2、2210201款: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积金)9.78万元。

3、2080801款:死亡抚恤金(遗属补助)1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8万元。

4、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费(1人)6.6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 0.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4万元。

(四)屏边县民族文化工作队(221.58万元)

1、2070107款:文化体育与传媒经费(31人)194.65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186.70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5.95万元,包括在职人员公用经费31人人均0.1万元,计3.10万元、在职人员公务接待费1.55万元、培训费0.12万元、工会经费1.09万元、福利费0.09万元。(3) 民族文化工作队工作经费支出2.00万元。

2﹑2210201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积金)19.63万元

3、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费(1人)7.3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 0.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26万元。

五、 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文化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4.5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8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3%。

六、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文化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00万元。如:其他文化支出(老年人活动经费)5.00万元、图书馆工作经费支出5.00万元(购书款)、民族文化工作队工作经费支出2.00万元 。与上年等同。

七、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屏边县文化体育局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屏边县文化体育局部门,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

(二)公务接待费

屏边县文化体育局部门,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4.02万元(其中:文化体育局机关9.00万元;图书馆0.45万元;文化馆2.87万元;大围山歌舞团1.70万元。),与上年同等,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工作、文艺下乡﹑全民健身活动经费等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文化体育局部门,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万元(其中:文化体育局机关3.00万元; 图书馆0元;文化馆0元;大围山歌舞团0元),其中:购置经费0元、运行维护费3.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6万元,下降17%,减少原因是出车率减少,主要用于保障文化下乡、培训指导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16年文化市场罚没收入4.00万元。





附件【U02017081057041969366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