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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pbxzfbgs/2024-0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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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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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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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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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
关于屏边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屏边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屏边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机构,加挂屏边县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牌子,职能主要包括:
(一)负责全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县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
(二)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三)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四)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组织机构代码证管理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
(五)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六)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七)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工作。
(八)承办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屏边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按照县财政局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与编制方法:真实性原则。收支预测要充分考虑财政政策和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对各项收支数据不夸大、不隐瞒,确保真实准确;合法性原则。预算编制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法律、法规,要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收入要合法合规,支出要符合财政宏观调控目标及相关规章制度; 稳妥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编赤字预算,优先保证基本支出。项目预算编制,以收定支,量力而行;重点性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在兼顾一般的同时,优先保证重点支出。先重点、急需项目,后一般项目。 完整性原则。体现综合预算的思想,将部门依法取得的包括所有财政性资金在内的各项收入以及相应的支出编入预算,统一管理,不在部门预算之外保留其它收支项目。
(三)总体思路:本着“依法理财、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思路,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努力达到资金的科学调度、合理分配,保障我县质监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部门基本情况
截至预算申报时点,我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一)编制人数8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人,非财政供养0人。
(二)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三)公务用车2辆,其中纳入编制管理2辆,编外管理0辆。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78,798.00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578,798.00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78,798.00元,其中:基本支出578,798.00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17(款)-01(项)”支出467,231.44元,主要行政运行的支出(即用于维持机构运转必需的相关费用)、“208(类)-05(款)-01(项)”支出64,350.40元,主要反映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的支出(即用于退休费等相关费用)。“221(类)-02(款)-01(项)”支出47,216.16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基本支出578,798.00元,比上年增加37%。
1、用于工资性支出443,791.44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自治州津贴,及代扣养老保险和代扣职业年金,占基本支出的76%;
2、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3,870.00元,包括在职人员公用经费7,000.00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400.00元、交通费10,000.00元、公务接待费3,500.00元、培训费280.00元、工会经费2,450.00元、在职(福利费)210.00元、离退休(福利费)30.00元,占基本支出的4%;
3、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1,136.56元,包括退休费、住房公积金、自治州津贴离退休,占基本支出的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年初预算暂不安排项目经费,采取“一事一报”原则单独申请。
五、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质监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质监局不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目前也不计划开展此项工作。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质监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质监业务指导交流(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计量、农业标准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质监局拟安排公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用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产品质量监督、计量监督等)、农业标准化以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16年部门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20,000.00元。其中罚没收入20,000.00元(技术监督罚没收入)。
七、名词解释
无
附件【U02017081057038629172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