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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16-07933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6-04-08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委党校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

 

 

 

 

关于中共屏边县委党校2016年

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 县委党校是县委直属事业机构,是县委培训教育干部的学校。

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县委党校的职能任务一是对我县科级以下各级不同层次党员干部进行理论培训。二是培训中青年后备干部。三是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校期间进行考核、考察。四是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部署和决策。五是及时完成县委安排的阶段性培训工作。六是进行社会调研,撰写调研文章,为县委决策提供服务。七是举办学历函授教育培训班,系统的提高党员干部素质。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中共屏边县委党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党校的业务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州党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总体部署,以改革创新精神,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抓好党校各项工作。

(一)加强理论学习,认真组织学习十八大精神,特别是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新的精神、新的理念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在重要会议重场合的讲话精神,使党校工作紧跟形势,紧贴中央要求;认真学习各级党校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党校工作,发挥好党校的干部培训渠道作用。

(二)进一步深入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推动党校各项工作的发展。

(三)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省、州党校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党校实际,进一步理清和完善新形势下党校工作思路和工作举措,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在县干教委和上级党校的指导下,按质按量完成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任务。

(四)进一步提高科研能力。科研是党校教育培训的基础环节,也是提升县级党校培训质量、水平及实现党校功能的集中体现。因此,切实提高县级党校的科研能力,对增强党校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满足学员对知识多样化的需求,培养学员运用所学知识创造性地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教研队伍以及为地方党委政府就某些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突出问题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等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五)组织开展好教研活动,重点抓好教法研究,力求在案例式、研究式教学上有新的突破,使主体班次培训质量有新的提高。

(六)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严格各项管理措施,使学员在校期间学有压力,思有所获。

(七)继续加强理论研究,力争党校教师有更多的理论作品见刊见报,力争更多的研究成果进课堂,进县委、县政府决策视野。

(八)切实加强党建工作,坚持开展学习型党校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党校人的学习力和应用力。

(九)加强机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善效能建设长效机制,领导干部要在作风、党风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十)切实加强法治教育,适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应法律法规,提高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3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中共屏边县委党校预算总收入140.7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140.7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00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71万元,占总支出的98.58%,项目支出2.00万元,占总支出的1.4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5-0802”支出98.47万元,主要反映职工工资福利的支出,“208-0502”支出31.84万元,主要反映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的支出,“208-0801”支出0.25万元,主要反映职工遗属补助的支出,“221-0201”支出10.15万元,主要反映在职职工公积金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中共屏边县委党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0.7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93.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3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3.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3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中共屏边县委党校项目支出2.00万元,用于办公设备等工作经费开支,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

五、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中共屏边县委党校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中共屏边县委党校无因公出国安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中共屏边县委党校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68%,主要用于接待州县级领导调研,系统内部的工作交流产生的费用,减少原因为预计2016年因公接待人次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中共屏边县委党校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1.05%,其中:购置经费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运行维护费2.8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1.05%,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各项日常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减少原因为预计2016年公务用车因公出差、下乡次数减少,从而产生的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减少。

六、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中共屏边县委党校2016年度非税收入主要有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每个季度产生的利息收入会按时上缴国库。

七、名词解释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

2016年4月6日



附件【U02017081057031137660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