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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pbxczj/2024-00007
  • 发布机构
    屏边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6-02-04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书面)

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材料(十三)

屏边苗族自治县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书面)

(2016年1月20日在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屏边苗族自治县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提请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

  一、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全县各级财政部门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一个精品、二个示范、三个特色”战略目标,以“保工资、重民生、促发展”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科学组织资金,较好地发挥了财政职能,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21764万元,同比增长14.5%,增收2760万元。在总收入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324万元,同比增长17%,增收1937万元,为年初预算11956万元的111.4%,为州级年初下达预期目标13000万元的102.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529万元,同比增长14.3%,增收943万元;非税收入完成5795万元,同比增长20.7%,增收994万元。上划中央收入完成5934万元,同比增长13.4%,增收703万元。上划省级收入完成2050万元,同比增长4.6%,增收90万元。上划州级收入完成456万元,同比增长7%,增收30万元。

  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中如出现超收,用于化解政府债务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年初人代会批准的地方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1368万元,用于偿还我县2016年到期政府债务。

  2015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41498万元,同比增长6.7%,增支8879万元,为州级下达目标任务148800万元的95.1%。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项目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10240万元,同比下降6.6%;公共安全支出完成4521万元,同比下降1.4%;教育支出完成22215万元,同比增长21.2%;科学技术支出完成230万元,同比增长32.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1354万元,同比增长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20892万元,同比增长25.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12343万元,同比下降17.9%;节能环保支出完成4360万元,同比增长6.9%;城乡社区支出完成12503万元,同比增长365.5%;农林水支出完成27299万元,同比增长2.3%;交通运输支出完成11800万元,同比下降34.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完成954万元,同比增长45.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完成377万元,同比下降93.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完成1679万元,同比下降39.5%;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0535万元,同比增长127.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完成89万元,同比增长21.9%;国防支出完成94万元, 同比下降95.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完成89万元,同比增长21.9%;其他支出完成13万元,同比增长12倍。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分县乡完成情况: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467万元,占全县的78.6%;乡镇级收入完成2857万元,占全县的21.4%。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2579万元,占全县支出数的86.6%;乡镇级支出完成18919万元,占全县支出数的13.4%。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全县全年收入总计145786万元。其中: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32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8447万元,调入资金197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738万元,上年结算补助80万元;全县全年支出总计145776万元。其中: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498万元,上解支出540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支出3738万元(用于置换政府存量债务)。收支相抵结余10万元,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定,年终滚存结余10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从2015年的预算执行情况看,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小幅增长。

  主要增收原因:一是税源掌握充分,协税和征催力度加大,做到应缴尽缴,促进税收同比增幅较大。二是交通、水利、市政及建筑工程等基建项目建设、房地产业交易量增加,促进税收收入的增长。三是电矿行业运行正常促进税收稳中有增。四是非税收入拉动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长。

  主要增支原因:一是调整工资及养老保险并轨和自治州津贴等政策性增支,新增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正常晋升、村两委成员生活补贴增加、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等人员刚性增支。二是民生民本支出加大,突出保民生、保重点、保稳定的特点,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基本医疗卫生等支出增大。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18万元,同比增长44%,增收433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的增收。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720万元,同比增长15%,增支875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全县全年收入总计7341万元。其中: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1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927万元,上年滚存结余1996万元;全县全年支出总计6896万元。其中: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720万元,调出资金176万元。收支相抵结余445万元。年终结余资金均为指定用途的结转支出。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5549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4419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13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1351万元。

  以上均为快报数,最终决算数据待州财政审核批复后,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经红河州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了2015年末全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州政府在州人大批准债务总限额的基础上,核定我县2015年末政府债务限额为46000万元。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批准2015年我县政府债务限额为46000万元,其中:县本级43318.56万元,乡镇2681.44万元。

  三、2015年财政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财税部门努力克服政策性减收和增支因素多、收支平衡压力巨大等困难,全力以赴抓收入,积极主动促发展,千方百计惠民生,创新机制强监管,财政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收入征管,做大财政“蛋糕”。努力克服经济下行、收入目标持续增加、财政支出高位运行的巨大压力,充分发挥财政协调作用,分析收入形势,强化征管措施,较好完成年初确定的收入预期目标。一是强化对重点行业、企业、工程(项目)的管理和服务,全面强化税源管控。二是强化日常征管,摸清底数,加强部门间协作,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加大欠税清缴。三是科学调度,及时解决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强化税收协控联管责任,提高税收征管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税收收入稳步增长。四是加大非税收入征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应收尽收。

  (二)加大民生投入,完善社会保障。坚持以保障民生为重点,民生保障支出持续增加。一是切实加强农村扶贫和城镇建设。2015年共拨付农村扶贫资金9852.5万元,实施精准扶贫。筹集“美丽家园”建设配套及贴息4650万元,主动做好贷款协调等工作,筹集苗族精品县城建设资金16500万元,加快了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建设步伐,改善了乡村生产生活条件。二是积极筹措资金,确保重点工作顺利推进。筹集资金,确保提高村两委生活补贴68.4万元、调整工资及养老保险并轨制度执行净增资5836万元、自治州津贴6623万元等各项增资需要,争取置换债务债券资金3738万元、协调争取专项建设债券资金15400万元、组织向农发行争取38000万元易地搬迁扶贫贷款,为全面落实重点项目和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如期实现2020年脱贫提供了坚强的保障。抓好以交通、异地搬迁、保障房、社会事业、灾害防治为重点项目资金管理,拨付资金31486.5万元。三是大力推进“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23个,投入资金970万元。四是切实落实强农惠农补贴。“一折通”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全县共通过“一折通”直接发放财政涉农补贴资金总额3374.84万元,进一步解决了群众的实际困难,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五是教育投入稳步增长。投入学前教育建设资金723.8万元,中小学校舍建设工程资金4832万元,高中教育建设资金1200万元。全县教育支出达22215万元,占全县财政支出比重达15.7% ,达到法定增长要求。六是医疗保障进一步提高。投入医疗资金共计9207.97万元,其中:城镇居民医疗保险391.12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3169.87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5646.98万元。七是科技创新投入不断加强。安排技术创新和各种科研项目专项资金159.8万元,有效保障了我县科学技术工作正常运转。八是文化事业不断繁荣。投入资金444.61万元为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育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九是社会弱势群体扶持力度持续加大。全年投入城乡生活保障资金6783.19万元,城市农村医疗救助资金421.32万元,救灾救济资金44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266.7万元,进一步保障了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十是保障政法经费投入。投入政法经费4291.58万元,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一是扎实做好预算执行和预决算公开工作。健全所有部门预算审查批准机制和预决算信息全面公开,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提高了部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增强预算约束力,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二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重点支出需要。加大对会议费、接待费、差旅费、办公费等公用经费管理力度,严格界定行政事业单位经费供给范围,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三是深入推进国库管理改革、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现国库集中支付资金121623万元,授权及直接支付率达82.06%;加强对预算单位用款情况的审核和监督。认真开展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整顿,严防私设“小金库”,进一步保障财政专项资金安全,严格“收支两条线”,确保资金规范运行。四是加强国有资产和金融信贷管理。加大对行政及企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监管力度,确保资产不流失;积极运作好信贷资金,发挥资金效益,促进城镇化不断推进。五是加强财务管理。抓好财务人员培养和培训工作,提高业务工作水平。2015年通过会计函授站累计招生125名学员,组织县、乡、村及小企业财务人员开展会计业务培训1379人次,同时对县、乡各部门开展财务监督检查和惠农资金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各部门的财务行为。六是加强公务卡结算,办理公务卡2240张,加强财政资金支付使用的监控,有效地促进了权力规范运行。七是加强票据管理,规范票据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彩票市场秩序,争取省、州彩票公益金项目76个、资金1242万元,逐步改善了全县体育设施、居家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站建设、村组活动室条件,发挥彩票公益金的社会效应。

  (四)加强财政监督,确保资金安全。一是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检查。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及乡镇财政存量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收回超过两年的结存结转资金4677万元,已按要求重新统筹安排使用。截至2015年末,各部门财政存量资金比2014年底下降96.2%,消化40543万元。二是开展重点民生资金检查。配合省水利厅对我县惠农资金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了专项资金安全和专款专用。三是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三公经费”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普遍较上年下降。据2015年快报数显示,我县“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4.9%。四是发挥财政监督职能。全年完成财政绩效评价项目4个,评价资金2033万元。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3个,报审价812.79万元,审减89.01万元,综合审减率9.9%。五是加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严格采管分离,扩大采购范围及规模。实现采购规模8403.32万元,节约财政资金749.77万元,节约率8.2%,有效预防了腐败滋生。

  各位代表,2015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效果良好,但也还存在隐忧和压力。主要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支出压力大;财源结构单一,收入难以保持平稳可持续增长;县乡政府债务负担重,债务消化难,财政风险大。这些都需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逐步解决。

  四、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关键之年,我县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央省州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四个全面”为引领,紧紧围绕“一个精品、二个示范、三个特色”战略目标,以“保工资、重民生、促发展”为重点,坚持依法理财,狠抓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财政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设小康屏边作出应有贡献。

  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下行压力加剧和政策性减收因素基础上,按“改革引领、稳住预期、提振信心、积极稳妥”原则,2016年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拟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草案

  建议2016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期目标为: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90万元,比上年增长2%,增收266万元;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5650万元,比上年增长10%,增支14152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9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4731万元,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万元,收入总计58331万元;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781万元,上解支出550万元,支出总计58331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因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不包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草案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是在上年度基金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基础上,综合考虑收入基础、物价变动、政策调整等因素编制。支出预算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专款专用原则编制。

  建议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期目标为: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70万元,比上年增长53%,增收752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115万元,比上年下降9%,减支605万元。减支原因主要是预计上级补助收入减少而减支。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7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50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445万元,收入总计61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115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草案

  2016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4182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1766万元,当年收支结余241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3569万元。

  以上2016年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见附件。

  五、2016年工作重点

  为实现2016年财政工作目标任务,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增质增量,力做大财政蛋糕、增加可用财力。一是突出重点,强化税源监控。进一步加强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收的动态监控,及时掌握收入进度和税源发展变化趋势,切实增强组织收入的主动性。二是应收尽收,强化收入征管。加大依法治税力度,着力挖潜增收。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目标责任,确保税收高质量均衡足额入库。进一步强化非税收入征管,不断做大财政蛋糕。三是注重质量,增加可用财力。注重调整经济结构和收入结构,着力提高一般预算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提高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四是研究政策,积极争取支持。加强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政策研究,加大工作力度,千方百计向上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

  (二)坚持又好又快,着力调优财源结构、促进经济发展。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战略大局,综合运用信贷支持、财政贴息等财税政策,整合财政资金,全力支持发展特色产业集群,使资源优势进一步转化为经济优势,做优特色财源,培植并做强主体财源。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积极扶持创新业,做活新兴财源。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做优效益财源。全力支持乡镇经济发展,增强乡镇自主办项目、谋发展的能力,做大乡镇财源,逐步构建多极支撑的财源体系。

  (三)坚持有保有压,着力提高保障能力、构建和谐社会。按照公共财政要求,不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完善以人为本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财政支出重点向三农倾斜、向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向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倾斜,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在政策性增支因素较多、收支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强化支出控管,勤俭理财,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为主的一般性支出,积极落实公务用车改革补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政策性增支。正确处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与加快发展的关系,进一步整合财政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谋发展,确保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的落实,确保重点项目支出需求,促进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四)坚持提绩增效,着力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运行质量。继续深化财政各项改革,建立健全各项改革整体联动机制,确保规范开展,有序运行,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切实加强财政监管,继续抓好资产、财务会计等基础性管理。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对本级财政投入项目开展投资评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偿债机制,严防债务风险。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有效吸引和撬动社会金融投资。全面实施覆盖各乡镇、各部门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进一步扩大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范围和比例。不断创新财政监督模式,整合力量加大监督,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不断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各位代表,今年财政工作任务繁重,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开拓进取,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附件【U02017081057024277384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