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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6317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和平镇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6-15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和平镇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培育、提高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制定本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市场需求,调整产业结构,切实解决农民增收难的问题。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4.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救助等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

  (二)2018年主要工作

  1. 突出项目带动,切实做好重点项目服务

  2. 巩固脱贫成果,切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3. 建设生态文明,切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4. 努力补齐短板,切实完善农村基础设施

  5. 着力结构调整,切实抓好特色产业发展

  6. 增进民生福祉,切实提高群众幸福指数

  7. 创新社会治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8. 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强化政府自身建设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屏边县和平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立财政体制的要求,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健全部门预算管理机制,优化政府财力资源配置,提高公共财政保障水平,着力支持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努力实现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确定的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全镇共1个部门16个核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3个,事业单位13个),与上年一致。全镇采用省财政厅统一配发的预算软件编制了部门预算。随着近年来部门预算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特别是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积极发挥了倒逼全面深化改革的作用,全镇的部门预算编制越来越科学,预算的透明度得到不断提高,预算的约束力得到不断增强,有效规范了政府管财行为、财政理财行为。

  四、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我镇部门预算收入合计3594万元,预算支出合计35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1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7万元)。部门预算收支平衡。

  五、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和平镇部门(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和平镇拟安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和平镇经费拟安排预算表合计1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2.5万元,公务接待12.6万元。

  



附件【2018年和平镇部门预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