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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014348/2018-06298
  • 发布机构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4-27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屏边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屏边苗族自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政府采购表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屏边苗族自治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屏边苗族自治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屏边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屏边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之一,主要职责有以下几项: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2.承担城乡规划编制管理责任。3.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5.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6.承担城市建设和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的责任。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8.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9.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11.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的责任。1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13.承担城市管理的责任,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绿化、排水、污水处理、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卫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管理工作。14.承担人民防空的责任。15.承办屏边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8年全县住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巩固 “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成果,以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城市为契机,加大市政设施建设和城镇化进程,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快建设“美丽苗乡·森林屏边”。

  (一)继续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充分发挥规划“龙头”作用,加强县城总体规划的编制,探索推进“多规合一”,加强集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不断完善我县城乡规划体系,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做好传统村落资源的挖掘、保护和申报工作。

  (二)继续抓好城乡建设工作。创新机制,提高效能,高标准实施好新建和续建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城市发展。继续实施好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农危房改造、乡村一水两污项目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和两污设施建设等民生工程,加快推进特色旅游小镇项目建设,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三)继续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健全城市管理规章制度,加大城市综合治理力度,依法加强城市管理。以开展城市综合治理等方式,加强对占道经营、乱摆摊点、沿街叫卖、建筑运输泼洒、粘贴小广告等行为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损坏市政公共设施的行为,维护好县城市容市貌。

  (四)继续抓好省级生态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以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城为契机,以增加城乡总体绿量和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加大城市绿化美化工程建设力度,重点实施好城市绿化美化工作,使创建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五)切实抓好建筑质量、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认真开展以保障性住房、重大市政基础设施、重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深入开展建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推进标准化工地建设,强化质量安全责任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认真落实质量管理和安全施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行为,实施挂牌督办。

  (六)切实抓好人民防空建设工作。2018年,继续做好县城防空警报系统检查维护和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收缴工作,筹备开展屏边县人防指挥中心及公用人员隐蔽工程的前期工作。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县住建局干部职工将统一思想,团结一致,扎实工作,继续拼搏,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屏边华丽转身而努力奋斗。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一)指导思想: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协调指导下,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大力关心支持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美丽苗乡·森林屏边”风情森林旅游小城的工作目标和州、县下达的任务,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了能使各部门能正常运转,功能可以正常发挥。

  (二)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科学预测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增收节支、收支平衡;坚持量力而行、统筹兼顾,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三)编制方法:将本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按照编制口径,实事求是填报和审定各项基础数据。按照县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准确填报部门基础数据、科学合理编制收入预算、编实基本支出预算、编细项目支出预算,按收支有目的、有计划、精打细算的方针,并在上年12月份实有人数及实际支付工资数额的基础上预算了所需的人员工资及经费,又结合上年实际及今年开展日常工作业务基础上编制2018年预算。

  (四)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目标,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做到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做实项目库,坚持全面统筹、优化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单位部门分别有住建局机关、质监站、屏边县工人俱乐部、人民防空办公室四个,其中行政单位1 个,住建局机关有在职公务员20人,退休职工5人;有在职事业专技人员19人,事业退休职工8人;质监站有在职事业专技人员1人,事业退休职工1人;工人俱乐部有在职事业专技工人2人,事业退休职工1人;人民防空办公室有在职公务员2人,在职事业专技人员2人;享受死抚恤金的2人;综前所述,共计有在职在编人员46人,退休人员共计15人,享受抚恤金的有2有,在编车辆计1辆。

  第二部分屏边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8张表)

  一、附表1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附表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附表3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四、附表4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表

  五、附表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附表6 部门收支总表

  七、附表7 部门收入总表

  八、附表8 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屏边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8年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总收入5190733.1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190733.12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190733.12元,其中:基本支出5190733.12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为: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名称

  科目

  基本支出(元)

  占总支出比例(%)

  主要反映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80502款

  8,225.40

  0.29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支出

 

  2080505款

  649920

  12.52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2080801款

  4744.8

  0.09

  死亡抚恤

 

  2120101款

  3338515

  64.32

  行政运行的支出

 

  2210201款

  417006.72

  8.03

  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80502款

  35532

  6.84

  质监站、工人俱乐部人员支出

 

  2089901款

  534000

  1.03

  质监站、工人俱乐部保险支出

 

  2120105款

  78641

  1.52

  质监站人员支出

 

  2120199款

  151992

  2.93

  工人俱乐部人员支出

 

  2010301款

  361402

  6.96

  人民防空办公室人员支出

  基本总支出

  5190733.12

  100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4704396.72元,占基本支出的90.63%;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354670.00元,占基本支出的6.8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1666.40元,本支出的2.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如00开支。与上年对比0。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基本支出5190733.12元,财政拨款5190733.1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190733.1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元。单位自筹0元,明细如下:工资福利支出4704396.7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4670.00元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1666.40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5190733.12元。预算收入共5190733.12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90733.12元;预算支出共5190733.12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1402.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3176.40元,城乡社区支出3569148.00元,住房保障支出417006.72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单位名称

  科目

  基本支出(元)

  占总支出比例(%)

  主要反映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80502款

  8,225.40

  0.29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支出

 

  2080505款

  649920

  12.52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2080801款

  4744.8

  0.09

  死亡抚恤

 

  2120101款

  3338515

  64.32

  行政运行的支出

 

  2210201款

  417006.72

  8.03

  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80502款

  35532

  6.84

  质监站、工人俱乐部人员支出

 

  2089901款

  534000

  1.03

  质监站、工人俱乐部保险支出

 

  2120105款

  78641

  1.52

  质监站人员支出

 

  2120199款

  151992

  2.93

  工人俱乐部人员支出

 

  2010301款

  361402

  6.96

  人民防空办公室人员支出

  基本总支出

  5190733.12

  100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单位名称

  科目

  基本支出(元)

  占总支出比例(%)

  主要反映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80502款

  8,225.40

  0.29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支出

 

  2080505款

  649920

  12.52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2080801款

  4744.8

  0.09

  死亡抚恤

 

  2120101款

  3338515

  64.32

  行政运行的支出

 

  2210201款

  417006.72

  8.03

  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80502款

  35532

  6.84

  质监站、工人俱乐部人员支出

 

  2089901款

  534000

  1.03

  质监站、工人俱乐部保险支出

 

  2120105款

  78641

  1.52

  质监站人员支出

 

  2120199款

  151992

  2.93

  工人俱乐部人员支出

 

  2010301款

  361402

  6.96

  人民防空办公室人员支出

  基本总支出

  5190733.12

  100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根据无安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开展无工作,与上年预算数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和各县市友联单位产生的费用。与上年预算数减少是根据县政府要求下降0.5%。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日常工作,拟产生的特殊业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减少是根据县政府要求下降0.5%。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因年初县级财力有限,年初未编制部门政府采购情况。因此,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无此情况。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因年初县级财力有限,年初未编制部门政府采购情况。因此,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无此情况。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2018年无国有资产占用使用。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未纳入预算。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县级)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2018年无此情况。

  (三)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2018年无此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部门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于提高政府预算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透明度,更好地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附件【屏预公办发〔2018〕号附件2—9: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