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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6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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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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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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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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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第三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第五部分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六部分 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第七部分 政府采购计划情况
第八部分 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九部分 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第十部分 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县林业局是人民政府主管全县林业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发展和森林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林业建设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计划方案报请批示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国土绿化、义务植树和各类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等林业基地及营林工程项目的建设,对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实行宏观管理,承办县绿化委员会有关日常工作。
3.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及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木材凭证采伐、运输等业务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法规,负责林地、林权管理,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主管森林资源、资产和开发利用工作。
4.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制定全县森林防火规划并组织实施;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发布森林火灾信息。
5.主管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科学开发利用;负责林业种质资源、古树名木和珍贵树木的保护管理;承办县政府野生动植物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组织、指导、监督林业行政执法,查处非法占用林地、盗伐乱伐林木和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它涉林案件;办理、查验木材运输证、森林植物检疫证、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衍生物的凭证运输;指导全县森林公安、林政管理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及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划定疫区和保护区。
7.对木材经营、木竹加工业、木本药材、林木花卉等林产业实行宏观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指导林场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管理木材运输及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林产品市场建设。
8.指导、监督林业系统财务、资产工作,负责组织征收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管理使用;负责全县林业基本建设和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管国有林业资产。
9.制定全县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技成果推广和林业科技开发;负责林业科研项目的组织、指导和申报工作;制定全县林业人才教育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10.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宣传和林业精神文明建设,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林业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健全预算约束和激励机制,优化预算支出结构,提高预算支出绩效,促进预算公开透明。
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做到量入为出,以收定支,收支平衡。
2.厉行节约、讲究绩效的原则。
3.规范编制、科学合理的原则。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屏边县林业局机关、屏边县农村能源工作站、屏边县国有林场,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1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19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退休44人。
四、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屏边县林业局部门预算包括2080501款、2080502款、2080505款、2080801款、2130201款、2130204款、2130234款、2210201款、2130299款。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3815864.80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3815864.80元,具体编制说明如下:
人员及收入情况
(一)屏边县林业局机关
1、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费)
2018年,屏边县林业局机关2080501款实有退休人员14人,预算收入114051.00元。2080502款实有退休人员29人,预算收入215067.60元,2080505款1589899.20元。
2、2080801款(死亡抚恤)
2018年,屏边县林业局机关2080801款实有人员2人,预算收入15756.00元。
3、2130201款(林业行政运行)
2018年,屏边县林业局机关2130201款实有在职人员18人,预算收入1851391.00元。
4、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
2018年,屏边县林业局机关2130204款实有在职人员54人,预算收入4700221.00元。
5、2130234(林业防灾减灾)
2018年,屏边县林业局机关2130234款实有在职人员26人,预算收入2140322.00元。
6、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
2018年,屏边县林业局机关2210201款实有人员98人,预算收入953939.52元。
(二)屏边县能源站
1、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费)
2018年,屏边县能源站2080502款实有退休人员1人,预算收入7350.00元。2080505款183633.60元。
2、2130299(其他林业支出)
2018年,屏边县能源站2130299款实有在职人员11人,预算收入984997.00元。
3、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
2018年,屏边县能源站2210201款实有人员11人,预算收入110180.16元。
(三)屏边县国有林场
1、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18年,屏边县国有林场2080505款预算收入136039.20元。
2、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
2018年,屏边县国有林场2130204款实有在职人员10人,预算收入731394.00元
3、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
2018年,屏边县国有林场2210201款实有人员10人,预算收入81623.52元。
支出情况
(一)屏边县林业局机关
1、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费)
2018年,屏边县林业局机关2080501款实有退休人员14人,支出114051.00元。2080502款实有退休人员29人,支出215067.60元,2080505款1589899.20元。
2、2080801款(死亡抚恤)
2018年,屏边县林业局机关2080801款实有人员2人,支出15756.00元。
3、2130201款(林业行政运行)
2018年,屏边县林业局机关2130201款实有在职人员18人,支出1851391.00元。
4、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
2018年,屏边县林业局机关2130204款实有在职人员54人,支出4700221.00元。
5、2130234(林业防灾减灾)
2018年,屏边县林业局机关2130234款实有在职人员26人,支出2140322.00元。
6、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
2018年,屏边县林业局机关2210201款实有人员98人,支出953939.52元。
(二)屏边县能源站
1、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费)
2018年,屏边县能源站2080502款实有退休人员1人,支出7350.00元。2080505款183633.60元。
2、2130299(其他林业支出)
2018年,屏边县能源站2130299款实有在职人员11人,支出984997.00元。
3、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
2018年,屏边县能源站2210201款实有人员11人,支出110180.16元。
(三)屏边县国有林场
1、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18年,屏边县国有林场2080505款支出136039.20元。
2、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
2018年,屏边县国有林场2130204款实有在职人员10人,支出731394.00元
3、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
2018年,屏边县国有林场2210201款实有人员10人,支出81623.52元。
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271064.8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
项目支出情况
无。
五、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屏边县林业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
屏边县林业局2018年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36320.00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230.00元,主要用于接待省林业厅、州林业局、乡镇林业站、各村委会干部、各乡镇护林员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屏边县林业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1680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42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林业局的营林生产、森林资源管护、林业科研等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屏边县林业局2018年非税收入征收计划260000.00元,其中林业罚没收入20000.00元;国有资产出租收入40000.00元;利息收入200000.00元。
七、政府采购计划情况
屏边县林业局2018年无此情况。
八、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屏边县林业局国有资产总额33693688.7元。其中,流动资产17251500.73元,固定资产16442187.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2016年相比,2017年末资产总额减少42367022.2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013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5594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423.8平方米,账面原值25428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8165.76元。
九、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用于保障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271064.8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县级)
屏边县林业局2018年无此情况。
(三)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
屏边县林业局2018年无此情况。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不可预见费。
(四)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
(五)“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屏边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