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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6310
  • 发布机构
    屏边县粮食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4-27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粮食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第三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第五部分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六部分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第七部分政府采购计划情况

  第八部分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九部分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

  第十部分 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第十一部分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屏边县粮食局基本职能

  1.负责拟定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粮食进出口总量计划和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油的建议;负责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及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粮食宏观调控的相关政策并监督执行。

  2.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下的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工作;提出粮食工业新型化、粮食经营产业化、粮食产业园区化、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负责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建立和完善粮食储备制度和调控机制。拟订地方储备粮油规模、品种及总体布局方案,提出县级储备粮油收储、动用的建议;指导县市级储备粮油的管理工作;协调中央和省级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调运等工作。加强对农村储存粮食的技术指导和服务,降低粮食产后损失。

  4.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指导行业科技创新和成果推广,承担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开展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5.负责军队粮食供应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粮食购销政策,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收购,指导全县粮食购销和产销衔接。协同有关部门落实粮食信贷资金政策,监督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贯彻落实粮食直补政策,负责军队粮食供应,指导和协调灾区及缺粮地区所需粮食的供应。

  6.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开展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规范粮食流通程序。监督检查粮食经营者在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粮食统计制度和粮食供求、质量、价格等信息制度的落实。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8年,我局继续抓好粮食保供稳价工作,保障军需民食,深入贯彻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以粮食安全为中心,努力推进“六大体系”建设(推进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粮食物流设施体系、储备粮油管理体系、军粮供应管理体系、粮油质量监测体系和反腐倡廉惩防体系),确保我县粮食安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考核任务。

  2.加强县级储备粮、救灾救济粮的管理工作,确保在需要时调得动、用得上、有保障。

  3.切实转换机制,盘活存量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加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发挥监督检查职能,维系市场稳定。

  5.优化军粮供应工作。狠抓“两个质量”,一是粮油供应质量,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质量监管机制,确保“零投诉”;二是服务质量,要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加强与部队联系沟通,坚持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官兵,加深军地、军民“鱼水情”,优质服务好驻屏部队。

  6.推进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7.按质按量完成军粮供应站“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后续工作和粮食仓库智能化建设工作。

  8.认真抓好挂钩联系村各项扶贫工作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屏边县粮食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1.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州、县委决策部署,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部门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的制度。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反对铺张浪费,健全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坚持改革创新、推进改革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

  2.严格控制―般性支出,建立健全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结合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和国有资产管理要求,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严格控制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装修,以及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等活动,切实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3.加强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工作。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准备工作提高预算透明度。建立健全“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强化预算执行,做好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工作。

  4.加强单位基础信息的更新和核实工作。对单位人员情况工资情况有变化的,应加大单位基础信息的更新和核实力度,以确保基础信息质量为目标,避免因信息漏报、误报对预算编制造成不利的影响,杜绝虚报、瞒报信息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确保各项基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为部门预算编制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总体思路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2.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应支出需求;

  (2)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3)以前年度预算结转和结余情况;

  (4)资产占有和使用情况;

  (5)其它因素。

  3.认真核实单位基础信息。

  4.编准项目支出预算。

  (三)预算编制方法

  1.收入预算的编制

  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情况和2017年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2018年取得的各项收入来源,收入预算要按收入类别逐项测算、编制;

  2.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

  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在职(临时)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一般公用支出、工会经费、会议费、劳务费、交通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退休费、其他礼补助支出、住房公积金助学金等;

  3.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

  项目支出预算要以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以国家资金配套的项目;以州委、州政府文件及会议纪要确定的项目;以州委、州政府领导批示的项目、以部门工作需要紧迫的项目做为“立项据”,将项目支出按具体用支情况进行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

  4.“三公经费”预算的编制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认真据实填报“三公”经费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照“三公”经费口径进行填报。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部门编制实有人数0人,年末实有人数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在编实有车辆0辆。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四、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县粮食局预算总收入1360179.9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60179.92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60179.92元,其中:基本支出1360179.92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05款01项”支出44815.80元,主要反映实行归口管理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208类05款05项”支出176263.20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类08款01项”支出2244元,主要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221类02款01项”支出105757.92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222类01款01项”支出1031099.00元,主要反映粮油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1、2018年用于保障屏边县粮食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60179.92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195120.12元,占基本支出的87.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21780.00元,占基本支出的9.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279.80元,占基本支出的3.2%。

  2、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319649.2元,增长36.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住房公积金支出。

  (2)2018年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91200元,增长283.2%,主要原因为年度内本单位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462000.96元,下降91.4%,原因为退休人员工资统一由社保局发放。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屏边县粮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无增长变化。

  五、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屏边县粮食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屏边县粮食局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无增长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屏边县粮食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9900元,主要用于接待州级领导下来指导工作、乡村干部到局机关洽谈事务及召开支部党员会议等产生的费用,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100元,下降5%,减少原因为单位尽量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应酬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因公车改革本单位未留存公车,2018屏边县粮食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无增长变化。

  六、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18年屏边县粮食局拟计划征收非税收入17550元,其中:利息收入(银行存款利息)50元;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房屋出租)17500元。预计产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50元。

  七、政府采购计划情况

  2018年屏边县粮食局拟计划政府采购金额0元,其中:服务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货物类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屏边县粮食局2018年无国有资产占用使用。

  九、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

  屏边县粮食局2018年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

  十、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屏边县粮食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未纳入预算。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县级)

  屏边县粮食局2018年无此情况。

  (三)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屏边县粮食局2018年无此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预算收入包括:税收收入;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其他收入。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附件【2018年粮食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