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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6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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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白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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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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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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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白河镇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 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纵观白河镇近年发展情况,我们认为既要总结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找出影响本期预算的各种因素,又要客观分析本年度国家相关政策对预算的影响,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千方百计提高白河镇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在编制部门预算工作中:一是认真做好白河镇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基础工作,以“强化预算编制前期工作、狠抓预算编制基础工作”为重点,提升白河镇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二是不断增强预算的计划性、前瞻性和完整性,使部门预算能够正常运转,年度预算与年度任务相结合,切实减少和避免年度执行中追加预算,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力。三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部门预算编制,逐步建立一套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预算管理体制,从源头上为预算执行的有效性提供保证。
三、部门基本情况
白河镇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5个,分别是白河镇人大、白河镇政府、白河镇计生办、白河镇党委、白河镇学区、白河镇中学、白河镇文化站、白河镇卫生院、白河镇农技站、白河镇林业站、白河镇水利站、白河镇兽医站、白河镇财政所、白河镇民政所、白河镇城建办,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72人,离退休人员7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1人;在编实有车辆3辆。
四、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白河镇预算总收入338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338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2018年白河镇部门预算总支出3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3113.56万元,分别是白河镇人大11.16万元,白河镇政府241.79万元、白河镇党委58.24万元、白河镇学区1481.59万元、白河镇中学708.56万元、白河镇文化站31.33万元、白河镇卫生院239.36万元、白河镇农技站63.75万元、白河镇林业站51.53万元、白河镇水利站57.81万元、白河镇兽医站56.06万元、白河镇财政所9.97万元、白河镇民政所56.29万元、白河镇城建办46.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6.42万元,分别是白河镇人大1.19万元,白河镇政府54.17万元,白河镇党委5.96万元,白河镇学区23.47万元,白河镇中学8.83万元,白河镇文化站0.88万元,白河镇卫生院1.2万元,白河镇农技站1.75万元,白河镇林业站1.46万元,白河镇水利站1.46万元,白河镇兽医站1.65万元,白河镇财政所1.19万元,白河镇城建办1.46万元;其他支出165.03万元,分别是白河镇政府121.93万元,白河镇学区36.39万元,白河镇中学2.69万元,白河镇卫生院2.02万元,白河镇兽医站2.0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17.69万元,主要反映一般的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 1729.73万元,主要反映的教育事业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5.58万元,反映文化体育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39.99万元,反映社会保障等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88.74万元,反应医疗卫生用品和计生服务等支出;“城乡社区支出” 37.35万元;“农林水支出” 185.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60.74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白河镇用于保障全镇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13.5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支出900.26万元,津贴补贴支出696.75万元,奖金支出75.02万元;其中人大11.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36%;政府241.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61%;党委58.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7%;学区1481.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59%,中学708.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76%,文化站31.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卫生院239.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9%农技站63.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5%,林业站51.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6%,水利站57.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6%,兽医站56.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财政所9.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32%,民政所56.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1%,城建办46.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全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五、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白河镇政府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白河镇政府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4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所发生的住宿费、用餐费等费用产生的费用,其中:白河镇政府5.94万元,白河镇财政所0.095万元,白河镇党委0.43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白河镇政府本级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03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9.0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18年白河镇政府非税收入征收计划为14.15万元。其中财政专户存款利息收入财政专户存款利息收入10万元;其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36万元;白河镇学区公办幼儿园保育费0.428万;白河镇民政所其他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0.36万。
白河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6日
附件【屏预公办发〔2018〕1号附件2—9: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