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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4653
  • 发布机构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08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633300000

  第一部分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年部门预算表

  目录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2、部门收入总表

  表3、部门支出总表

  表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6、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7、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8、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表9、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表10、对下绩效目标表

  表11、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表12、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表13、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屏边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屏边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之一,主要职责有以下几项: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2.承担城乡规划编制管理责任。3.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5.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6.承担城市建设和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的责任。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8.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9.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11.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的责任。1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13.承担城市管理的责任,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绿化、排水、污水处理、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卫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管理工作。14.承担人民防空的责任。15.承办屏边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8年全县住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巩固 “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成果,以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城市为契机,加大市政设施建设和城镇化进程,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快建设“美丽苗乡·森林屏边”。

  (一)继续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充分发挥规划“龙头”作用,加强县城总体规划的编制,探索推进“多规合一”,加强集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不断完善我县城乡规划体系,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做好传统村落资源的挖掘、保护和申报工作。

  (二)继续抓好城乡建设工作。创新机制,提高效能,高标准实施好新建和续建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城市发展。继续实施好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农危房改造、乡村一水两污项目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和两污设施建设等民生工程,加快推进特色旅游小镇项目建设,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三)继续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健全城市管理规章制度,加大城市综合治理力度,依法加强城市管理。以开展城市综合治理等方式,加强对占道经营、乱摆摊点、沿街叫卖、建筑运输泼洒、粘贴小广告等行为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损坏市政公共设施的行为,维护好县城市容市貌。

  (四)继续抓好省级生态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以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城为契机,以增加城乡总体绿量和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加大城市绿化美化工程建设力度,重点实施好城市绿化美化工作,使创建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五)切实抓好建筑质量、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认真开展以保障性住房、重大市政基础设施、重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深入开展建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推进标准化工地建设,强化质量安全责任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认真落实质量管理和安全施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行为,实施挂牌督办。

  (六)切实抓好人民防空建设工作。2018年,继续做好县城防空警报系统检查维护和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收缴工作,筹备开展屏边县人防指挥中心及公用人员隐蔽工程的前期工作。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县住建局干部职工将统一思想,团结一致,扎实工作,继续拼搏,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屏边华丽转身而努力奋斗。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一)指导思想: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协调指导下,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大力关心支持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美丽苗乡·森林屏边”风情森林旅游小城的工作目标和州、县下达的任务,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了能使各部门能正常运转,功能可以正常发挥。

  (二)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科学预测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增收节支、收支平衡;坚持量力而行、统筹兼顾,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三)编制方法:将本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按照编制口径,实事求是填报和审定各项基础数据。按照县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准确填报部门基础数据、科学合理编制收入预算、编实基本支出预算、编细项目支出预算,按收支有目的、有计划、精打细算的方针,并在上年12月份实有人数及实际支付工资数额的基础上预算了所需的人员工资及经费,又结合上年实际及今年开展日常工作业务基础上编制2018年预算。

  (四)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目标,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做到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做实项目库,坚持全面统筹、优化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

  (二)机构设置情况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2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科、住房保障科、房地产管理科、城乡规划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勘察设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抗震防震科、城建监察大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环评管理科、污染防治科、自然生态保护科(屏边县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屏边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减排小组办公室)、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考核科、人防业务科、人防工程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认真落实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措施,确保我县2019年如期实现脱贫摘帽,全面清除农村危房。2019年全县将完成3870户剩余农村危房改造(4类重点对象1778户,非4类重点对象2092户),确保年内实现危房清零目标。下一步,继续推进农村危房“菜单式”改造,通过技术交底让农户清楚了解其危险房屋的改造部位、改造方法、所需材料等,让农户主动参与到房屋施工的监督管理过程中来。

  (二)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围绕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为目标,提高特色小镇定位,使滴水苗城特色小镇功能更加完善,在《项目发展总体规划》、《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基础上,调整、优化、完善小镇规划设计工作,特别针对康体养生区和苗医苗药康体区现有基础条件下进一步优化完善规划方案,全面打造集休闲、康养、苗族文化体验为一体的健康生活目的地。同时,快速启动康体养生区空中苗城、配套道路、景观提升打造、牧羊河湿地公园(中段)等项目的建设,进一步完善片区功能,丰富项目业态,使整个特色小镇功能更加明显。

  (三)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继续推进县城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不断探索“多规合一”新方法,强化规划的龙头作用,积极推进三家湾片区、环城路片区(综合市场)及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继续做好特色小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快“四镇三乡”的集镇总体规划的编制。

  (四)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一是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推进屏边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完成干河、凹嘎河周边污水管网建设工作。二是加快启动屏边大道三家湾片区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屏边县原影剧院至环城路断头路、屏边县建设路延长线、特色小镇1号路延长线道路建设工程建设项目,进一步完善县城交通网络。三是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推进昆河路水系景观建设项目,实现城市与生态相融合,打造精品魅力苗城。四是加大城市环境污染治理,加快“两污”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屏边县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项目,完成垃圾收集站建设和车辆采购工作并投入使用;启动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和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活环境和城市面貌。

  (五)继续推进屏边苗族风貌街区改造。做好原实施的苗族风貌街区改造工程竣工结算及审核审计工作,再投资6000万元,对县城道路视觉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外立面改造,改造房屋810幢,改造面积15.5万平方米,完善提升风貌街区基础配套设施,对城区重要节点实施绿化、亮化、零星修补工程,新增绿化面积2万平方米,新增建设交通安全工程设施、停车设施等。计划2018年12月争取县人民政府批准设计施工EPC招标实施,2019年1月底完成设计施工EPC招标,2019年2月底完成设计工作,5月底施工完成50%,6月底完工。

  (六)着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两污一厕”工作。一是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采取分散处理或一体化集中处理模式,推进县域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二是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2019年,计划完成每户配置垃圾桶、每村(组)至少1个以上垃圾收储设施、每个乡镇配置垃圾收运车辆和转运站,全县90%以上村庄(631个)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三是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建设,推广水冲式卫生厕所改造模式,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按照“人畜分离、厨卫入户”的要求,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2018-2020年计划完成14728座户厕改造,新建664户农村水冲户厕。

  (七)进一步完善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体系。一是加大保障性住房政策宣传力度,明确准入条件,对所有在保对象不定期进行清理。坚决取消户籍、年龄、收入、财产或住房情况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准入条件对象的保障资格;坚决纠正申请、审核、公示和审批程序不到位现象;严格执行公共租赁住房动态管理制度。二是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2015年及以前年度未建成公租房项目的,确保2018年底全部交付使用,并力争分配入住率达100%。三是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推进2017年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2018年棚改改扩翻建工作。

  (八)加快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持续开展占路经营、店外经营、流动摊贩、马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乱贴乱画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洗车点修车点废品回收点专项整治行动,农贸市场周边市容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校园周边专项整治行动、露天烧烤摊点、早点及餐饮店专项整治行动,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发挥智慧城市指挥中心系统作用,进一步完善信息采集和案件受理、派遣机制,规范运转流程,强化案件协调督办,不断提升及时发现、派遣、处置、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疏堵结合、服务为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灵活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行政手段,妥善解决城市管理问题。

  (九)进一步完善人防体系建设。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依法管理,努力增加人民防空工程面积,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种类齐全、设施配套、功能完备的防护工程体系,完成我县城市防空袭方案的修编。制定疏散方案实施计划,积极做好城市人口疏散安置的组织工作,结合警报试鸣开展疏散演练。结合我县城市规划区内还没有一处“战时防空、平时防灾”平战结合的防护工程,下一步,努力实现我县防护工程零的突破。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县住建局干部职工将统一思想,团结一致,扎实工作,继续拼搏,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屏边华丽转身而努力奋斗。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2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 2人,事业编制32人。在职实有5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5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34.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34.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34.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34.3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34.36万元(本级财力634.3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34.3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3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2.36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单位名称

  科目

  基本支出(万元)

  占总支出比例(%)

  主要反映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80501款

  38.88

  6.15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支出

 

  2080505款

  74.18

  11.73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2080801款

  0.96

  0.15

  死亡抚恤

 

  2120101款

  398.01

  62.94

  行政运行的支出

 

  2210201款

  46.56

  7.36

  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80502款

  7.4

  1.17

  质监站、工人俱乐部人员支出

 

  2089901款

  6.5

  1.03

  质监站、工人俱乐部保险支出

 

  2120105款

  7.83

  1.24

  质监站人员支出

 

  2120199款

  15.16

  2.40

  工人俱乐部人员支出

 

  2010301款

  36.88

  5.83

  人民防空办公室人员支出

  基本总支出

  632.36

  100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550.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09%;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35.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42万元,占基本支出7.34%。

  2、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元,占项目支出100%。

  (三)项目支出情况

  1、部门列入预算的项目清单为:1项目金额2.00万元,主要用于人防办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

  2、按项目分类,阐述项目的绩效方面的情况。

  项目1,项目目标情况,绩效目标情况。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我局预算采购复印机6台,采购金额1.8万元;计算机5台,采购金额2.5万元;扫描仪1台,1万元。总计基本支出采购12台,合计5.3万元。

  六、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2019年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万元,下降5.77%,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和各县市友联单位产生的费用,与上年预算数减少是根据县政府要求下降;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7.14%,要用于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日常工作,拟产生的特殊业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

  2019年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和各县市友联单位产生的费用,与上年预算数减少是根据县政府要求下降。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7.14%,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无变化;运行维护费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7.14%,主要用于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日常工作,拟产生的特殊业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减少是根据县政府要求下降。

  (二)基本支出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用于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550.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09%,与上年数据对比增加17.06%,主要原因为,人员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补贴调高;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35.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7%,与上年数据对比下降0.68%,主要原因为节约开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42万元,占基本支出7.34%,与上年数据对比退休人员退休费上年由社保局预算,而今年由本单位预算。

  (三)项目支出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用于保障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为今年度按财政要求将此笔资金放项目支出。

  八、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19年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计划征收非税收入73.65万元,其中: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4.60万元,城镇垃圾处理费39.38万元,其他缴入国库的建设性事业收费9.82万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19.85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未纳入预算。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固定资产1442.43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38.16万元,通用设备86.79万元(其中:车辆52.2万元、机械设备1万元等),专用设备26.76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个、套等)10.12万元,无形资产1280.6万元,流动资产10507.97万元,资产总计11950.40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 专业名词解释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部门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五) 本部门其他需公开的内容请自行添加

  无

  十、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第二部分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3张表)

  详细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预算收入包括:税收收入;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其他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633300111



附件【住建局2019年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