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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4666
  • 发布机构
    屏边县粮食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08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粮食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8449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县粮食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屏边县粮食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2、部门收入总表

  表3、部门支出总表

  表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6、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7、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8、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表9、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表10、对下绩效目标表

  表11、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表12、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表13、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县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屏边县粮食局主要职责

  1.负责拟定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粮食进出口总量计划和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油的建议;负责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及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粮食宏观调控的相关政策并监督执行。

  2.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下的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工作;提出粮食工业新型化、粮食经营产业化、粮食产业园区化、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负责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建立和完善粮食储备制度和调控机制。拟订地方储备粮油规模、品种及总体布局方案,提出县级储备粮油收储、动用的建议;指导县市级储备粮油的管理工作;协调中央和省级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调运等工作。加强对农村储存粮食的技术指导和服务,降低粮食产后损失。

  4.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指导行业科技创新和成果推广,承担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开展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5.负责军队粮食供应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粮食购销政策,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收购,指导全县粮食购销和产销衔接。协同有关部门落实粮食信贷资金政策,监督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贯彻落实粮食直补政策,负责军队粮食供应,指导和协调灾区及缺粮地区所需粮食的供应。

  6.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开展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规范粮食流通程序。监督检查粮食经营者在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粮食统计制度和粮食供求、质量、价格等信息制度的落实。

  (二)机构设置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局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调控科、产业发展科、储备军供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我局继续抓好粮食保供稳价工作,保障军需民食,深入贯彻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以粮食安全为中心,努力推进“六大体系”建设(推进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粮食物流设施体系、储备粮油管理体系、军粮供应管理体系、粮油质量监测体系和反腐倡廉惩防体系),确保我县粮食安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考核任务。

  2、加强县级储备粮、救灾救济粮的管理工作,确保在需要时调得动、用得上、有保障。

  3、切实转换机制,盘活存量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加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发挥监督检查职能,维系市场稳定。

  5、优化军粮供应工作。狠抓“两个质量”,一是粮油供应质量,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质量监管机制,确保“零投诉”;二是服务质量,要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加强与部队联系沟通,坚持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官兵,加深军地、军民“鱼水情”,优质服务好驻屏部队。

  6、推进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7、按质按量完成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工作。

  8、认真抓好挂钩联系村各项扶贫工作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0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6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62.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2.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2.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2.2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2.21万元(本级财力162.2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62.2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62.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类05款01项”支出17.08万元,主要反映实行归口管理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208类05款05项”支出18.48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类08款01项”支出0.23万元,主要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221类02款01项”支出10.70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222类01款01项”支出115.72万元,主要反映粮油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屏边县粮食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2.2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33.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0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2.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44%。

  2、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屏边县粮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三)项目支出情况

  部门列入预算的项目清单为:0项目金额0万元,

  2、按项目分类,阐述项目的绩效方面的情况:无。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屏边县粮食局2019年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屏边县粮食局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屏边县粮食局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屏边县粮食局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无增长变化。

  2、公务接待费

  2019年屏边县粮食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99万元减少2.49万元,下降62.41%,主要用于接待州级领导下来指导工作、乡村干部到局机关洽谈事务及召开支部党员会议等产生的费用,减少原因为单位尽量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应酬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屏边县粮食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无增长变化。

  2019年屏边县粮食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合计1.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99万元合计减少2.49万元,下降62.41%。

  (二)基本支出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用于保障屏边县粮食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2.2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33.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05%,与上年支出119.51万元对比增加13.59万元,增长11.37%,主要原因为年度内人员基本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提高;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2.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1%,与上年支出12.18万元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为年度内没有人员增加,故办公经费也没有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44%。与上年支出4.33万元相比增加12.60万元,增长91.4%,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退休费上年由社保局预算,而今年由本单位预算。

  (三)项目支出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用于保障屏边县粮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无增长变化。

  九、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19年屏边县粮食局拟计划征收非税收入0.005万元,其中:利息收入(银行存款利息)0.005万元。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屏边县粮食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未纳入预算。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屏边县粮食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资产总额231.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52万元;固定资产32.26万元(房屋构筑物21.96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0.30万元);无形资产198.28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屏边县粮食局无预算绩效情况。

  (四) 专业名词解释说明

  1.预算收入包括:税收收入;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其他收入。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五) 本部门其他需公开的内容请自行添加

  无。

  第二部分 屏边县粮食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3张表)

  详细见附件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于提高政府预算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透明度,更好地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监督索引号53252300844900111



附件【屏预公办发〔2019〕1号附件2: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 屏边县粮食局2019030303581494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