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19-04631
-
发布机构中共屏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9-03-08
-
时效性有效
中共屏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22200000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2、部门收入总表
表3、部门支出总表
表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6、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7、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8、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表9、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10、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11、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表12、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表13、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加强党内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纪律检查委员会、屏边县苗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机关设13个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下设检举举报平台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室牌子)。
(三)重点工作概述(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净化政治生态。
2.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快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建立健全监察委员会内控机制,认真推进纪委监委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有效实践《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赋予监委的12项调查措施,不断提升业务素质能力和水平。
3.强化党员干部经常性纪律教育,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巩固不敢腐氛围,构建不能腐不想腐机制。
4.坚持一寸不让,强化作风建设,大力整治“四风”突出问题,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5.持续深化政治巡察,不断提高巡察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
6.认真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具体措施,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7.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带头转变作风,强化自我监督,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 46人,政法机关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在职实有4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47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退休6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708.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8.6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708.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08.6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8.64万元(本级财力708.64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08.6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08.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2.64万元,项目支出16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1101款支出559.41万元,2080501款支出19.81万元,2080805款支出81.28万元,2080801款支出0.94万元,2210201款支出47.2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类基本支出692.64万元,项目支出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587.9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55.89万元、津贴补贴290.57万元、奖金12.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1.28万元、住房公积金47.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84.34万元(其中办公费35.72万元、培训费0.21万元、公务接待费2.6万元、工会经费1.82万元、福利费0.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1.8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37万元(其中退休费19.43万元、抚恤金0.94万元)。
4.资本性支出16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6万元。
(三)项目支出情况
1.部门列入预算的项目清单为:
(1)效能监察工作经费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纪检监察工作正常运转。
(2)县委巡察工作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巡察工作正常运转。
(3)纠风工作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纪检监察工作正常运转。
(4)纪委工作经费(常委工作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纪检监察工作正常运转。
2、按项目分类,阐述项目的绩效方面的情况。
(1)效能监察工作经费4万元,购买复印一台,用于监察体制改革后,保障转隶人员办公需要,强化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党员干部廉洁意识,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持续形成强大威慑,严惩群众身边腐败,助力脱贫攻坚。
(2)县委巡察工作经费5万元,购买计算8台,用于监察体制改革后,保障转隶人员办公需要,强化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党员干部廉洁意识,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持续形成强大威慑,严惩群众身边腐败,助力脱贫攻坚。
(3)纠风工作经费2万元,购买打印机4台,用于监察体制改革后,保障转隶人员办公需要,强化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党员干部廉洁意识,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持续形成强大威慑,严惩群众身边腐败,助力脱贫攻坚。
(4)纪委工作经费(常委工作经费)5万元,购买办公盯桌椅2套,用于监察体制改革后,保障转隶人员办公需要,强化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党员干部廉洁意识,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持续形成强大威慑,严惩群众身边腐败,助力脱贫攻坚。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采购预算资金16万元。其中:货物类16万元。
六、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12.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5.02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比上年减少0.66万元,减少了5%,减少的原因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经费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根据安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上年因公出国(境)经费也是0万元。
2、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5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纪委监委办案、巡察工作等产生的接待支出产生的费用,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4万元,下降5.06%,下降的原因为:
一是进一步建章立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14年,我县出台了《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同时县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对我县“三公”经费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了控制“三公”经费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拟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7万元,下降5.1%,其中:运行维护费5.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7万元,下降5.1%,主要用于保障纪委监委工作运转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下降的原因是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和《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与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屏边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严禁公车私用,合理统筹派车用车。
(二)基本支出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692.64万元,比上年增加了66.17万元,增加了10.56%,主要是增加工资和检察院转隶人员公务经费等。
(三)项目支出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项目支出16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6万元,根据财政要求,上年这16万元放入基本支出,今年要求调整到项目支出。
八、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无此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支出为708.64万元,比上年增加了82.17万元,增加了11.12%,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人员增加工资和增加检察院转隶人员公务经费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国有资产总额225.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5.51万元,固定资产170.14万元,固定资产中汽车80.7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89.41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的项目经费16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工作正常运转,保障转隶人员办公需要,强化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党员干部廉洁意识,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持续形成强大威慑,严惩群众身边腐败,助力脱贫攻坚。
(四)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无此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无此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说明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3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部门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于提高政府预算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透明度,更好地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22200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2019030511520349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