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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110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4-08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732900000

  第一部分 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目录

  6-1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6-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6-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6-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6-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6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6-7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6-8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6-9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6-10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6-11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6-12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6-13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6-14 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政策、规划、标准,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审核和报批,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红河州、屏边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报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州级、县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和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国家和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和国家、省、州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林业和草原局设12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会务、机要、保密、宣传、信息、信访、档案、政务督查、安全生产、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承办和处理局党组的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房产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政策法规科:承担起林业和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的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以及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的有关工作。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建议,提出林业和草原法制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承担“放管服”改革政策法律把关、综合协调工作;承办其他有关法律事务。

  生态保护修复与退耕还林科:承担森林、湿地、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起草国土绿化规划、意见,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实施石漠化、荒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指导国有林场建设发展及林业科技、林木种苗管理工作;承担屏边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退耕还林工程项目的协调、实施、资金管理及检查验收工作。

  森林资源管理科:拟订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的意见,编制、监督和管理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有关管理工作与保护利用规划工作;指导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价;承担林地、林权有关管理工作和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指导、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运输工作。

  草原管理科:承担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指导草原保护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退耕(牧)还草有关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合理开发利用。

  野生动植物保护科: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提出红河州、屏边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名录调整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报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工作;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科:指导自然保护区的调整与规划;监督管理国家公园、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和地质公园;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指导管理;承担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的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和草原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

  天然林与公益林管理科:负责天然林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公益林区划界定、调整及日常管理工作;组织、监督、指导对天然林保护工程和公益林建设工程项目资金使用,以及补植、抚育等项目审核、审批工作;承担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森林和草原防火科:承担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预报工作。承担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规划财务科:研究提出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建立林业和草原生态扶贫、相关生态补偿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预算;管理监督中央、省级和州级、县级林业和草原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监督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林业和草原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行业会计核算和规费;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负责统计信息工作、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直属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人事科: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和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大力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继续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多方式的宣传工作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张贴大幅标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重大意义及有关政策规定和制度深入人心。结合我县生态建设和脱贫攻坚的实际,超前谋划,做到早布置、早安排,合理确定退耕区域、任务和重点,在巩固好原有的产业的同时结合实际引进新产业。提前抓紧开展地块落实、种苗准备、预整地等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规范退耕还林实施程序,大力实施工程队造林,实行整村、整乡连片推进,着力打造退耕还林示范基地建设。继续强化建后管理,保证退耕一片、治理一片、见效一片,使退耕还林工程真正“退得下、稳得住、不反弹”,确保完成2019年度3.1万亩退耕任务。

  2.加快面山和通道绿化实施步伐。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通道和面山绿化建设的重大意义,营造社会参与建设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大项目申报力度,将城镇面山绿化美化工作同“美丽县城”建设工作有机结合,整合资金资源,形成合力,加快县城及通道面山绿化美化建设步伐。2020年,规划对屏边县城市面山和主要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面山进行生态修复、提质增绿、植被恢复和绿化美化,计划对县城面山、蒙屏二级路、G326国道、昆河公路、人白公路、芷白公路1.64万亩地块实施人工造林或封育管护。

  3.落实森林防火主体责任。继续坚持 “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基本原则,落实责任主体,健全责任制度,加强防火宣传,强化防火意识,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服务水平,加强火源管控,全面做好全县森林防火工作。

  4.抓实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认真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及相关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努力提高全民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的法律意识;全面推行河长制,强化河(库)区湿地资源管理保护;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疫情监测有关的规定,加强对野生鸟类交易市场的巡护工作,加大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加工和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等各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认真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和疫情监测工作,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救助和名木、古木保护工作;结合省级森林县城创建工作,协调配合做好湿地公园建设,加强天然湿地巡查管护。

  5.继续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继续严格执行限额凭证采伐制度,依法审批采伐手续,严格执行凭证运输和票证专人管理制度,统一办理木材运输许可证;强化监督,严格执法,深入开展好我县森林资源年度出数、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和森林资源全覆盖监测“三个全覆盖和森林督查”专项行动;认真进行涉林矛盾纠纷调查、调解,维护林区稳定;积极做好林地征用征收和临时占用审批工作,抓好林改后续工作。强化生态公益林管理,继续实施能人承包管护,强化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划分责任区,落实管护责任,扎实做好全县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工作。认真开展森林防疫各项工作,强化森林植物病虫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治,加强林木植物调运检疫与种苗产地检疫,强化检疫防控手段,把好工程种苗检疫关口,杜绝各种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和蔓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5人,其中:行政编制 7人,事业编制98人。在职实有10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0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4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45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1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438.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38.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75.85万元,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比2019年减少37.42万元,原因为2020年度在职人员增减变动及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438.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38.4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38.43万元(本级财力1438.4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475.85万元,2020年比2019年减少37.42万元,原因为2020年度人员增减变动及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等原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类支出都有小幅度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38.4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3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8.4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

  1、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费)

  2020年,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2080501款实有退休人员13人,支出55.99万元。2080502款实有退休人员30人,支出75.85万元,2080505款138.07万元。

  2、2080801款(死亡抚恤)

  2020年,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2080801款实有人员3人,支出3万元。

  3、2130201款(林业行政运行)

  2020年,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2130201款实有在职人员15人,支出182.19万元。

  4、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

  2020年,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2130204款实有在职人员50人,支出476.58万元。

  5、2130234(林业防灾减灾)

  2020年,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2130234款实有在职人员34人,支出293.74万元。

  6、2210201(住房公积金)

  2020年,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2210201款实有人员99人,支出102.92万元。

  屏边县国有林场

  1、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费)

  2020年,屏边县国有林场2080502款实有退休人员2人,支出8.48万元。2080505款11.99万元。

  2、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

  2020年,屏边县国有林场2130204款实有在职人员10人,支出80.62万元

  3、2210201(住房公积金)

  2020年,屏边县国有林场2210201款实有人员10人,支出9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438.43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143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8.4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48.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0.42万元。

  (三)项目支出情况

  1、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无部门列入预算的项目清单。

  2、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无按项目分类阐述的项目绩效方面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2020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预算收入合计1438.4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上年度预算收入合计1475.8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本年度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37.42万元,减幅2.54%,主要原因为由于人员增减变动及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减,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农林水类预算收入小幅度减少。

  2020年度本单位预算支出合计143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8.4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上年度预算支出为1475.85万元(基本支出1475.85万元,项目支出0元),本年度预算支出比上年减少37.42万元,减幅2.54%,主要原因为年度人员增减变动及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等原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类支出都有小幅度减少。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0.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2.06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对比2019年预算数无增减变动。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根据工作安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无增减变动。

  2、公务接待费

  2020年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2.0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主要用于接待省林草厅、州林草局、乡镇林草服务中心、各村委会干部、各乡镇护林员产生的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运行维护费8.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无增减变动,主要用于保障林草局的营林生产、森林资源管护、林业科研等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基本支出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用于保障林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1438.4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2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7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49.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48%;退休费、退休生活补助、遗属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0.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6%。上年度预算基本支出1475.85万元,本年度较上年减少37.42万元,减幅2.54%,主要原因为年度人员增减变动及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等原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类支出都有小幅度减少。

  (三)项目支出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情况。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此情况。

  十、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屏边县林草局2020年非税收入征收计划33.05万元,其中:森林植被恢复费30万元,其他一般罚没收入2万元;利息收入1.05万元。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一)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20年用于保障林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38.4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2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7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49.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48%;退休费、退休生活补助、遗属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0.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6%。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四) 专业名词解释说明

  无。

  (五) 本部门其他需公开的内容请自行添加

  本单位预算公开表中《6-7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6-10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6-11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6-12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6-13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及《6-14 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为空表。

  第二部分 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

  预算公开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不可预见费。

  (四)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

  (五)“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300732900111



附件【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