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123
-
发布机构屏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0-04-10
-
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5100000
第一部分 屏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屏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表目录
6-1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6-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6-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6-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6-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6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6-7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6-8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6-9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6-10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6-11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6-12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6-13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6-14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屏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是屏边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是负责全县公安交通安全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机动车辆号牌申领、安全检验和驾驶证申领工作,参与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各种大型活动的交通保卫工作,指挥和参与处理特大交通事故、突发事件和侦破交通事故逃逸疑难案件,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队内设有情报信息中队、事故预防和处理中队、秩序管理中队、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中队、城区中队、电动自行车管理中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屏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主要工作:一是继续紧紧围绕“压事故、保畅通”的工作目标,积极认真开展各项事故预防和秩序整治工作;二是切实加强源头监管,筑牢道路交通事故防线;三是加强路面管控,严查违法行为。集中开展整治酒驾醉驾统一行动、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统一行动,围绕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强化交通违法现场查处教育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教育,提高现场查处率、教育率和管事率;四是继续深化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辖区安全、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在职实有1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9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35.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5.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99.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9.9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务总收入增加了64.82万元,比上年增加16.2%,主要原因分析为1.加大了道路交通管理的处罚措施;2.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35.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5.0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5.08万元(本级财力335.0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35.0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35.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42万元,项目支出7.6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协管员工作。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99.9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99.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2.24万元,项目支出7.6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务总支出增加了64.82万元,比上年增加16.2%,主要原因分析为:1.政策性调资;2.人员经费的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40201款预算数为264.0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公务员工资、津补贴、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2.2080505款预算数为31.0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3.2080501款预算数为9.7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
4.2210201款预算数为22.6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和公用运转。
单位名称 |
科目 |
基本支出(元) |
占基本支出比例(%) |
主要支出 |
屏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2040201款 |
264.02 |
80.64 |
人员支出 |
2080505款 |
31.02 |
9.47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
|
2080501款 |
9.77 |
2.98 |
退休人员支出 |
|
2210201款 |
22.61 |
6.91 |
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
|
基本总支出 |
327.42 |
100 |
单位名称 |
科目 |
项目支出(元) |
占项目支出比例(%) |
主要反映 |
屏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2040202款 |
7.66 |
100 |
协管员工资 |
项目总支出 |
7.66 |
100 |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27.42万元,项目支出7.6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68.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5.92万元,津贴补贴143.05万元,奖金5.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02万元,住房公积金22.6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49.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69万元、培训费0.08万元、公务接待费0.95万元、工会经费0.67万元、福利费0.0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1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7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9.7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49.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7万元。
(三)项目支出情况
1、部门列入预算的项目清单为:购买协管员服务经费项目金额7.6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协管员工资。
2、按项目分类,阐述项目的绩效方面的情况。
项目目标情况:购买协管员服务经费。绩效目标情况:为缓解警力不足,在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聘用交通协管员协助交通民警参与交通管理工作,对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交通协管员已成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一支重要辅助力量。大队将进一步落实好购买交通协管员人员服务经费,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2020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采购预算资金125.5万元。其中:服务类85.5万元,工程类0万元,货物类40万元等。
七、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屏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1项,预算总额7.66万元,其中:支出类型为项目支出,数量10人,金额7.66万元,购买方式工资支付,承接主体大队协管员,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6.6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0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58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预算数无增减。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屏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暂无因公出国(境)计划,暂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与上年预算数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
2020年屏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5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州水利部门及各项工作检查组产生的费用,与上年预算数无增减。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屏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06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0.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县城、乡级勘查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无增减。
(二)基本支出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屏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基本支出327.42万元,比上年392.24万元,减少64.82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68.09万元,比上年减少20.16万元,主要是2019年有人员调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49.56万元,比上年减少44.67万元,主要是2019年有人员调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7万元,比上年9.77万元,跟上年相比无增减。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27.42万元,项目支出7.6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68.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7万元。
(三)项目支出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用于保障本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6万元,为交通协管员服务经费开支。与上年对比增加,增加原因是2020年交通协管员服务经费预算调整为基本支出,本年则调整为项目支出。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无。
十、非税收入征收计划:无。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部门2020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5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23万元,减少35.46%。减少原因是人员减少,所以公用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培训费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项目名称 |
协管员工资 |
||
项目资金(万元) |
项目实施期限 |
1 |
|
实施期目标 |
年度目标(2020年度) |
||
主要用于支付协管员工资。 |
主要用于支付协管员工资。 |
(四)专业名词解释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部门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五)本部门其他需公开的内容请自行添加
无。
第二部分 屏边县屏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预算收入包括:税收收入;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其他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5100111
附件【屏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