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123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4-10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5100000

  第一部分 屏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屏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表目录

  6-1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6-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6-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6-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6-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6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6-7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6-8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6-9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6-10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6-11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6-12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6-13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6-14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屏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是屏边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是负责全县公安交通安全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机动车辆号牌申领、安全检验和驾驶证申领工作,参与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各种大型活动的交通保卫工作,指挥和参与处理特大交通事故、突发事件和侦破交通事故逃逸疑难案件,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队内设有情报信息中队、事故预防和处理中队、秩序管理中队、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中队、城区中队、电动自行车管理中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屏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主要工作:一是继续紧紧围绕“压事故、保畅通”的工作目标,积极认真开展各项事故预防和秩序整治工作;二是切实加强源头监管,筑牢道路交通事故防线;三是加强路面管控,严查违法行为。集中开展整治酒驾醉驾统一行动、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统一行动,围绕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强化交通违法现场查处教育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教育,提高现场查处率、教育率和管事率;四是继续深化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辖区安全、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在职实有1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9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35.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5.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99.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9.9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务总收入增加了64.82万元,比上年增加16.2%,主要原因分析为1.加大了道路交通管理的处罚措施;2.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35.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5.0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5.08万元(本级财力335.0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35.0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35.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42万元,项目支出7.6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协管员工作。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99.9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99.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2.24万元,项目支出7.6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务总支出增加了64.82万元,比上年增加16.2%,主要原因分析为:1.政策性调资;2.人员经费的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40201款预算数为264.0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公务员工资、津补贴、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2.2080505款预算数为31.0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3.2080501款预算数为9.7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

    4.2210201款预算数为22.6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和公用运转。

  单位名称

  科目

  基本支出(元)

  占基本支出比例(%)

  主要支出

  屏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40201款

  264.02

  80.64

  人员支出

 

  2080505款

  31.02

  9.47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2080501款

  9.77

  2.98

  退休人员支出

 

  2210201款

  22.61

  6.91

  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基本总支出

  327.42

  100

 

  单位名称

  科目

  项目支出(元)

  占项目支出比例(%)

  主要反映

  屏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40202款

  7.66

  100

  协管员工资

  项目总支出

  7.66

  100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27.42万元,项目支出7.6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68.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5.92万元,津贴补贴143.05万元,奖金5.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02万元,住房公积金22.6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49.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69万元、培训费0.08万元、公务接待费0.95万元、工会经费0.67万元、福利费0.0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1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7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9.7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49.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7万元。

  (三)项目支出情况

  1、部门列入预算的项目清单为:购买协管员服务经费项目金额7.6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协管员工资。

  2、按项目分类,阐述项目的绩效方面的情况。

  项目目标情况:购买协管员服务经费。绩效目标情况:为缓解警力不足,在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聘用交通协管员协助交通民警参与交通管理工作,对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交通协管员已成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一支重要辅助力量。大队将进一步落实好购买交通协管员人员服务经费,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2020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采购预算资金125.5万元。其中:服务类85.5万元,工程类0万元,货物类40万元等。

  七、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屏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1项,预算总额7.66万元,其中:支出类型为项目支出,数量10人,金额7.66万元,购买方式工资支付,承接主体大队协管员,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6.6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0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58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预算数无增减。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屏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暂无因公出国(境)计划,暂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与上年预算数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

  2020年屏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5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州水利部门及各项工作检查组产生的费用,与上年预算数无增减。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屏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06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0.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县城、乡级勘查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无增减。

  (二)基本支出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屏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基本支出327.42万元,比上年392.24万元,减少64.82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68.09万元,比上年减少20.16万元,主要是2019年有人员调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49.56万元,比上年减少44.67万元,主要是2019年有人员调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7万元,比上年9.77万元,跟上年相比无增减。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27.42万元,项目支出7.6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68.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7万元。

  (三)项目支出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用于保障本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6万元,为交通协管员服务经费开支。与上年对比增加,增加原因是2020年交通协管员服务经费预算调整为基本支出,本年则调整为项目支出。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无。

  十、非税收入征收计划:无。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部门2020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5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23万元,减少35.46%。减少原因是人员减少,所以公用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培训费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项目名称

  协管员工资

  项目资金(万元)

 

  项目实施期限

  1

  实施期目标

  年度目标(2020年度)

  主要用于支付协管员工资。

  主要用于支付协管员工资。

  (四)专业名词解释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部门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五)本部门其他需公开的内容请自行添加

  无。

  第二部分 屏边县屏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预算收入包括:税收收入;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其他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5100111



附件【屏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