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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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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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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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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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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646900000
第一部分屏边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屏边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目录
6-1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6-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6-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6-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6-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6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6-7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6-8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6-9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6-10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6-11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6-12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6-13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6-14 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屏边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屏边县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应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一般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协调指导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统筹协调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0年末独立核算机构1个,单位机构2个,其中:政府机关1个,事业单位财政补助1个,2020年在职人数19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13人,事业人员在职人数6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积极推进应急管理机构改革。根据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意见和工作安排,2019年3月18日,屏边县应急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新组建的县应急管理局整合原来多个部门的应急救援职能。我局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牢抓住队伍建设不放松,加快机构和职能融合。在机构编制方案的制定工作中,我们结合屏边应急工作实际要求,对照应急管理工作职责定位,以全面提高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和水平为要求,反复研究起草编制屏边县应急管理局机构编制方案。
2.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2019年1月4日,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总结了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并对 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24个部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县政府与24个部门、7个乡镇、4户重点企业负责人签订了《2019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与下属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乡镇分别与76个村委会、4个社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通过一级抓一级,落实了全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认真开展清理现行审批项目工作。我局共有审批事项90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75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检查3项,已全部录入云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4.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检查。2019年4月22日至26日,开展三年行动计划暨第一季度安全生产综合督查;6月24日至27日,开展2019年上半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暨第二季度安全生产综合督查;9月17日至18日,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集中攻坚检查行动。共计下发安全检查表70份,发现安全隐患113条。一年来,共立案11件,结案11件,处罚11家企业,处罚金额10.8万元。其中危化企业5户,非煤矿山企业3户,工贸企业2户。通过严格执法,辖区未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得以进一步好转。
5.强化重点行业风险防控。持续不间断的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截至目前,道路运输方面:县交通运输局出动执法人员1030人次,检查各类车辆2235辆次,查出各类违法行为464起;共检查道路运输企业66家(次),出动检查人员95人次,发现一般隐患34条,已整改34条。道路交通方面:县交警大队查验过往车辆2200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325起,累计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38起。消防安全方面:共检查单位683家,发现火灾隐患1023处,整改1023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651份,行政处罚2家(次)。非煤矿山方面: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45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发现问题隐患24条,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9份,整改复查意见书8份。危险化学品方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专项检查25家(次),出动执法人员82辆次,下发现场检查记录25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5份,整改复查意见书5份,排查隐患36条,整改36条。
6.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一是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为办好我县机构改革之后的第一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暨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活动,2019年6月18日,我局紧紧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合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安全手册2500余份,接待咨询500余人次。二是加强对重点人员进行重点培训。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人员等作为重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全面提高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业务素质。今年以来,举办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班4期,培训人员300余人。
7.全力以赴炼硬应急救援本领
(1)加强应急管理改革措施落地,理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由于机构改革局职能由安全生产专项应急向社会综合应急方向转变。理清各项应急职能边界,建立与各职能单位协调机制,健全乡镇应急管理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管理体机制。2019年7月,县政府成立屏边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抗震救灾指挥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应急管理局。
(2)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建设工作。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执法检查,督导企业加强安全应急设施设备建设,开展企业应急演练。2019年对12家单位及企业进行了应急预案备案,组织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5家单位及黄磷厂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应急演练。共出动人员110余人,各型车辆、装备8台,有效锻炼了应急队伍应急抢险任务的能力。今年以来,全县辖区内开展地质灾害、火灾、防汛、地震等应急演练28场次,参加观摩演练人数20000余人。
(3)切实落实预防预警措施。建立应急管理预警信息反馈和发布制度,及时分析全县安全生产、气象、防灾减灾形势,及时发布预警。在重大节日、重点风险时段下发提示风险信息,要求各地各单位加强事故防范。强化应急值守,县应急管理局开通值班电话,设立了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处置各类事故信息。
8.凝心聚力夯实防灾减灾基石
(1)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培训工作。开展了防灾减灾日的教育宣传。在我国第十一个全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日到来之际,开展“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为主题的“5·12”防灾减灾日现场宣传活动。全县共组织专场活动13余场次,参与活动的市民已超过2.8万人,展出防灾减灾展板47余块,悬挂横幅38条,发放防灾减灾系列挂图和海报38张,各种宣传资料和张贴防灾减灾挂图28000多份,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共计23000余人参加了不同形式的演练、宣教活动。开展乡镇灾害信息员暨民房保险业务培训,共计培训20余人。
(2)切实掌握灾害情况。一是建立灾情预警预报制度,督促各专项指挥部加大灾情预警预报力度,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二是要求各专项指挥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一旦发生灾情,要严格按照《自然灾害统计制度》要求,及时上报灾情并确保数据准确。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备勤制度,确保政令畅通。
(3)妥善做好灾害救助。及时开展灾情排查,按照灾害发生后“六有”要求开展新灾救助和冬春救助工作。全县共投入冬春救助资金79万元,救助受灾人员2.53万人。
(4)加强物资储备和避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及时充实救灾储备物资,目前,全县已储备帐篷、棉被、衣裤、床垫等救灾物资35类。全县共规划避难场所226个,总面积20.3万平方米,可容纳紧急避难人数4万余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 19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1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9人,财政部分供养离退休人员 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8.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8.09万元。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1.37万元,同比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76.72万元,比值增加4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3月我单位机构改革后单位职能增加,单位人员增加,单位公用经费、工资福利费等支出增加,故2020年的预算总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268.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8.0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8.09万元(本级财力268.09万元)。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191.3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1.37万元(本级财力191.37万元)同比上年财政拨款收入76.72万元,比值增加4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3月我单位机构改革后单位职能增加,单位人员增加,故2020年的财政拨款预算数比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8.0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6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73万元,项目支出14.36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6.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18.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缴纳公积金。
224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预算支出216.77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184.1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66.89万元,津贴补贴98.36万元,奖金5.57万元,绩效工资13.34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18.25万元,包括:一般公用经费3.8万元,车辆运行费1.0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1.70元,在职公务接待费0.95万元,培训费0.08万元,工会经费0.66万元,在职福利费0.06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屏边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68.09万元。部门预算支出268.09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8.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8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元。
(三)项目支出情况
1、部门列入预算的项目清单为:一是安全生产专项经费,项目金额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各项日常开支。二是农村居民住房统一保险经费,项目金额是9.3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农村居民住房保险
2、按项目分类,阐述项目的绩效方面的情况。
项目1、安全生产专项经费,项目目标情况: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明确24个部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县政府与24个部门、7个乡镇、4户重点企业负责人签订了《202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与下属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乡镇分别与76个村委会、4个社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绩效目标情况:通过一级抓一级,落实了全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安全发展。接受社会监督,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项目2,农村居民住房统一保险经费,项目目标情况:整合中央、省、州和县市资金力度,全力保障我县受灾群众住房保障得到有效救助,做到符合救助条件的受灾群众“有房住”,确保灾区社会稳定。绩效目标情况:一是因灾符合救助条件的群众的生活得到基本生活保障,二是恢复重建一般损坏和严重损坏率。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2020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我单位2020年无采购预算安排。
七、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应急局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6.7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20年应急局暂无因公出国(境)计划,暂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车辆运行维护支出2.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拟产生的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我单位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数与上年保持一致。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1万元,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任务、交流学习,请示汇报工作接待上级、乡镇办事人员等产生的食宿费用。因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基本支出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8.0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6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73万元。较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6.37万元增加81.7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3月份单位由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构改革为现在的应急管理局,单位职能增加、人员增加,故各项经费预算数比上年增加;224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预算支出216.77万元,较2019年预算支出146.04万元增加70.7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3月份后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工资福利等支出增加,所以预算数比上年增加;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支出6.71万元,较2019年预算支出3.28万元增加3.4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1人退休人员,所以离退休人员各项经费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18.85万元,较2018年预算支出13.67万元增加5.1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所以公积金预算数比上年增加;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76万元,较2019年支出23.32万元增加2.4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单位机构改革后我单位人员新增,所以2020年我单位养老保险金预算数比上年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项目1,安全生产专项经费5万元,与2019年一致。
项目2,农村居民住房统一保险经费9.36万元。增加原因是:该项目为2019年3月份单位机构改革后,单位职能增加,由县民政局划转农村居民住房统一保险收缴职能新增的预算项目。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屏边应急管理2020年共有2个重点项目,已经按项目分类阐述了预算绩效项目目标情况。
十、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纳入我局2019年非税收入预算数为10.5万元,其中:利息收入0.5万元,一般罚没收入10万元,主要来源于违规企业缴纳的罚款。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20年用于保障屏边县应急管理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3.7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16%;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单位机构改革后职能增加、人员增加,故工资福利等各项经费预算数比上年增加。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61%,主要原因是:2019年单位机构改革,单位职能增加、人员增加,故各项经费预算数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有所变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23%,主要原因是:2019年单位机构改革,单位职能增加、人员增加,故各项经费预算数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有所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屏边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无此情况说明。
(四)专业名词解释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部门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五)本部门其他需公开的内容请自行添加
本单位无此项内容
第二部分屏边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部门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646900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预算表 (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