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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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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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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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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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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30800000
第一部分 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目录
6-1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6-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6-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6-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6-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6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6-7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6-8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6-9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6-10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6-11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6-12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6-13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6-14 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搞好民族工作的服务与管理。
2.搞好少数民族、民族地区的团结稳定工作。
3.搞好少数民族贫困扶持。
4.搞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推荐。
5.搞好外事参观接待工作。
6.搞好民族文化研究与开发。
7.搞好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宣贯彻执行。
8.根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代表县人民政府依法管理辖区内的宗教事务。
9.完成州委统战部、州民宗委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在编实有车辆0辆。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中央、省委县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定措施。
2、强化服务和协调,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3、加强法治建设,依法管理民族和宗教事务。
4、强化稳定和谐,着力解决民族宗教领域突出问题。
5、扎实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1人,财政部分供养11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8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1.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1.15万元。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34.80万元,2020年比2019年收入减少23.7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人数减少,工资福利支出比2019年减少38.6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1.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9.9万元,上年结转11.1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9.9万元(本级财力199.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4.80万元,2020年比2019年收入减少23.7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人数比2019年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1.0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9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9万元,项目支出24.15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3.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5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用以及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45.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57%。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保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1.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9%。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12301款支出121.54万元,比2019年减少21.54万元,减少15%,主要用于在职工资、津补贴、办公费用等;
2013404款支出21.47万元,比2019年减少9.05万元,减少30%,主要用于宗教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办公费、接待费等;
2080501款支出26.48万元,比2019年增长6.57万元,增长3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和工资福利支出;
2080505款支出16.27万元,比2019年减少8.77万元,减少35%,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2080801款支出2.38万元,比2019年增长0.64万元,增长37%,主要用于遗属人员补助支出;
2210201款支出11.77万元,比2019年减少2.74万元,减少1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本条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86.9万元,项目支出24.15万元)。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301工资福利支出(类)支出142.1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的支出等;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支出29.3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项目支出等;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支出28.3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
(三)项目支出情况
1、1、部门列入预算的项目清单为:(1)2020年民族机动金项目金额15万元,主要用于维护民族团结稳定,促进民族发展。补助少数民族村委会文化活动经费;补助各村委会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开展 民族团结进步建设;排查调处民族矛盾纠纷;协调民族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宗教工作经费1万元,主要用于促进“和谐寺观教堂”、三支队伍培训、宗教重点难点矛盾调处、宗教活动场所监督管理,维护宗教群众稳定,促进宗教健康发展。
2、按项目分类,阐述项目的绩效方面的情况。
民族机动金,项目目标:维护民族团结稳定,促进民族发展。补助少数民族村委会文化活动经费;补助各村委会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开展 民族团结进步建设;排查调处民族矛盾纠纷;协调民族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绩效目标:使各少数民族关系协调,知规懂法,促进少数民族发展。
宗教工作经费,项目目标:排查宗教相关问题,调解宗教群众重点难点矛盾,宗教活动场所监督管理,维护宗教群众稳定,促进宗教健康发展,和谐宗教氛围。绩效目标:和谐宗教氛围,杜绝宗教非法活动。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2020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无。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8.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39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民族宗教事务局,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
2020年民族宗教事务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级、州级、县级领导指导工作或乡级来访产生的费用,与上年预算数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民族宗教事务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为公务用车移交公务用车平台统一使用,不再发生车辆费用。
(二)基本支出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基本支出186.9万元,2018基本支出218.8,比2019年减少31.9万元,减少14.5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2.18万元,比2019年减少38.65万元,减少21.37%;商品和服务支出29.39万元,比2019年增加10.23万元,增加53.3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35万元,比2019年增长7.08万元,增长33.31%。(三)项目支出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项目1,民族机动金,每年固定金额15万元,较上年度无增减变化情况。
项目2,宗教工作经费,每年固定金额1万元,较上年度无增减变化情况。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民族机动金:维护民族团结稳定,促进民族发展。补助少数民族村委会文化活动经费;补助各村委会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开展 民族团结进步建设;排查调处民族矛盾纠纷;协调民族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宗教工作经费:促进“和谐寺观教堂”、三支队伍培训、宗教重点难点矛盾调处、宗教活动场所监督管理,维护宗教群众稳定,促进宗教健康发展。
十、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无。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一)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13.38万元。比2019年减少3.33万元,减少24.88%,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在职人数减少,办公费使用和差旅费报销相比上年度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接待费、差旅费、邮电费等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四) 专业名词解释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部门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五) 本部门其他需公开的内容请自行添加
无。
第二部分 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30800111
附件【180308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040309145810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