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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3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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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白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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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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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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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白河镇2020年度部门预算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培育、提高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制定本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市场需求,调整产业结构,切实解决农民增收难的问题。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4.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救助等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责
白河镇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政策研究、档案、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史志编纂、统战、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文秘、办文办会、督查督办、保密、财务、政务服务、电子政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关事务、自身建设、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镇人大、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和政协活动组、“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辖区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职责,负责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工作,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党员日常管理、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开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党代表大会、党组织换届选举、村级干部及村级后备干部的管理培养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等工作。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务承办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人民防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业和草原利用及保护、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投资促进、企业管理、交通运输、工业商务和信息化、通信、电力、统计、能源开发和管理、粮食和物资储备、搬迁安置、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供销合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拥军优属、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协、商会、红十字会、文学艺术、计划生育、爱国卫生、防震减灾、气象等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反恐、反邪教、禁毒、信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依法治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工作。
(5)扶贫开发办公室。承担扶贫开发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各级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制定辖区内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资金筹集、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事业单位设置和职责
白河镇设置7个事业单位,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农村能源、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农村经济经营、农村统计调查等服务性工作。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电影、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景区、文物普查保护、群众性文体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医疗救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残疾人权益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4)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建设、村容镇貌、人居环境、农危房改造、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集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5)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承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处理林权纠纷,组织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造林绿化等各类自然资源保护等工作。
(6)水务服务中心。承办辖区内饮用水和灌溉用水、水利建设项目、水资源管理、河道治理、环境保护及水污染治理、人畜饮水工程管理维护、产业水利基础设施维护、防汛抗旱及水土保湿等服务性工作。
(7)财政所。承担编制镇财政预决算、金融职责;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管理,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预算收入及综合监管;负责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等相关服务性工作。
(三)2020年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继续加强与县财政各相关科室对接,确保2020年度各项考评工作顺利完成。二是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花钱”的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推进预算绩效评价机制。三是继续完善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严格处理采购人及有关责任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失信行为。四是继续加强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利用率,确保资产保值增值。五是落实问题整改,认真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以整改促进财税体制机制创新和财政管理效能提升,深入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4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5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3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0个。截至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8人,其中:行政编制 28人,事业编制230人。在职实有268人,其中:行政编制 27人,事业编制241人。财政全供养 26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7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74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720.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20.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720.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20.7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20.79万元(本级财力3720.7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720.7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720.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68.24万元,项目支出52.55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10101人大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4.88万元;2010301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566.91万元;201310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72.71万元;2050202 小学教育支出1843.55万元。 2050203初中教育支出756.70万元;2070109群众文化支出3.53万元;2130104事业运行支出(白河镇农技站)58.81万元;2130204事业机构支出(白河镇林业站)44.87万元;2130310 水土保持支出(白河镇水利站)63.44万元;2130104事业运行支出( 白河镇兽医站)69.74万元;2010650事业运行支出(白河镇财政所)12.33万元;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白河镇民政所)49.86万元;2129901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白河镇城建办)69.13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668.24万元,项目支出52.55万元)。其中:主要用于301工资福利支出3358.64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69.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0.32万元。项目支出52.55万元。
(三)项目支出情况
1、2020年,根据白河镇政府各项工作需要,部门列入预算的项目清单为:(1)乡镇运转工作经费项目金额18.9万元,主要用于电脑设备更换升级及维护1万元;公务用车燃油费3万元;用于政府电、网费用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加油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临时工工资及保险7万。
(2)纪委办案业务费3万元。用于纪委监督检查,纪委办案业务所需的办公设备购置1万元;办案燃油费1万元;纪委监督检查办案中产生的相关费用1万元。
(3)村委会及办村委会村民小组工作经费30.65万元,用于开展村委会及村小组日常工作所需开支。村委会工作经费24万元(2万元/个,12个村委会);村民小组工作经费6.65万元(500元/个,共133个村小组)。
2、按项目分类,阐述项目的绩效方面的情况。
项目1:乡镇工作经费。我镇办公设备购置和更换,更好地为群众办实事,使全镇工作效率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接待上级各项检查及村委开展工作;使我镇工作更加完善;加强会议培训,使我镇各干部职工,群众与时俱进,第一时间获悉政策相关信息,提高业务水平等工作顺利开展;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确保乡机关干部职工出行安全,政府使用电、网,使工作顺利更加顺利便捷。政府临时人员工资及保险,保障政府人员使用。
绩效目标情况: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优化职工工作设备、改善职工工作环境;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8%。
项目2:纪委办案业务费。一是用于纪委监督检查办案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接待、住宿、下乡公车燃油费等费用,保障纪委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用于购买办公设备、办公耗材等费用。保障纪检办案机构日常运转。
绩效目标情况: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村务监督委员满意度99%;群众满意度98%。
项目3:村委会村小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正常运转。如:办公耗材、电费、水费、网费及部分接待开支,有效解决村委会及村小组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基层组织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在乡村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全体村民发展经济,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构建和谐新农村,努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农村农民生活水平,居住环境稳步提升。
绩效目标情况: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人民群众满意度99%。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办公设备电脑11万元。
六、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白河镇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
2020年白河镇政府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1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所发生的住宿费、用餐费等费用产生的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白河镇政府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57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运行维护费8.57元,主要用于保障乡镇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9年预算数一致。
(二)基本支出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数3720.7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了7.91万元,降低0.21%。收支增减情况:(1)工资福利支出3358.6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7.02万元,增长3.48%;(2)商品和服务支出69.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28万元,下降0.47%;(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0.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2.63万元,下降0.46%。收支增减原因:一是因工资标准及机关养老、医疗等保险的变动影响;二是在职人员调动、招考录用及在职退休、退休死亡等变动影响;三是我镇中心卫生院上划卫健局,2020年不做卫生院预算数据。
(三)项目支出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因按县级相关规定,2020年项目与2019年项目一致。
项目支出预算收入增加情况:
1、纪委办案业务经费3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发生增减变化,金额未变。
2、工作经费18.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9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卫生院上划卫健局,2020年不做卫生院预算数据。
3、村委会、村民小组工作经费 30.65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发生增减变化,金额未变。
七、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20年白河镇政府非税收入征收计划10万元整,主要计划为财政专户存款利息收入。
八、其他
(一)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我镇除以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外,无其他预算经费安排公开。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镇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镇预算项目已纳入绩效管理,并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相关要求。
(四) 专业名词解释说明
1.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三公”: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屏边县白河镇2020年部门预算 (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