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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1695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应急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5-24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646900000

  屏边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屏边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屏边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屏边县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应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一般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协调指导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统筹协调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屏室字[2019] 29号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屏边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屏边县应急管理局内设8个内设机构和政治处。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灾害应急救援协调管理科、综合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非煤矿山和安全基础科。

  2021年末独立核算机构1个,单位机构2个,其中:政府机关1个,事业单位财政补助1个,2021年在职人数20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14人,事业人员在职人数6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事故概况2020年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1起,造成1人死亡, 直接经济损失90万元。2020年火灾基本情况:全县共发生火灾13起(包含登记类火灾),死亡0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20.72万元,同比去年,火灾起数下降了20%,,伤亡人数与去年持平,直接财产损失上升了147.6%。2020年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县交通事故619起(其中一般程序75起,简易程序544起),同比事故起数上升89%;死亡人数11人,同比下降15.3%;受伤人数186人,同比上升32%;直接经济损失350余万元,同比上升23.5%。

  二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2020年1月2日,全县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总结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对 20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22个部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县人民政府与22个部门、7个乡镇、4户重点企业负责人签订了《202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与下属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乡镇与所属的村委会(社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通过一级抓一级,落实了全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是全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印发《屏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屏边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屏安委发〔2020〕2号)、《关于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的通知》(屏安委发〔2020〕3号)、《关于印发推进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九项工作制度的通知》(屏安委办发〔2020〕4号)、《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清单报送工作的函》(屏安办函〔2020〕2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任务落实,巩固2018年以来全县开展的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成果,县委、县人民政府每季度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全国、全省、全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全力抓好各项决策部署及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累计观看860人次。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各副县长、县政府班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11个工作专班,按照专班要求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做到工作有安排开展有方案,任务有人领。

  四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道路安全方面,出动执法人员700余人次,检查各类车辆3000余辆次,查出各类违法行为187起;共检查道路运输企业4家(次),出动检查人员52人次,发现一般隐患18条,整改18条。县交警大队查验过往车辆12300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9140起。消防安全方面,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等活动,共检查单位368家,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289项,督促整改289项,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68份,重大火灾隐患挂牌销案1家。非煤矿山方面,共检查企业41家次,填写现场检查记录17份,发现问题32项。危险化学品方面,共开展危化品领域安全监管执法检查13家次,发现一般安全隐患24项,整改24项。建筑行业,机构管理方面发现问题2项、施工现场管理方面发现问题8项,整改10项。

  五是广泛开展各类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一是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云南行”活动,在整个宣传活动中,沿街宣传教育培训63次,设置咨询台45个,展出宣传展板60块,出动226人(次),车辆22台(次),悬挂布标85条,张贴宣传标语127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5800余份。受教育群众20000余人。二是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县地震局、县水务局等单位开展“5·12”防灾减灾日、第30个国际减灾日、云南省防震减灾日等宣传活动。累计展出防灾减灾展板44块,悬挂横幅57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和张贴防灾减灾挂图7000余份,参与活动的市民达3100余人次,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浓厚活动氛围,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三是全县开展各类应急演练56场次,参加演练人数达1800余人。通过演练,检验了多部门联动响应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对突发性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和防灾避灾意识。四是组织开展灾害信息暨民房保险业务员培训,参加人员56人。全年共召开5次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会商会。

  六是扎实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州县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印发了《屏边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的通知》(屏防指〔2020〕10号),按照属地监管、行业直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原则,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时期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关键环节防汛措施等防汛风险隐患排查,认真分析排查汛期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工作面临的风险隐患,针对性地强化管控、治理措施,将排查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具体环节、基本岗位和责任人,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三季度,组织检查组6个,共排查企业49家,填写检查记录49份,查出隐患37条,整改37条。

  七是妥善处置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指挥下,妥善处置了“3·25”“4·22”风雹灾害和“8·13”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灾害累计造成受灾人口88058人次,紧急转移安置109人,因洪涝灾害死亡1人,大牲畜牛死亡1头;农作物受灾面积7766.11公顷,成灾面积6365.11公顷,绝收面积3022.37公顷;房屋倒塌2户2间,损坏民房4340户17279间。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5538.16万元,其中:农业损失17130.33万元、基础设施损失6709.83万元、家庭财产损失1698万元。经我局党组会议商定报请县人民政府领导同意,全年下拨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补助资金47万元,发放救灾粮78.33吨,被子400床,帐篷125顶,彩布条481件,赈济家庭包300个。抢险救灾的同时做好灾害后续处置工作,民房保险理赔适时开展,共理赔倒损房屋2522户,理赔资金55.639万元,使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得到了妥善处置。

  八是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一是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调控,与卫健部门进行沟通对接,建立协调工作机制。积极做好有关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我局向10个疫情监测点调运、使用、发放救灾物资大衣160件、折叠床10张、帐篷2顶、棉被100床、床上用品60件、床垫50个。二是为吸取福建泉州欣佳酒店“3·7”重大坍塌事故教训,县安委办及时组织应急、卫健、住建、文旅、市场、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到各乡镇隔离观察点、宾馆留宿点及留验站等关键场所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情况检查。联合检查共发现问题隐患22条,整改22条。三是我局坚持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手抓”,安排部署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管控的同时,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共进行四轮复工复产与疫情防控检查,所监管的企业做到了检查全覆盖,扎实做好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05.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5.4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268.09万元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37.34万元,同比增长12.22%;主要原因2021年我单位新进人员1人,各项人员经费预算增加,民房保险县级配套资金增加,故财务总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05.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5.4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5.43万元(本级财力305.4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43万元,同比增长12.22%;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新进人员1人,各项人员经费预算增加,民房保险县级配套资金增加,故财务总收入比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05.4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0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6万元,比值增长11.65%,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人员增加,各项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所以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6.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4万元,比值增加10.8%,主要原因是:民房保险县级配套资金比上年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6.1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9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

  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0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

  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大病保险。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缴纳公积金。

  224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预算支出222.43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196.7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72.22万元,津贴补贴105.14万元,奖金6.02万元,绩效工资13.34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25.71万元,包括:一般公用经费4.00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0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3.14万元,在职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培训费0.08万元,工会经费0.7万元,在职福利费0.06万元。安全生产专项经费5.0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经费0.73万元。

  224类06款99项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11.10万元,用于缴纳民房保险县级配套资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298.33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基本工资72.22万元,津贴补贴105.14万元,奖金6.02万元,绩效工资13.3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1.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9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45万元,住房公积金20.07万元,生活补助6.58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工会经费0.7万元,办公费2.12万元,电费1.00万元,差旅费1.00万元,培训费0.08万元,福利费0.07万元,其他交通费13.14万元。

  (三)项目支出情况

  1、部门列入预算的项目清单为:一是安全生产专项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屏边县应急专项督查检查工作及安全生产宣传、应急演练等相关费用的支出。二是农村居民住房统一保险金11.1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居民民房保险缴纳县级配套资金。

  2、按项目分类,阐述项目的绩效方面的情况。

  项目1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绩效目标情况: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明确24个部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县政府与24个部门、7个乡镇、4户重点企业负责人签订了《202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与下属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乡镇分别与76个村委会、4个社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通过一级抓一级,落实了全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稳定发展,争取2021年各项工作指标及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

  项目2 农村居民住房统一保险经费,绩效目标情况:结合中央、省、州和县市资金力度,全力保障县境内受灾群众住房保障得到有效救助,做到符合救灾条件的受灾群众“有房住”,确保灾区社会稳定,2021年受灾符合救助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1年我单位没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应急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5万元,较上年减少0.21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应急管理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应急管理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89万元,较上减少0.12万元,下降3%,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200人次。减少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应急管理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62万元,较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2万元,较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与上年保持一致。减少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1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绩效目标情况: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明确24个部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县政府与24个部门、7个乡镇、4户重点企业负责人签订了《202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与下属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乡镇分别与76个村委会、4个社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通过一级抓一级,落实了全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稳定发展,争取2021年各项工作指标及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

  项目2 农村居民住房统一保险经费,绩效目标情况:结合中央、省、州和县市资金力度,全力保障县境内受灾群众住房保障得到有效救助,做到符合救灾条件的受灾群众“有房住”,确保灾区社会稳定,2021年受灾符合救助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部门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应急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4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4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调整工资标准及正常晋职晋升,社保缴费制度调整,基数增大,所以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大于2020年。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屏边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

  预算公开表

  (附件16张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监督索引号53252300646900111



附件【屏边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附件4) (1).docx
附件【屏边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数据(附件3)20210514043603601 (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