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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1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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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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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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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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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5100000
屏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屏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屏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屏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是屏边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是负责全县公安交通安全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机动车辆号牌申领、安全检验和驾驶证申领工作,参与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各种大型活动的交通保卫工作,指挥和参与处理特大交通事故、突发事件和侦破交通事故逃逸疑难案件,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队内设有情报信息中队、事故预防和处理中队、秩序管理中队、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中队、城区中队、电动自行车管理中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屏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主要工作:一是继续紧紧围绕“压事故、保畅通”的工作目标,积极认真开展各项事故预防和秩序整治工作;二是切实加强源头监管,筑牢道路交通事故防线;三是加强路面管控,严查违法行为。集中开展整治酒驾醉驾统一行动、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统一行动,围绕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强化交通违法现场查处教育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教育,提高现场查处率、教育率和管事率;四是继续深化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辖区安全、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 2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14.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4.7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0.36万元,下降6.4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出3人,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20.3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14.7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4.7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4.72万元(本级财力314.7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0.36万元,下降6.4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出3人,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20.36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14.7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14.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0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36万元,下降6.4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出3人,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20.36万元;项目支出7.66万元,与上年支出数相同。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40201款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9.9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协管人员工资和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2080501款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0.2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单位部分职工养老保险等开支。
210110款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部分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开支。
2210201款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9.8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开支。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83万元,较上年减少0.79万元,下降3.0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屏边县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屏边县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32万元,较上年减少0.25万元,下降3.0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4次,共计接待1850人次。
与上年相比减少的原因是我部门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接待范围及规模,严格控制经费的使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屏边县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7.51万元,较上年减少0.54万元,下降3.0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1万元,较上年减少0.54万元,下降3.0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减少的原因是我部门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厉行节约,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2.8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72万元,下降15.6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出3人,相应减少了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等相关经费的预算,所以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有所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5100111
附件【附件1 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20210518042513771.xlsx】
附件【附件2 屏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x】